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大家關於街頭攝影的觀感

看板DSLR作者 (內湖流川楓)時間7年前 (2017/03/28 12:40), 7年前編輯推噓8(10256)
留言6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之銘言: : 推 archon: 同性交往是兩個人講好的事,街拍對象有些可能是不願意的耶 : 推 archon: 我只是想說,同性戀跟街拍是很不同次元的東西... : 推 jaylj14: 同性戀跟街拍哪裡是兩個不同次元的東西?難道現在同性戀 : → jaylj14: 議題有政治正確的方向就昇華成不同次元了?每個人看法都 : → jaylj14: 不一樣,就是有人在看法分歧的情形下硬要別人接受他的觀 : → jaylj14: 點,雖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但法律就是為了道德價值 : → jaylj14: 觀的衝突而存在,大家底線都不一樣,對不同領域的事物道 : → jaylj14: 德標準也不一樣,只要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何必強求別人? 同性戀有沒有違背道德,跟街拍有沒有違背道德,這兩件事在本質上很不一樣, 你問不同的人同性戀有沒有背德,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有些人覺得有,有些人覺得完全沒問題,Yes or No,這是信仰的差異; 但街拍不是,大部份的人都能意識到隨便上街拍人,有可能會造成別人的不舒服, 這是接受度的問題,比較像是吃肉, 雖然要殺其他的生物有點不好意思,但是肉很好吃,我就還是吃了。 再說到法律,只因為不違法就覺得 ok 這種想法,我完全不認同。 說起來,插隊也不違法吧?劈腿也不違法吧? 壓榨勞工、炒房炒地,只要有個好的法律顧問,都可以弄到完全合法吧? 形成一個社會的風氣,靠的不是法律,更多時候是互相提醒跟約束, 同樣是插隊不犯法,有些地方大家會卯起來插,在台灣,可能會被糾正, 這些小地方累積起來就形成文化,要成就怎樣的文化則是大家都要出一份力~ 對於理想的生活環境大家都有自己的期待, 看不順眼的事跳出來說兩句也是很正常的。 再回到攝影...,我自己也是覺得街拍本身沒什麼問題, 但這不代表街拍的作品每一張都沒問題吧...。 支持街拍的人常會把布列松搬出來, 布列松的照片真的是很棒呢,人跟街景有很好的互動, 照片裡也有許多細節可以讓看的人細細品味, 但... 並不是人人都是布列松啊... 如果布列松沒有拍到樓梯跟腳踏車,每張都是路人驚恐地看著鏡頭, 這樣他還能被譽為攝影大師嗎? 看照片的人無從得知照片是怎麼拍下來的,只能直接看感受畫面, 一般人在看布列松的照片比較不會去想到侵犯路人的事, 但有些的街拍照卻會引發少部份人的意見,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稍微檢視一下自己的作品, 到底是有意見的人太敏感了,還是畫面中真的有些令人不舒服的元素存在..., 經過這樣的思考,說不一定以後能因此拍出更決定性的瞬間? 當然,也可以選擇做個不理會別人想法的攝影師 :) -- 喜歡拍照的正妹們,趕快來找我報到吧!!! https://flic.kr/s/aHsk8JbB2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8.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490676020.A.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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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最後還是要回歸照片本身,而非一昧否定街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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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討論哪種街拍方式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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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明明是私德拿來跟公共議題討論?你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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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呀,而且在路上隨便拍路人,我覺得也有點私德的問題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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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背不背德,隨時代和地區有不同的看法;難道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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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背德,有人不覺得?到底有多少人不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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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大概連同性戀自己都覺得自己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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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上古希臘,這觀點又不太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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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百年前的臺灣,做為一個同性戀,你到底要不要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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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他人的不愉快呢? 這種問題,永遠只能捫心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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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選擇跟誰談戀愛,一般來說是屬於私事, 但這裡在談的街拍,再怎麼說也是拿相機對著陌生人按了下快門, 一個是路人過來找事,一個是主動對路人生事,這兩者在結構上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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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問題有時候關懷的並非對錯,因為根本找不到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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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判的是非。我們關懷的通常是:彼此能相互容忍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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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當然你也可以提倡我們要走進集體主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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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所以沒有把肖像權放那麼重,就是尊重攝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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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由。我們判斷事物,也通常是利益權衡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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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能同意這個世界上有非常多很棒的街拍作品,問題不在街拍本身, 如同你所說的,我們關懷的是彼此能相互容忍的範圍, 但是當有人對作品提出質疑的時候,回應卻是 "沒犯法",這算哪門子的關懷? 如果是想要自己拍爽就好,那我也沒話說,但原 po 顯然是會在意別人想法的人, 單單把一切訴諸於法律,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吧... 你拍照是不犯法沒錯,但別人留言靠杯也沒犯法啊... 人跟人相處要合諧,本來就是需要互相關心別人的想法, 理直氣壯之餘,也不妨多花點時間,思考一下作品有沒有可以更好的地方,有益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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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路邊混混一眼,他也可以因為不爽被看而問卿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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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這判斷來看,倒是我尋事了? 這當然可以是種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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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另外一個現代化的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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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的行為是否涉及強制和壓迫。自由社會,是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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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彼此容忍的底線。在這條底線上,你不喜歡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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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我拍你過來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刪掉照片,我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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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說不,我們來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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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把你的情感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之前,是不是先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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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自己的偏好比較好? 至於原 PO 的問題,我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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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我的個人偏好,如果只是我一人的問題,那我別去原 po 的 FB 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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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推紋裡說過了:他來尋求大家的看法,那覺得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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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當然是一種足為原 PO 參考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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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這裡討論討論,抒發觀點,又不能真的強迫誰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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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拍。 至於道不道德這點,我的看法是:多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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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街拍並不影響當事人。他只是一個對不特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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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察和紀錄。這點從多數人只要不知道被拍,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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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根本不生影響可以得到證明。