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問利息是為何物?

看板Economics作者 (青色的楓葉)時間15年前 (2009/05/13 15:32),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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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tbackers (逆轉思考全壘打!!)》之銘言: : 我是學會計的,會想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前陣子在算現值時想到:為什麼非要將長期借 我也是學會計的,大一經濟學老師也是朱敬一老師。 : 書目推薦,請先留下書名再走。 Krugman的書: 下一個榮景。 克魯曼驚奇。 觀看重點:這兩本書中有關於金本位制、通貨膨脹、利息及就業的章節。 馬克斯,資本論第二卷。 觀看重點:「交換價值」與「使用價值」的區分(worth vs value),「貨幣資本」 (財務資本)與「實質資本」(如土地、機器及生產設備)之區分。 寓言故事: 鑽石與水的寓言 希臘神話米達司王點物成金的寓言。 觀看重點: 「交換價值」與「使用價值」的區分,貨幣的價值(利息)在於其使用所節省的機會 成本。 成管會 EOQ 總經 Baumol-Tobin 的貨幣需求模型 : --------------------以下是胡思亂想的思考流程------------------ : 不過轉念一想,50條黃金存在銀行裡,一年之後再去問銀行小姐:「請問我的黃金有 : 沒有生一打的小孩、變55條呀?」恐怕她只會白眼相對。50條黃金躺在那,一年後依舊是 : 50條,這樣還算是有「時間價值」嗎? 有,會計採「貨幣單位假設」,正是為了這個問題。 也可以轉念一想,一塊土地荒廢在台北市鬧區,一年之後再去問地政事務所:「請 問我的土地有沒有生一打的小土地?」當然是沒有。但是此時間土地有沒有增值?通常 是有的。 土地增值是不是收益?土地價格增加了沒錯,但是土地並沒有生一打的小土地, 「實質資本」並沒有改變。為什麼增值要列入收益?*1 同理可證股票(股利)、債券(利息)等。 (有價證券,係彰顯持有人對特定實物收益的權利。) *1 現在會計均採財務資本說。 早期部分有採實質資本說者,土地增值可能視為投入資本之增加,列入資本公積。 : 螢幕前想砸東西的人,請放下你的東西冷靜一下。我猜你應該是想說:「你不 : 讓資金 : 流通它從哪裡產生價值?」沒錯,這就是資金的「流通價值」。在計算財報分析的流動比 : 時,一定會提到流動比過高的缺點:營運資金過多,資金使用缺乏效率,應建議公司將多 : 餘資金拿去投資賺取利息。像上述(A)一樣,拿錢去投資其他廠商、再去投資、不斷投 : 資,才能一直創造價值。 成管會的EOQ,與Baumol-Tobin 的貨幣需求模型,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題材。 最適貨幣持有量,是取決於持有貨幣的成本及收益(節省的成本) : 經濟學上有個很有名的笑話:甲花5000萬請乙吃狗屎、乙再花5000萬請甲吃狗屎,兩 : 人的經濟學老師聽到後放聲大哭:「你們兩人吃了兩坨狗屎,就為我國創造了1億的GDP! : 」而我要說的是,錢從甲轉到乙、再從乙轉到甲,對社會而言也一點貢獻也沒有。由上例 : 來看,那資金真的有「流通價值」嗎? 放聲大哭的經濟學老師說的話要成立,至少要 1.甲乙不可以黑市交易。 2.必須是最終商品或勞務之銷售。 笑話就笑笑就好,別傷神了。 何況吃屎就算完全符合GDP之定義,朱老師也說過,GDP不能夠單獨代表社會福祉。 還有,恕我不清楚社會貢獻與流通價值的關連性? 又,GDP 是流量變數。貨幣是存量變數。價格是名目變數。(扯遠了……) : 整個思考到這裡,我自己得到一個結論:資金有的不是「時間價值」及「流通 : 價值」 ^^^^^^^^^^^ 我不瞭解你定義的「時間價值」及「流通價值」。怕有誤解,可否詳言? 你定義的流通價值是交換價值嗎?若不是的話,又是什麼呢? 你定義的時間價值又是什麼?會計上貨幣的時間價值大概是定義為不同會計時點之 貨幣,其價值的差額。但是我看不出你文章中有提到不同時點的影響。可能是我能力 不足,可否詳言? : ,而是「被需求價值」及「被使用價值」---因為有人需要這資金,所以資金才有價值; 應該稱做「交換價值」較為準確,很少人會用新台幣去生火或是拿來寫字折飛機。 (這是紙製品的「正確使用」.XD) 「交換價值」與「使用價值」的相關爭論及問題,除資本論外,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35號也有一些,可供卓參。 Hint: 為什麼減損測試之「可回收金額」要取淨公平價值與使用價值兩者其高者?這不是違 反穩健原則嗎? (這100%是中會題目。) 