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議、協調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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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7(134推 7噓 138→)留言27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tom19860616時間8年前 (2016/01/08 17: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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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7211. 現有規章有解釋空間 桃猿先提3點建議、協調後再決定. 記者古依晴/台北報導. 「大師兄」林智勝轉隊至中信兄弟,原球隊Lamigo桃猿在回覆期最後一天(8日)表示,目前合約有解釋空間,因此會向聯盟先提3個提案,將相關問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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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3(73推 0噓 96→)留言16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CKCDY (生活三要素)時間8年前 (2016/01/08 18:2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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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只提到怕有薪資落差,導致破局。. 所以是說破局也是一種可能嗎?. 因為只看這邊的文字不會知道說是被選到的. 可以 選擇不去 還是 非去不可 (原規定有明訂14天未簽約,可回原球隊). 而且"合約在身"是只有複數約的"約". 還是最近剛談好的每個人新約的"約". 我覺得都是還有再解釋空間的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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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5→)留言2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yankeerock (yankeerock)時間8年前 (2016/01/08 18:27),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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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提出的三點中,第三點和兄弟無關,不評論。. 一二對兄弟不利。. 因此,建議楊神和兄弟的管理,. 方案一聯盟規章沒有提到,方案二與練盟規章明顯不符。. 如果要如一二的修改規張,那25人保護名單應增加到40人,現在聯盟的規模已經比過往大而且既然方案一二對母隊不利,那應該增加對母隊有利的條款,修改規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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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5(26推 1噓 27→)留言5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qwert1122 (松板就是強)時間8年前 (2016/01/08 18: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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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規定未滿一年新人不能被選. 這對四隊都一樣. 往後大家都有機會碰到. 只有25人名額 剛簽進來的新秀大都排不進去. 已經付了1.200萬簽約金 沒幾個月就給你挑走. 那不是傻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75.119. 文章網址: http

推噓8(8推 0噓 9→)留言17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時間8年前 (2016/01/08 20:2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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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談修制度應該沒人會反對,畢竟中職目前針對FA的規章真的蠻多漏洞的. 有人肯開第一槍說要修規章,四隊加球員公會一起來談. 把規章修完整一點對於球員也是種保障. 我覺得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提出修改規章後適用的時間點. 姑且不論提出來修改的方案對誰比較有利. 正常來講要修FA相關規章最晚也該在新球隊跟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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