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整理了一下正犯與共犯之實務見解
1.間接正犯:
69台上696判例:利用他人不知情
27上672判例:利用他人無罪責
23上3621判例:利用強制結構
如果今天是無罪責的人利用不知情的人 是否都無罪
問題1:10歲的甲自製超強力瀉藥並和乙說這是糖果叫他拿給丙
乙不疑有他 就給丙吃了 丙吃了之後腹瀉不止 住院10天
論甲乙之刑責
乙因為是不知情的工具 所以無罪 甲為間接正犯
甲又因為是無罪責之人 所以無罪
結論 丙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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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來不知情 中途知情
問題2:甲自制超強力瀉藥並和乙說這是糖果叫他拿給丙
乙本不知情 走到一半 突然發現這是瀉藥 卻還是給丙吃了 丙吃了之後住院10天
論甲乙之刑責
想法 :甲變成教唆犯 乙變成正犯
都是犯傷害罪
問題3:甲自制超強力瀉藥並和乙說這是糖果叫他拿給丙
乙本不知情 走到一半 突然發現這是瀉藥 直接給丁吃了 丁吃了之後住院10天
論甲乙之刑責
想法:甲本叫乙傷丙 但乙知悉後卻直接故去傷害丁
乙是傷害罪
甲無罪 因為丁是乙故意去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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