「交換價值」會計通常稱做現時之「淨公平價值」。或exit price : 有人使用這資金,資金才有價值。如同男孩要當兵操過才叫男人,資金也要操過才叫有價 : 值。 : 喔,恭喜Getbackers找到資金的價值了,可以左轉收工了嗎?等等,如果將「被需求 : 價值」及「被使用價值」和上述的「資金產生利息」兩相對照,不覺得有一個矛盾點浮現 : 嗎?資金自己不會生出價值,社會上的價值完全是需求者與使用者所「創造」,那你為什 : 麼會覺得把錢放在銀行生利息是天經地義? 這是難解的經濟謎題之一,可想想公債與新台幣的差別:同樣是中華民國 印製的紙製品,公債要貼息(貼持有人持有之機會成本),新台幣不用。差在哪裡? 差在新台幣可直接流通交換商品。新台幣其價值是社會自身創造出來的。 (在某種層面上,是個泡沫沒錯。) 債券->貨幣 這方面的討論,宋東兵,貨幣戰爭一書中把他陰謀化。可以看看。 陳老師曾提供一個有趣的模型可供參考:(印象是Samuelson寫的模型,忘了) (跟利息比較沒關係,不過我覺得很好玩) 疊代模型: 世界上只有兩種人A、B,每種人都只能夠活兩期。 (簡化:每種人於每期都恰好僅有一人) 每種人初生那期有 1的原賦,於死亡那期有0的原賦, 所有人的效用函數均相同,且都是風險趨避者。 沒有時間偏好。 因此,此社會世代交替如圖 時間 1 2 3 4 5 A1 ├─┤ t=1,A1出生, t=2,A1死亡 B1 ├─┤ A2 ├─┤ B2 ├─┤ 社會總人口 1 2 2 2 2 …… Note: 在t2,A1對於B1是老人(將死之人),B1對A1是年輕人(原賦:賺取所得1之勞動能力) t3,B1對於A2是老人(將死之人),A2對B1是年輕人 此時,若沒有任何交易,則不論是A種人或是B種人,他們的終身財富分配都是 (1,0),年輕時享受人生(消費1),在老年時悽慘落魄(消費0)在風險趨避的 假設下,內解(如(0.6,0.4))帶給他們的效用會更高。 這樣的交易機制能否達成? 假若社會上多了一張"羊皮紙",事情會不會改變? A1用此羊皮紙血書,說:我以宗教律法(法律)之名,宣布:持有這張羊皮紙 的人,可以向其他人請求 0.6單位的所得。 這樣的宣告有沒有效?如果在他宣告這件事情的時候,社會上其他人(其實就是B1) 都相信「他可以用這張羊皮紙向下一個人(對B1來說,就是A2)換取0.6單位的勞動所得 」,這項宣告就有效。 此時,除了A1,每個人的終身所得分配就都是(0.4,0.6),比起(1,0),效用提升 了。 我覺得有趣之處: 1.這張羊皮紙本來「沒有價值」,但是因為A1(某個聰明人)的宣告,他就有了0.6 的正價值。 2.如果有中間任何一人不相信這項律法,則在理性之下,此羊皮紙將不會被任何人 所接受。大家的福利水準都變糟了。 3.羊皮紙宣稱的價值有其上限(此例中,不可能超過1), 4.羊皮紙性質是借貸契約(對年輕人來說,相當於儲蓄契約,因此可在老年時消費) 同時也是此體系之中的「貨幣」。 5.羊皮紙的價值完全建立在對未來的「信心」之上。 6.考慮資訊與誘因問題,在此模型下,每期的社會都只有兩人,老人一定會全力 想說服年輕人這張羊皮紙有效(不然就沒得消費了)。而年輕人會懷疑是否真的有效 ,儘管從第n期看前面n-1期都有效,但是年輕人關心的是,在他的老年時是否有效( 在他老年時的年輕人是否仍然相信這件事),這裡面可能有些輕微的風險,因此,考 慮風險之後,未來的承諾(比如說未來預期可收到的0.5元),其現在的公平價值(與 老頭的交換價值)會略低於現在手頭的財富(0.5元)。 7.寫這個羊皮紙的傢伙,做的是無本生意。(預期泡沫!)他的終身財富大於市場 基要(此模型中,為1)。 : 現在可以回頭想,當你把錢放在銀行或拿去投資基金,是不是會去想我一年可以拿多 : 少利息、賺多少報酬。請先記住,你所拿到的報酬是他人努力工作所創造出來,不是你、 : 你的資金、或是你的銀行所創造。 原則上是這樣沒錯,但是將金融業提供之「服務」視為另一種商品,則又有不同之 結論。以下對華爾街之批評亦同。我不知道羊皮紙是不是真的值得那0.6元,還是這只 是另一個(有價)證券詐欺;我知道社會大眾廣為接受他的價值,願意用實質財貨去交 換它,但是我不知道這是基於此項動作可提升他的效用,還是只是他的迷信與無知,使 他被這些老狐狸所騙。 另外,資訊不對稱及誘因相容更是個大問題,銀行放款的徵信作業,通常比我向 我的大姨媽借錢時,所面臨的徵信作業更加繁複。 : 台積電段 插播,有種會計處理,確實會在此種情形,將股價變動視為企業淨資產之增加。 此說稱為併購會計。主張企業之資產負債權益之價值,完全由市場所決定。 (有別於目前GAAP之「公平價值會計」,權益科目並不進行「再衡量」,很多資產負債 也不用公平價值評價。) 此說目前不被各國之GAAP所採納。 : 二、麻木的華爾街金融天才們 : 為什麼我要提到證券市場,我想再提醒,投資分兩種,一是公司拿得到錢的,一種是 : 拿不到的。拿得到錢的,就像(A)一樣,至少對資金的充分利用有所貢獻;但拿不錢的 : ,恕我直言,對社會一點貢獻也沒有。