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3司四等民訴一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太十四)時間9年前 (2014/08/22 21:02), 9年前編輯推噓8(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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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14 (太十四)》之銘言: : : 一、甲起訴主張乙向其購買貨物一批,雙方約定貨款為新台幣(下同)100萬元, : : 然甲將貨物交付予乙後,乙至今未償付該貨款。甲遂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 : : 院起訴請求給付該100萬元貨款,乙除否認該100萬元貨款債權外,並主張 : : 如法院認為系爭貨款債權存在,則以其對甲已屆清償期之100萬元借款債 : : 權為抵銷。試問:如甲否認該100萬元借款債權之存在,得否追加起訴請 : : 求確認甲、乙間100萬元借款債權不存在?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2.174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8651545.A.073.html : ※ 編輯: FF14 (123.193.52.174), 08/22/2014 04:06:28 : 推 sinksink: 推全真教不會在四等出,但…其實判決關連說早在護法等 08/22 07:28 : → sinksink: 書之前,呂太郎老師跟其他日派老頭就先寫過了 08/22 07:28 : → sinksink: 我是一向依某民訴師所言,七款相關的都會掃一掃 08/22 07:29 : 推 uly: 因為確認之訴的目的是想生既判力 而400II已規定了既判力 08/22 07:34 : 推 uly: 同一程序下也有追加訴標究竟有無實益的問題 08/22 07:41 : → uly: 至於全真教 有很多徒子徒孫 有不是只有教主跟左右護法 08/22 07:42 : 推 sinksink: 但是全真教會出的不就教主、左右護法跟最高法院慕道者? 08/22 07:52 : → sinksink: 以及某偽邱派慕道人士? 08/22 07:52 : 推 hottuna1124: 敢問全真教是指 ?? 08/22 11:02 : 推 funkboy: 丘處機~剩下自己想Xd 08/22 11:49 : → FF14: 斬妖除魔~~ 下下!! 08/22 12:10 : 推 tesc: 我也覺得考四等考題不用想的太複雜,沒那麼多時間啦! 08/22 12:15 : → FF14: 還有就是, 男左女右 XD 08/22 12:44 : 推 sinksink: 原來左右名稱的來源這麼簡單@@(筆記筆記) 08/22 12:47 : 推 ppingin: 你的推論是其中一說,但反之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 08/22 12:47 : → ppingin: 抵銷抗辯有審有既判力怎辦呢?供思考。不過我很好奇為什 08/22 12:47 : → ppingin: 麼很多人都會以為訴之追加不是起訴呢?這很基礎的觀念, 08/22 12:47 : → ppingin: 每本書也都說要先合於起訴要件啊~他還是跟96律二一樣, 08/22 12:47 : → ppingin: 怎會說該題「 要有一個訴已存在」,又說本題不是,這不是 08/22 12:47 : → ppingin: 矛盾嗎 p大您和uly大你們的問題很好解決 其實我們只要照時間邏輯來一一跑流程即可 為了省麻煩避免開花, 全用舊訴訟標的理論, 且不參照駱老師的新同一事件 先假設甲沒有提中間確認之訴 讓我們看看法院如何下判決, 有下列幾點可能 G1. 甲之貨款債權不存在, 駁回甲之起訴 ==> 甲請由無理由有既判力 G2. 甲之貨款債權存在==>但乙的借款債權不存在, 無從抵銷,甲勝訴 ==>甲的借款債權有既判力 (因為沒借款債權, 所以沒抵銷, 自然也不會有抵銷的既判力) G3. 甲之貨款債權存在==>乙的借款債權存在==>抵銷成立 ===>甲的貨款債權和抵銷皆有既判力 S1是為甲之貨款債權請求 甲是對乙的借款債權存在與否提起中間確認之訴 我們就將其稱為S2好了, 看看有中間確認之訴會如何 因為中間確認之訴會先審, 所以流程會跟上面有所不同 G1. 乙的借款債權不存在==>甲之貨款債權不存在 ==>乙的借款債權不存在有既判力.甲請求無理由有既判力 G2. 但乙的借款債權不存在(S2), 甲之貨款債權存在==>, 無從抵銷,甲勝訴 ==>乙的債款債權不存在有既判力==>甲的借款債權有既判力 (因為沒借款債權, 所以沒抵銷, 自然也不會有抵銷的既判力) G3. 乙的借款債權存在(S2)==>甲之貨款債權存在(S1)==>抵銷成立 ===>乙的借款債權請求有既判力, 甲的貨款債權存在有既判力 ===>抵銷皆有既判力 乙的借款債權其法律關係大概是消費借貸 甲的貨款請求權大概是348, 法律關係是345買賣契約 很明顯S1與S2是不同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南轅北轍) 上面兩個法律關係成立之後, 再抵銷 因為此抵銷是基於上面兩個法律關係, 且是發生在最後, 所以既判力當然也只能向後影響 (可是我們這題只考到一審) 依照這脈絡跟流程來看, 只有S1和S2的既判力有實益(可以影響抵銷與否) 抵銷的既判力在此題是最後才出現, 而抵銷後面就沒任何東西了 簡單來說, 沒東西讓您反覆也沒東西讓您矛盾(既判力的積極和消極作用) 那還討論抵銷有沒有既判力(400II)做啥? 而uly大的問題點就是在這 因為不一定會有抵銷 即使有抵銷, 抵銷也是在最後發生 中間確認之訴是要先審的, 這時都還不知道抵銷在哪, 當然有追加確認之訴的實益 : 推 kai761: 96律二是在不同訴訟,要避裁判;本題在同一訴訟中,不會有矛 08/22 16:22 : → kai761: 盾的問題吧? 08/22 16:22 : → kai761: <矛盾 08/22 16:23 : 推 ppingin: 重複起訴應該還有其他目的要達成,不是只有裁判矛盾預防 08/22 17:04 : → ppingin: ,但樓上的推論沒錯。 08/22 17:04 這個觀念錯了, 重複起訴禁止當然是為了達到禁止反覆 所謂的裁判矛盾 是當有另一合法訴訟時, 法院審理時所做的判斷不能與先前發生歧異 例如假設前訴是G2的狀況 然後乙另行起訴請求甲返還借款 (因為這個訴訟是請求權, G2的S2僅是法律關係, 非同一訴訟標的且不可代用, 故可起訴) 法院此時就要依照之前有既判力的判決 只能認定乙的借款債權不存在, 不能做其他與G2相歧異之認定 呼.....打好多字好累 看我下山伸張正義, 斬妖除魔~~ 夏夏!!! (左手揮手刀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3.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8712572.A.2C5.html

