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輔導未足額進用身障者企業 成果豐碩

看板Disabled作者 (小德)時間11年前 (2012/11/09 23:54),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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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有板友在推文中對我提到的總額制度犧牲部份障別的狀況,我來做個解釋 (先聲明,在此為舉例,不針對任何障別) 例如,某公司依法需進用身心障礙者30人。那以舊制身障類別區分(icf類別太多 ,原理一樣,以舊制來分比較好理解),我舉其中部份障別舉例。 使用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三個類別舉例。 對於老闆而言,因為踩總額制度,有可能所有雇主會使用肢體障礙輕度或中度的員 工,因為比起聽覺障礙的溝通,視覺障礙的閱讀以及環境熟悉。相對的影響比較小 而使得大部分的身心障礙員工視覺障礙、聽覺障礙的人找工作變得比較困難。這也 是總額制度最大的缺陷。因為一定要用,是雇主會選擇影響最小的用。而變成了部 份障別的朋友被犧牲了。雖然有職務再設計。但其實,最後用人的是雇主,不是勞 工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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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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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公私部門,採取總額制度,注定某些障別的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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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給障礙者的職缺未必能適合某些障別的。在就業市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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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是弱勢中的弱勢。很多人覺得提升自己能力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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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願意僱用,但他們是礙於法令僱用還是認同障礙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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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總額制應該算是現狀下比較好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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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還想不出有什麼更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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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每個雇主都能完全將身障者當一般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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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有可能解決這些問題,但這沒有個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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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也成功不了,即使歐美先進國家,應該也還沒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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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超理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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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企業已採行20%制度 請參考後續文章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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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dITD7e (Disab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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