它在進行的並非「價值創造」而是「價值移轉」, : 說難聽一點就是在賭博。那些華爾街的理財專家像是畢生研究賭術之人,在那裡「電腦顯 : 示,78%是A、20%是4、2%是10,不是A就是4。」 : 其實華爾街的理專們也很清楚自己是在賭博。不過我要指出的是,他們的迷思尚且包 : 括了: : (1)他們的工作其實並沒有在為社會創造價值。 : (2)他們所謂的報酬、報酬率等,其實是其他人賠錢的結果, : 社會上仍是零和遊戲。 : (3)錢不會因為不斷流通而自己跑出利息。 : 最後重申,我並非說要廢除利息、打擊投資。而是要希望大家從頭思考其本質。 確實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傳統基督教(舊教)及伊斯蘭教都禁止利息,不過經 濟發展也不差。 : --------------------------這是自HIGH與雜言的分隔線--------------------- : 上面關於全台拋售台積電股票的地方,其實有個明顯的錯誤,不過我要用這個錯誤來 : 打個廣告。在漫畫《神通小偵探》32集中提到了一個問題:若股價從500元跌至400元,請 : 問是賣方較多或是買方較多?答案是一樣多,交易是要有對等的雙方才能成交。若全台都 ^^^^^^^^^^ 我認為這題目是有陷阱的,如果是問「過程」,且500元跌至400元的「過程」是 跳空的話,明顯是超額供給(賣大於買)。 一樣多的答案只存在於價格「連續變動」的情形。 每筆成交價都代表一個瞬時的均衡點,在均衡點買賣單位成交數量自然是一樣的。 但是你的題目沒有說,500->400價格之變動是否連續,也沒有說清楚是「過程」(變動 軌跡)還是「結果」(新均衡點)。 : 沒有人要台積電股票,只有賣方而沒有買方股市是沒有成交量的。(《神通小偵探》是現 : 今碩果僅存的優質推理漫畫,請大家努力推廣) : 其實我對這個議題還蠻有自信的,說不定有人看到這篇文章會拿去寫論文也不一定, : 要是有人因為本篇而論文出來了,作者請寄一本給我。 : 我大學修的是朱敬一教授的經濟學(朱教授是個既幽默又有學識的老師,我的經濟學 : 不好不代表他教得不好),我也有點想把這想法寄給他,但還是鼓不起勇氣。如果有人願 : 意幫我轉錄給他或是其他經濟學教授,我會非常感謝的。如果有人明後天會去聽克魯曼教 : 授的演講,可以的話也把這問題幫忙提出吧。不過如果他們有什麼看法也請回信給我。也 : 非常歡迎其他轉錄,請註明原作者就好。 -- 一個會計學徒的管窺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 編輯: sdsdfd 來自: 140.112.7.59 (05/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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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不好讀啊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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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在資本論第一卷;貨幣資本和生息資本在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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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卷重點在第三篇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產和流通,主要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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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資料的價值補償與實物補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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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2dU2rO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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