08/22 21:34, , 1F
第一大段的G2法院認為乙的抵銷債權不存在,所以沒既
08/22 21:34, 1F

08/22 21:34, , 2F
判力????
08/22 21:34, 2F

08/22 21:37, , 3F
你確定不再翻書一下???
08/22 21:37, 3F
請教是哪本書第幾頁? <(_ _)>

08/22 21:38, , 4F
這題其實需要的是鋼的意志
08/22 21:38, 4F

08/22 21:40, , 5F
看你手邊有哪一本
08/22 21:40, 5F

08/22 21:42, , 6F
如果從確認利益的觀點著手如何呢?
08/22 21:42, 6F
這當然是OK 不過因為當事人雙方已經在爭執其法律關係存在與否 所以也只能得出有即受確認之利益 要推論出沒有確認利益很困難阿...

08/22 21:55, , 7F
楊建華老師的書上認為當事人提出抵銷抗辯後,如就同一
08/22 21:55, 7F

08/22 21:56, , 8F
訴訟再行起訴,則應認無權利保護必要
08/22 21:56, 8F

08/22 21:57, , 9F
訴之變更追加應同此理吧
08/22 21:57, 9F
雖然我很尊敬楊老師 但他老人家畢竟是20世紀的人了 我們是要創造出21世紀領先世界的民事訴訟法 要在未來讓德國日本的學者都來我國取經 嚇嚇!!!

