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錢不能解決的問題
※ 引述《humorless (休摩里斯)》之銘言:
: 錢的數量相當於資源的優先使用權。
貨幣[財富]的數量並不相當於資源的優先使用權。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經濟資源的優先使用權決定於貨幣持有者的願付價格
: 但,一個人擁有很多的優先使用權,不代表一個人就會浪費資源。
: 若某人因為太有錢,以致於使用資源時,非常浪費,政府應該課稅加以節制。
: 考慮一個有三人消費者的經濟體系:
: 甲,乙,丙,以及外部的資源提供者
: 甲有 1萬元
: 乙有1000元
: 丙有 10元
: 資源的總價值 例如 1萬元。
: 所以如果甲硬是把1萬元的資源都買走,又浪費完,乙和丙就很苦了。
邏輯上可能會有問題,那就是何謂浪費?甲不同的使用方式,若是仍然帶給他正效用,則
是否屬於浪費?
另外,若是說甲之快樂[正效用]不如乙丙之痛苦[負效用],不同人的效用是否可以相加
減(計數效用),其實是很有疑慮的。
: 而,如果有間接稅,則甲和乙花得錢愈多,就會有愈多的錢回到政府的手上,
: 政府可以重新分配。
暫不考慮融冰效果。假定重分配不會造成任何經濟資源損耗。
若經濟資源[想像成牛肉麵、蛋糕、大餅]總量不變,且已為甲、乙二人所取得並消費
掉(消化.XD),如此重分配貨幣之意義何在?能夠要甲、乙吐出來已經消化掉的東西嗎?
即使可以使甲、乙吐出來已經消化掉的東西,還是會有問題,即過多的貨幣追求過少的
稀有資源,還有造成物價膨脹的副作用。除政府之重分配外,物價膨脹本身又有一層重
分配效果。
貨幣是取得經濟資源的交易媒介,只有在貨幣價值恆定下它才能代表財富。
消費稅的主要經濟效果不在於重分配上面,而在透過影響價格,促進經濟效率,把餅做大。
: 另一方面,
: 如果甲和乙,花得錢和丙一樣多,那政府也沒有重新分配金錢的必要性。
如果要求所有人消費必須一樣多,那麼的確根本沒有貨幣[財富]重分配必要,因為它
是發配給卷的共產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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