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起訴不可分,單一案件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Damon)時間12年前 (2014/02/10 16:4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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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rinaser (康瑞斯)》之銘言: : 大家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 因為看到一個實務判決,跟以往不太相同 : 如果檢察官就全部事實起訴,法院認為一罪 定義:漏判:數罪,只判部分罪名,餘罪未判,聲請「補判」 漏未判決:一罪,但只判部分犯行,其餘犯行未判,有「非常上訴」問題。 我的記法:2對2,4對4;漏判VS補判;漏未判決VS非常上訴 公式:一部有罪+他部有罪,且有審判不可分的關係,才會有漏未判決的問題。 : 且一部無罪,他部免訴,不受理 依照上開公式,既然一部無罪,那就不會有漏未判決的問題, : 此時如果僅就一部為無罪諭知,他部無表示 這時應該是漏判,故應聲請補判。 : 不是應該是 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嗎?? : 此時應該是上訴解決~~~ : 可是最高院96台非字第44號判決 : 起訴之犯罪事實,究屬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抑為應併罰之 : 數罪,檢察官如於起訴書所犯法條欄有所主張並記載,固可供法 : 院之參考,如無主張並明確記載,即應由法院依起訴書記載之事 : 實審認判斷;又依起訴書記載內容判斷,認檢察官起訴之數罪有 : 裁判上一罪關係,審理結果,認一部有罪,他部無罪,其無罪部 ﹉﹉﹉﹉﹉ ﹉﹉﹉﹉﹉﹉﹉﹉﹉﹉(和你所指情形不同) : 分於判決理由內說明,毋庸另為無罪之諭知,該無罪部分既已於 : 判決理由內說明,即應認已為實體上判決,若以裁判上一罪起訴 : ,法院就一部為無罪之諭知確定,他部即與該諭知無罪部分無裁 ﹉﹉﹉﹉﹉﹉﹉﹉(不生不可分關係) : 判上一罪關係,仍應予以審判,此在檢察官以數罪起訴,僅就其 故他部﹉﹉﹉﹉﹉﹉﹉ : 中一罪為審理判決之情形亦同,若法院就該他部漏未審判,僅生 ﹉﹉(我認為應該是「漏判」) : 補充判決之問題,而非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自不得對該部 : 分提起非常上訴。 : 該判決好像認為是補判問題~~~~ : 麻煩幫我解惑一下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6.149.248

02/10 19:51, , 1F
檢察官已經就全部案件起訴,應該不用動用審判不可分的
02/10 19:51, 1F

02/10 19:51, , 2F
那個公式
02/10 19:51, 2F

02/10 19:52, , 3F
更正 已經就全部事實起訴
02/10 19:5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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