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民法物上請求權和時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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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lycess (ulycess)時間10年前 (2015/11/03 17: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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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了. 請求行政機關登記為所有權人本身是一種形成權,不是請求權. 請求權有15年消滅時效,但是形成權法無明文是沒有除斥期間. 法無規定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的除斥期間. 就算過1000年還是沒有權利消滅的問題.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48.1

推噓19(19推 0噓 26→)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eolus86 (RYAN AEOLUS86)時間10年前 (2015/11/03 14: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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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的問題我突然想到另一種問題,煩請高手解惑,如果甲佔有乙的未登記土地,已過20年可用769取得時效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但仍未登記又過15年,乙得主張甲的請求因15年不行使而消滅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221.31. 文章網址: htt

推噓0(0推 0噓 7→)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ry420 (貓學步)時間10年前 (2015/11/03 1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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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記之不動產沒有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和時效取得所有權之適用是確定的. 假設今天乙占有甲未登記的土地16年. 請問乙是不是可以主張甲物上請求權時效消滅. 所以既使還沒達到20年時效取得,甲也不得把乙趕走,等到20年乙就能主張時效取得?. 但這樣感覺又很怪因為好像消滅時效的規定把時效取得的某些規定變成虛
(還有1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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