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民法物上請求權和時效取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ulycess)時間10年前 (2015/11/03 17:50),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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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olus86 (RYAN AEOLUS86)》之銘言: : 看到你的問題我突然想到另一種問題,煩請高手解惑,如果甲佔有乙的未登記土地,已 : 20年可用769取得時效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但仍未登記又過15年,乙得主張甲的請求 因1 : 5年不行使而消滅嗎? 你想太多了 請求行政機關登記為所有權人本身是一種形成權,不是請求權 請求權有15年消滅時效,但是形成權法無明文是沒有除斥期間 法無規定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的除斥期間 就算過1000年還是沒有權利消滅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48.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6544244.A.F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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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取得有權利失效理論的適用喔,過幾年沒登記搞不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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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請求登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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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21:38, , 3F
那如果又有另一個丙跳出來比照甲的方式占有,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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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丙都有形成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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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情形很難有兩個人同時構成時效取得要件?如果丙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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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則甲應該已經無和平占有之持續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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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E8DqzT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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