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若是一個國家警察民營化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小潔我愛妳)時間9年前 (2015/01/22 15:28),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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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將" 事務化 "的工作交付民營派遣人員來接手 這樣就等於是讓現有的警力提高50% 以上的時間用在專心打擊犯罪 第二 巡邏等級的事務交由保全公司來負責 警察部門不需要負責巡邏這種雜務 這部分可以交由民營 第三 警察就民事糾紛部分業務 移交給簡易法庭處理 這部分可以強化調解委員會與里長辦公室的功能 而在現場爭議事情( 例如夫妻吵架跟半夜太大聲 ) 也將權力下放給巡邏單位或里長辦公室 第四 刑事重要案件的偵查部分 必須要公權力掌握 這部份不能開放民營 但是在受指揮的機動警力上 可以用雇傭兵形式組成 第五 政府用來鎮暴用的保X 總隊 除了種子教官與指揮體系外 全部以替代役男擔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7.213.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21911719.A.0CD.html

01/22 15:43, , 1F
其實以前警察替代役確實是被抓去穿鎮暴裝當肉盾的,後來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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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5:43, , 2F
然是被申訴了,因為他們是警勤役不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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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其實警察的工作都不能做,只能打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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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修法的問題就能解決 都要警察民營了 修法一定會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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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巡邏配不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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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的問題可以配置殺傷力較弱的塑膠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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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1:24, , 7F
依然可以造成一定的嚇阻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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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7:04,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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