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 103司四等民訴一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3(23推 0噓 96→)留言1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ly (遊歷)時間9年前 (2014/08/18 21:29), 9年前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103 司四等 民訴一 (應該是書記官題目). 一、甲起訴主張乙向其購買貨物一批,雙方約定貨款為新台幣(下同)100萬元,. 然甲將貨物交付予乙後,乙至今未償付該貨款。甲遂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 院起訴請求給付該100萬元貨款,乙除否認該100萬元貨款債權外,並主張. 如法院認為系爭貨款債權存在,則以
(還有3689個字)

推噓11(11推 0噓 14→)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F14 (太十四)時間9年前 (2014/08/22 04:05), 9年前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不知道我民訴觀念有誤還是怎樣.... 為什麼一堆大大都提到400II?. 這條條文是在判決那章. 也就是既判力原則只存在於"判決"主文. 然後經400II, 例外地如果在判決理由中的判斷有抵銷的話, 例外給這抵銷有既判力. 重點就是在要有"判決"阿.... 會考到這考點的. 通常是要有要有一個判決.
(還有44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arinaser (康瑞斯)時間9年前 (2014/08/22 10:33),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這題考點應該是 抵銷是不是訴之提起. 多數認為抵銷非訴之提起,所以不違反253. 但駱師認為形式上文義跟253不同. 可是從253的立法目的,為了避免重. 複審理跟裁判矛盾,不應該分成兩個. 程序,也就是只是禁止別訴提起. 本題甲是用同一訴訟,所以不會違反253. 當然之後還是要符合追加要件. --
(還有2個字)

推噓8(8推 0噓 22→)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F14 (太十四)時間9年前 (2014/08/22 21:02),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p大您和uly大你們的問題很好解決. 其實我們只要照時間邏輯來一一跑流程即可. 為了省麻煩避免開花, 全用舊訴訟標的理論, 且不參照駱老師的新同一事件. 先假設甲沒有提中間確認之訴. 讓我們看看法院如何下判決, 有下列幾點可能. G1. 甲之貨款債權不存在, 駁回甲之起訴 ==> 甲請由無理由有既判
(還有163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