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消費券 or 營業稅----彙整
※ 引述《blizzardsun (長島冰茶)》之銘言:
: 1.為什麼不退稅?
: 因為退稅沒有效率性
: 有錢人的MPC較小,窮人的MPC較大這是很常識的觀念
: 因此當初經建會主張排富,因為這些錢到有錢人手中根本乘數效果會打折
: 但因為行政難度所以作罷
: 而退稅就是退到這些不會消費的人手中
富人不消費??
算了..這不重要
我想強調的是這是邏輯問題
行政難度..這早就預期得到
既然要求儘快實行 就不可能排富
光調查所得 定義何謂財富就夠你搞上好幾個月
所以..消費券和退稅唯一的差別
就是一個是算人頭 一個是看依據綜所稅退稅
但這裡一個重點是....你確定有錢人繳的稅和所得成比率嗎?
: 2.為什麼小販不能用?
: 因為小販屬於地下經濟,不能列入GDP,要有開發票的商家才會列入GDP
: 所以不管你吃多少路邊攤,我們GDP成長都是零
小販不消費?
算了..這也不重要
我想強調的是政策縝密性
政策似乎只在乎GDP這個"數字" 不在乎消費券是否趕快用掉
消費券用掉才能變成下一個人的所得 有了所得才會有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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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點我想指出的是
政策在制定的時候 必須考慮到現實環境與最終目的 以及..老闆的Guts
這兩點限制擺明了就是讓人打槍的
: 3.關於李嘉圖等值定理
: 泛古典學派的分析都有假設價格充分運作且人們理性預期
: 這很明顯是過於理想,且古典學派皆主張政策無效
: 若要拿古典學派的東西來分析政府政策
: 只會得到一個結論:什麼都不要做最好,做了也是白做
: 結論:
: 1.如果你說你要存起來,那你可能是比較高教育,高收入的一群,但政策分析又豈能如此
: 本位主義?因為我怎樣,所以我認為這個政策是失敗的?
你似乎弄錯焦點
去探討消費券會取代多少日常支出是不會有結論的
我提出以降低營業稅取代消費券的最終論點是
有消費才給糖吃
: 2.這個政策的效果是不太可能如政府所聲稱的有效,但我相信他是多少有點效用的
當然有效啊 但重點在於花了近千億換來多少GDP? 1億?10億?1000億?
引用管中閔教授於本期商業周刊(1097)的一段話
"我不希望看到,政府一塊錢一塊錢砸,硬碰硬的去換經濟成長,我希望看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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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塊錢下去,因為有宣示,帶出那些跑掉的消費與投資。所以,我期待不只
聽到政府要花多少錢,而是花錢準備做什麼"
我得承認 發消費券的"喊話效果"至少不會小於降營業稅
但..喊話效果是手段 不是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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