Re: [課業] 刑法關於法條競合的寫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ビギナー Beginner)時間9年前 (2016/08/21 11:43), 9年前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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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aski (GreedIsGood)》之銘言: : 最近在看解題書也有這個問題 : 以「侵入住宅並竊取珠寶」一事為例 : 共有侵入住居罪、普通竊盜罪、加重竊盜罪可以討論 : 但競合過後只會成立一個加重竊盜罪 : 解題書的寫法如下: : (一)侵入住居罪 : (二)普通竊盜罪 : (三)加重竊盜罪 : (四)競合 : 這樣的寫法很詳細啦,可是感覺很浪費時間 : 我看解題書一題四等書記官25分的題目就寫了2500字... ... : 所以,不知道能不能這樣寫: : (一)加重竊盜罪 : 1.侵入住居、普通竊盜部分已與加重竊盜罪競合,只會成立一個加重竊盜罪 : 反正就是不先討論三個罪最後再競合,而是直接討論競合後會成立的那個罪 : 另外在內文裡面簡要交代其他兩個部分已經被競合了 這三個罪是否符合構成要件都沒討論,你就可以直接直接進入到競合。 這樣邏輯上會有問題的。刑總的犯罪論最前面,與最後面的章節可翻來看看。 想要濃縮篇幅,重點在於題目大小,其次是濃縮寫法技巧是否合理。 舉例來說,同樣如本題的是一個行為, 題目中有『偽造+行使+詐欺』這串,但其僅是本題的一個「次爭點」, 還很多「主要爭點」要處理時,直接套實務對這串的見解來寫,就會很快。 直接討論實務認為會成立的那罪,其他兩個被競合掉,連寫都不用寫。 簡言之,想怎麼濃縮,看題目而定。 依據本題來說,若就只有考「侵入住宅並竊取珠寶」, 當然就是小題大作,用如同建構式數學一樣,按部推解。 只是原PO寫法可能需要修個小地方。 另外,一科平均考四題,題目有大有小。 遇到小題,你想濃縮,把時間留給其他的大題目,這是OK的。 但問題是閱卷老師,他只單看你這題,不會去顧慮其他三題的大小。 我們要做的不是每個奈米爭點,微米爭點通通都一網打盡, 而是把配分最多的主要考點,給寫清楚。次要考點就是考驗個人一筆帶過的功力。 壹、﹝題號﹞  一、甲侵入住宅並竊取珠寶的一行為,分別成立:    (一)侵入住居罪    (二)普通竊盜罪    (三)加重竊盜罪 ﹝註:反正在(一)都詳細討論侵入住居了。這邊引出第1款,﹞ ﹝後面就寫「如前所述,侵入住居罪已成立,故該當本款。」﹞  二、結論﹝註:也就是原PO說的競合﹞ 假如說,題目設計了兩個主要爭點,「侵入住宅並竊取珠寶」剛好是其中一個, 那麼,就可以考慮濃縮寫法。 貳、﹝題號﹞  一、甲侵入住宅並竊取珠寶的一行為,成立加重竊盜罪。    (一)§320 普通竊盜 ﹝或,條號罪名都不要寫,直接下標「竊盜行為」﹞ (二)§321第1項第1款 加重竊盜罪 ﹝因為這邊沒有事先討論完侵入住居,因此,到這邊該討論的還是要討論﹞       ﹝兩種寫法的差別,在於架構上要不要費筆墨,多開一個標題與標號﹞  二、第二個主要爭點 三、結論     ﹝壹與貳的差別,在競合的寫法。先撇開第二個主要爭點。單就第一個爭點﹞     ﹝在壹的時候,需要交代 §306 §320 §321 三者如何競合﹞  ﹝但在貳的時候,你認為你還需要交代嗎?﹞ 假如說,題目設了三個以上的主要爭點,那就是後話了。 最近窮死了,上來騙騙P幣 ※ 編輯: akira911 (114.27.99.221), 08/21/2016 11:58:42

08/21 19:55, , 1F
謝大德解答,結論就是:大題小作的時候,可以直接像我說
08/21 19:55, 1F

08/21 19:55, , 2F
的那樣討論加重竊盜就好了,我的理解有錯嗎?
08/21 19:55, 2F

08/21 19:56, , 3F
(當然侵入住居&普通竊盜還是要在內文稍微帶到)
08/21 19:56, 3F

08/21 19:57, , 4F
(只是開標的時候只開加重竊盜一個標就好)
08/21 19:57, 4F

08/21 23:26, , 5F
同意A大,邏輯上會有問題,畢竟不成立該罪就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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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26, , 6F
競合的問題。
08/21 23:26, 6F

08/21 23:38, , 7F
@Saaski 沒錯
08/21 23:38, 7F

08/22 07:36, , 8F
寫得很漂亮喔
08/22 07:36, 8F
文章代碼(AID): #1NkIDp3z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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