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議、協調後再決定

看板Elephants作者 (yankeerock)時間8年前 (2016/01/08 18:27), 8年前編輯推噓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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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提出的三點中,第三點和兄弟無關,不評論。 一二對兄弟不利。 因此,建議楊神和兄弟的管理, 方案一聯盟規章沒有提到,方案二與練盟規章明顯不符。 如果要如一二的修改規張,那25人保護名單應增加到40人,現在聯盟的規模已經比過往大 而且既然方案一二對母隊不利,那應該增加對母隊有利的條款,修改規張才公平。 ------------------------------------------------------------------- 或是新入團兩年內的球員(包含FA和新秀)不能挑選也可以。 ------------------------------------------------------------------- 對於這次的FA補償,如果雙方有爭議,修改規章在執行基本上已經不符合不朔級過往的原 則。因此應該直接凍結補償球員的條款,直接支付1.25倍年新的轉隊費即可。 畢竟不論何種修改都會對其中一方不利,直接凍結是最公平的方式。 另外補充,如果真的要修改規張,那應該要將自由球員分級。 不同等級的球員補償應該不同,否則聯盟低薪球員會因補償太高難以成功FA而被壓價。 美國的規則應該是有合格報價來做分級,日本好像是用年薪來分級。 既然要修改那應該修改完整一點。 一點建議,希望楊神和球團能參考。 ※ 引述《tom19860616 ()》之銘言: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7211 :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議、協調後再決定 : 記者古依晴/台北報導 : 「大師兄」林智勝轉隊至中信兄弟,原球隊Lamigo桃猿在回覆期最後一天(8日)表示, : 目前合約有解釋空間,因此會向聯盟先提3個提案,將相關問題釐清,而原本聯盟給予的 : 回覆期限,並沒有要球隊選擇全額轉隊費,或是轉隊費加上25人保護名單之外的球員,因 : 此球團先提出想法,由聯盟統整與協調。 : 依照中華職棒現有規章,林智勝轉隊費有2個方案可以選擇,一種是兄弟給桃猿林智勝201 : 5年年薪的125%作為轉隊費,也就是645萬元給桃猿;另一種是兄弟付給桃猿林智勝2015年 : 年薪75%作為轉隊費,再加一位非兄弟25人保護名單的球員給桃猿。 : 聯盟給予兩隊3天期限考慮,也就是8日回覆球團立場,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現有的規章 : 有解釋空間,因此先提出3個方案,球團會有各自立場,請聯盟統整與協調。 : 首先,新球隊(獲得球員方)應該先提出25人保護名單,舊球隊(失去球員方)再選擇要 : 全額轉隊費或是部分轉隊費加上球員,劉玠廷進一步解釋,如果沒有看到名單,如何評估 : 是否要球員,因此提議新球團先提出25人保護名單。 : 其次,若舊球隊選擇部分轉隊費加上人,應該承接該名球員原有合約,劉玠廷說,如果該 : 名球員已經有合約在身,舊球隊應該承接合約,避免雙方薪資有落差,導致談約破局。 : 最後,劉玠廷補充,若鄭達鴻同樣轉隊到兄弟,而犀牛和桃猿同時選擇部分轉隊費加人, : 選擇球員的順位應該以戰績定論,前一年戰績差的可以先選,而不是以簽約時間作為先後 : 順序,劉玠廷說,以平衡各隊戰力而言,以戰績作為先後順序較公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72.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52248850.A.37B.html

01/08 18:29, , 1F
推,的確FA制度要修好,但這次大家就直接用錢解決
01/08 18:29, 1F

01/08 18:30, , 2F
之後要有補償球員也是規則訂好就以後大家乖乖遵守
01/08 18:3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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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樣才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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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4, , 4F
這次的FA已產生~請就現有的去戳湯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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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4, , 5F
你要改也是真對下一次的好好修正/補充,不要再有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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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6, , 6F
推修改,但務必來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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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8, , 7F
領隊會議是共識決 球團不會讓他整碗捧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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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8, , 8F
不過現在一隊球員上限才60人,保護名單人數增加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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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8, , 9F
人有點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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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8, , 10F
改成當年度or最近兩年的新秀球員不得挑選感覺比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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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38, , 11F
01/08 18:38, 11F
※ 編輯: yankeerock (1.171.172.228), 01/08/2016 18:40:31

01/08 18:40, , 12F
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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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nkeerock (1.171.172.228), 01/08/2016 18:41:31

01/08 18:42, , 13F
如果改成新秀和FA不能挑 大概就快40人名單 好像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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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8:43, , 14F
畢竟 現在是談不攏回母隊才是25人名單
01/08 18:43, 14F

01/08 18:43, , 15F
如果改成一律直接走,還維持25人名單就很不公平了
01/08 18:43, 15F

01/08 18:45, , 16F
以目前中職4隊人數 FA跟前5or10輪不能挑應該比較可行
01/08 18:45, 16F

01/08 18:48, , 17F
我是不擔心啦 反正開銀行的多的是靠研究規則吃飯的專家
01/08 18:48, 17F

01/08 18:48, , 18F
人都簽了才想著讓規則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實施 天底下沒
01/08 18:48, 18F

01/08 18:48, , 19F
有這種道理
01/08 18:48, 19F

01/08 19:03, , 20F
這個比較合理,推推
01/08 19:03, 20F

01/08 19:22, , 21F
要改就下次改 不然我們也想鋒哥大三元啊
01/08 19:22, 21F

11/02 21:26, , 22F
如果改成新秀和FA不能 https://muxiv.com
11/02 21:26, 22F

12/27 16:50, 5年前 , 23F
如果改成新秀和FA不能 https://noxiv.com
12/27 16:50,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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