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次地特三等行政法
看了各位版友對行政法第一題的推論
除了對該登記證的限制定位為附款外
好像還有另外別的可能性嗎
例如我除了寫負擔外 另外加了法律效果一部除外的學說概念
陳敏老師認為 所謂「修正之負擔」非對行政處分之主要限制 添加給付義務
在而係對人民原來之申請內容上予以限制或變更
對此一變更或限制不得獨立爭訟及廢棄
人民必須以課予義務訴訟 請求作成原申請之行政處分
本題主管機關在人民申請登記證時 另外對人民原本之申請內容予以限制
因此也可能為學說上的法律效果一部除外 亦稱修正之負擔
我認為可以將它分兩段定性 負擔及修正之負擔 再分別說明不同救濟
不知道大家也有寫到這點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6.159
推
12/20 01:09, , 1F
12/20 01:09, 1F
→
12/20 01:16, , 2F
12/20 01:16, 2F
→
12/20 01:16, , 3F
12/20 01:16, 3F
推
12/20 02:13, , 4F
12/20 02:13, 4F
→
12/20 02:14, , 5F
12/20 02:14, 5F
→
12/20 02:14, , 6F
12/20 02:14,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