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討論一下對於設計的想法
※ 引述《goovin (goovin)》之銘言:
: 大家對不起,我太急著想要得到點聲音所以提出了一個爛問題。
: 我還有很多功課要做,打擾各位了,真是對不起。
我澄清一下...
之所以在另一篇建議你能先推薦書籍,就是避免多數人用霸權性質的語言
逼你們將你們所熟悉的語言給翻譯過來。
在我看來你所問的問題,目前為止完全不是「藝術範疇」的問題。
是「攸關藝術」這主題,所衍生出來的「論述實踐空間」的問題。
若我的路徑正確,那牽涉到的閱讀就篇詮釋學、歷史、結構、後結構主義。
我所涉獵到的,較為熟悉的理論家與文本則為 Foucault、Gadamer。
Gadamer 在「真理與方法;Truth and Method」之中,
特地依照「藝術、歷史、語言」這順序,去討論真理在三者中,
如何自我展現的問題。但我真的無法簡單概述他的手法,切勿望文生義。
有興趣想強化藝術相關論述能力的可以練練他這套劍法。
另外的 Foucault 我就稍微熟悉一點,大概就剩演講集、性史二三卷沒看完。
關於你的問題,我會建議從「詞與物;The Order of Things」之後進入
「知識考古學;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兩書。
我也主要是以 Foucault 這理論眼鏡看出你的問題點,因此特別推薦他這兩著作。
至於怎麼切入?講太多恐怕不符版旨。但我還是簡單提幾個問題:
1. 在西歐,什麼時候出現「藝術家」?他們與當時社會的生產關係是什麼?
2. 在 1800 前後,西歐的社會經濟條件出現巨大變動,對藝術家的衝擊?
(可參考 Elias 針對莫札特的分析,特別是與貝多芬進行比較)
3. 因此,藝術、人們怎麼思考藝術,從來就不是「不變的」。
我所強調的不是西洋藝術史分析,而是幾個關鍵點 (Foucault可能會說是主體):
什麼時候開始將「藝術」這個概念,認定為一種近似於「元素、精神」的東西,
認為它的存在可穿透,且並存於諸多人造作品、表演活動、日常生活......等等?
4. 承(3),這些思考方式之形塑、且用什麼樣的語言、邏輯、預設...編織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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