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 旋元佑文法書例子是否沒舉好?

看板Eng-Class作者 (Jas)時間9年前 (2016/11/09 16:36), 9年前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高手好, 以下這段引號字是文法書對於副詞子句簡化為不定詞的說明 「副詞子句的動詞片語如果包含語氣助動詞在內,簡化的結果就會變成不定詞片語。副詞 子句簡化為不定詞片語時,情形和簡化為分詞構句不盡相同。如果是簡化為分詞構句,那 麼副詞子句主詞一定要和主要子句主詞相同。不過,如果是簡化為不定詞片語,那麼只要 意思夠清楚,副詞子句的主詞就可以省略做簡化。以下整理出一些常用的片語分別說明。 」 書中舉例: The student studied hard [in order to get a scholarship]. 是由下句中的副詞子句簡化而來: The student studied hard [in order that he could get a scholarship]. 我對那段說明的理解是: 副詞子句的簡化可分為幾種 其中兩種是簡化為「分詞構句」以及 「不定詞」 簡化為分詞構句,副詞子句與主要子句的主詞必須要相同,不定詞簡化則不一定。將舉多 例說明。 那麼我的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文法書說簡化為不定詞主詞不一定要相同,並舉例,但它舉 的所有簡化例子主詞都相同...? 像是上面我提供的例子,副詞子句的主詞為he,主要子句主詞為the student,這例子的主 詞不是相同嗎? 是我哪個部分有理解錯誤嗎? 有人可以舉個主詞不相同但可以簡化的例子嗎? 由衷感謝各位! 以上在旋元佑進階文法p4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66.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ng-Class/M.1478680618.A.C0E.html ※ 編輯: ChiehKuo (111.251.66.30), 11/09/2016 17:13:45

11/09 17:15, , 1F
你看一下p.377和p.387,有舉例說明。好奇問一下,你是把pdf
11/09 17:15, 1F

11/09 17:15, , 2F
印出來嗎?還是你那份是正版的內容?
11/09 17:15, 2F
感謝樓上 可是你說的 好像都不是副詞子句簡化為不定詞的例子耶 一個是關係子句例子 一個是名詞子句例子 ※ 編輯: ChiehKuo (111.251.66.30), 11/09/2016 18:59:54

11/09 19:49, , 3F
我覺得概念一樣,就是...in order for 主詞 to get...
11/09 19:49, 3F
我覺得不一樣欸 我想要的例子是副詞子句的主詞跟主要子句不一樣 而且要省略 但你舉的 不是副詞子句 子句主詞雖然不一樣 但沒省略耶 所以沒有解決到問題:什麼情況主詞不同但可省略 (原諒我龜毛)再次感謝你耐心回覆! ※ 編輯: ChiehKuo (111.251.66.30), 11/09/2016 20:06:18 ※ 編輯: ChiehKuo (111.251.66.30), 11/09/2016 20:06:52


11/10 02:13, , 5F
下方 THESAURUS方框 -> subpoena 字義說明
11/10 02:13, 5F

11/10 02:13, , 6F
.... in order to answer .... answer(意思上)主詞是
11/10 02:13, 6F

11/10 02:14, , 7F
前頭的 order受詞 someone
11/10 02:14, 7F

11/10 04:28, , 8F
感謝Dunchee的例子! ※ 編輯: ChiehKuo (1.160.142.198), 11/10/2016 20:02:32
文章代碼(AID): #1O8k0gmE (Eng-Class)
文章代碼(AID): #1O8k0gmE (Eng-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