08/22 21:59, , 10F
adsl18858你找的地方是對了,我原文是寫駱的見解
08/22 21:59, 10F

08/22 21:59, , 11F
但他們是討論同一地方,也就是先抵銷後起訴問題
08/22 21:59, 11F
這邊的後起訴我不知是指訴之追加還是另行起訴 不過依駱老師的用語應該是指另行起訴 依駱老師的別訴禁止主義(新同一事件說) 基於紛爭解決一回性, 須在原訴訟追加, 不得更行起訴 簡單而言, 另行起訴是有"別訴" 訴之變更追加是同一事件 這個區別對駱老師的學說來說很重要的 不能將另行起訴和訴之變更追加區別清楚的話, 是無法理解駱老師的整套體系的 (因為還要搭配新訴訟標的理論)

08/22 22:04, , 12F
我為了訴訟紛爭解決一次性的理念,還是有在末段提到應
08/22 22:04, 12F

08/22 22:04, , 13F
予追加的說法滴
08/22 22:04, 13F

08/22 22:04, , 14F
先謝謝樓上各位了~
08/22 22:04, 14F

08/22 22:20, , 15F
乙抵銷,甲對乙提出的主動債權提確認,我的論述完全
08/22 22:20, 15F

08/22 22:20, , 16F
還沒進入訴之變更追加討論,仍僅止於253討論而已
08/22 22:20, 16F

08/22 22:20, , 17F
而且甲對乙的原訴,跟嗣後甲提起之確認之訴,無論何
08/22 22:20, 17F

08/22 22:20, , 18F
說都是不同的兩訴
08/22 22:20, 18F

08/22 22:21, , 19F
p.s.我一樓推文的問題,你真的不再確認一下嗎
08/22 22:21, 19F
因為不知道哪本書哪頁所以有點懶得翻... XD 不過無論如何第一大段都不是重點, 只是做個比較來觀察訴訟流程而已 第二大段才是這次題目所在 第一大段G2的抵銷無論有無既判力, 都不會影響第二大段的G2 所以即使依您所說, 在無中間確認之訴時, 抵銷無理由有既判力 但是有中間確認之訴時, 因中間確認之訴先審, 抵銷與否是之後才判斷 所以沒有253. 也不會有確認有無實益的問題 ※ 編輯: FF14 (123.193.53.69), 08/22/2014 23:03:17

08/22 23:40, , 20F
YO~~~~~~~~~~~~~~~~~~~~MAN,不是有老師解過惹
08/22 23:40, 20F

08/23 00:13, , 21F
首先甲提起兩訴,只是合併在一個程序
08/23 00:13, 21F

08/23 00:13, , 22F
抵銷是最後判斷沒錯,但他是在原訴的最後來判斷,不
08/23 00:13, 22F

08/23 00:13, , 23F
是在兩訴的最後來判斷
08/23 00:13, 23F

08/23 00:21, , 24F
用詞不好,改一下
08/23 00:21, 24F

08/23 00:21, , 25F
甲追加一個確認之訴,合併在同一程序
08/23 00:21, 25F

08/23 00:21, , 26F
而所謂抵銷須最後判斷,指的應該是在判斷甲對乙是否
08/23 00:21, 26F

08/23 00:21, , 27F
有價金請求權時,置於關於該價金之所有攻防方法之末
08/23 00:21, 27F

08/23 00:21, , 28F
來判斷
08/23 00:21, 28F

08/23 00:21, , 29F
而不是置於兩個訴訟標的的所有攻防後段來判斷
08/23 00:21, 29F

08/23 23:58, , 30F
我的想法和原po一樣,但和公職王的答案完全相反
08/23 23:58, 30F
文章代碼(AID): #1JzpzyB5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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