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討論一下對於設計的想法

看板Design作者 (.象徵交換與死亡.)時間13年前 (2011/05/27 16:5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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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ovin (goovin)》之銘言: : 大家對不起,我太急著想要得到點聲音所以提出了一個爛問題。 : 我還有很多功課要做,打擾各位了,真是對不起。 我澄清一下... 之所以在另一篇建議你能先推薦書籍,就是避免多數人用霸權性質的語言 逼你們將你們所熟悉的語言給翻譯過來。 在我看來你所問的問題,目前為止完全不是「藝術範疇」的問題。 是「攸關藝術」這主題,所衍生出來的「論述實踐空間」的問題。 若我的路徑正確,那牽涉到的閱讀就篇詮釋學、歷史、結構、後結構主義。 我所涉獵到的,較為熟悉的理論家與文本則為 Foucault、Gadamer。 Gadamer 在「真理與方法;Truth and Method」之中, 特地依照「藝術、歷史、語言」這順序,去討論真理在三者中, 如何自我展現的問題。但我真的無法簡單概述他的手法,切勿望文生義。 有興趣想強化藝術相關論述能力的可以練練他這套劍法。 另外的 Foucault 我就稍微熟悉一點,大概就剩演講集、性史二三卷沒看完。 關於你的問題,我會建議從「詞與物;The Order of Things」之後進入 「知識考古學;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兩書。 我也主要是以 Foucault 這理論眼鏡看出你的問題點,因此特別推薦他這兩著作。 至於怎麼切入?講太多恐怕不符版旨。但我還是簡單提幾個問題: 1. 在西歐,什麼時候出現「藝術家」?他們與當時社會的生產關係是什麼? 2. 在 1800 前後,西歐的社會經濟條件出現巨大變動,對藝術家的衝擊? (可參考 Elias 針對莫札特的分析,特別是與貝多芬進行比較) 3. 因此,藝術、人們怎麼思考藝術,從來就不是「不變的」。 我所強調的不是西洋藝術史分析,而是幾個關鍵點 (Foucault可能會說是主體): 什麼時候開始將「藝術」這個概念,認定為一種近似於「元素、精神」的東西, 認為它的存在可穿透,且並存於諸多人造作品、表演活動、日常生活......等等? 4. 承(3),這些思考方式之形塑、且用什麼樣的語言、邏輯、預設...編織它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52.14

05/27 17:31, , 1F
沒想到在這言必現象學的年代 還是有人重視詮釋學的 感動
05/27 17:31, 1F

05/28 00:20, , 2F
感動+1
05/28 00:20, 2F

05/29 17:54, , 3F
05/29 17:5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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