意即,被拍時的不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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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是一種心理反射,就像如果我滿臉都是爛瘡走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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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人多半也會有不愉快的心理產生。所以作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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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者,盡量去避免侵入會讓人感到不安的空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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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些照片你覺得有些不雅,有些讓人難堪的,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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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心不要隨便按快門,或拍了不要到處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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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問:大家怎麼看。不如問自己怎麼看?你拍這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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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會不會感到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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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很怕閒言閒語的那種,那還是不要拍,或拍了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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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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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理直氣壯一說,現在到底是街拍的人被說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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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旁觀者批評街拍不到德啊?我都被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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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現在有人把鏡頭壓到你鼻子前街拍你,然後跟你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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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我在公眾場合拍照不違法喔,你不爽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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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也打太多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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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到的理直氣壯,就是都已經有人提出來說這樣可能會讓人不舒服了, 拿相機的人卻是回應: 不會,這不違法,街拍並不影響當事人, 被拍的人無法舉證受損害,道德沒有標準,法律是最低底線, 你不喜歡被拍,發現我拍你過來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刪掉照片, 我一定跟你說不,我們來打官司嗎? 這樣還不算理直氣壯的話,我一下子也想不到有更適合的辭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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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啊! 街拍並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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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不過就是你要把自己的想法強行別人接受而已,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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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不道德不是你說了算,是跟時空背景有關,你認為它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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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德問題,不代表別人覺得沒有,吃豬肉哪裡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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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斯蘭世界簡直就是令人髮指,種姓制度你覺得非常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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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五百年前的印度人可不這麼想,同性戀議題同理,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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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說過了,不過是因為他有政治正確的庇護,就突然變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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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當然反對的人都是令人髮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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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口聲聲說什麼尊重,當你用自己的價值觀強行別人接受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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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價值觀批判別人的道德觀時,你又有什麼立足點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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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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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您冷靜點,如果你有仔細看我寫的文章,應該不難發現,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同性戀 ok 或不 ok,我只是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已, 至於您提到到說反對的人都是令人髮指的,這就更不知道是從哪裡得來的結論... 您是否走錯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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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都是你覺得你覺得你覺得,問題就是別人不這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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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反正我想表達的都講完了,你要怎麼想我無法干涉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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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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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直我覺得我覺得我覺得嗎?剛才搜尋了一下, 也只不過文章裡用了一次,推文裡用了一次而已, 表達自己對事情的看法,這樣的用詞,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 不過有一點我倒是很認同你,別人怎麼想我無法干涉, 做人處事上,只要不違法就 ok, 有這種想法的人,我還真是覺得無法溝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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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要跟你溝通的意思,而我也不覺得你看起來像是要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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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溝通的意思,大家一起紙上談兵嘴一嘴,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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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網路世界是很奇妙的,你可以在這裡暢所欲言,盡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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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別人有多不道德,可是嘴砲完以後,兩方論點一樣沒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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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回歸到現實面街拍的繼續街拍,你被拍了不爽一樣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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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皮條,誰也沒有獲得或是成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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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真的沒有獲得成長吧,不過,說不定其他看到我這篇文章的人有呀!! 我根本就沒有說街拍不道德,我也不是在宣導大家不要街拍, 我一直在說的,是有些街拍的作品很棒,路人看完不太會講這些五四三的, 但有些街拍作品卻會造成部份路人的不愉快,不愉快到會想要在 FB 留言表達。 看照片的人很直接的說出自己的感覺,那做為一個產生作品的人呢? 原 po 說到他小小猶豫了一下是否要繼續這樣拍攝下去, 而我給的建議是,可以稍微檢視一下自己的作品, 到底是有意見的人太敏感了,還是畫面中真的有些令人不舒服的元素存在。 舉個例子來說,曾經有過這樣一個命題: Taking photos of homeless people without their consent is not art, it's exploitation. 我們當然可以有各種的法律上主張,流浪漢在街上,我們拍街景一切合法, 但是,看照片的人會有代入感,如果自己也是無家可歸的人, 說不定會不想要攝影師拿自己的不幸來說故事,不愉快的感覺就這麼產生了。 攝影的題材百百種,而畫面中有人像又是其中很特別的一種, 拍照的是人,拍的對象是人,看照片的也是人,彼此會產生微妙的關聯, 尤其是畫面傳達出負面概念,像是貧窮、醜陋、不幸的時候特別會有這種問題。 也許是整輯作品裡有少數幾張照片裡有一些讓人不愉快的元素,但自己從未察覺到, 又或許作品都很好,只是有意見的路人太敏感了, 不管如何,比起什麼都不想就繼續拍,或者是直接放棄, 藉這個機會再看一次自己的照片,再思考一次,不也是個很好的選擇嗎? 最後,再強調一下,我只是提個想法,並沒有要所有人都照我的想法做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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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溝通,那你還打這麼多字是要幹嘛?(黑人問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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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要表達的意思這麼簡單清楚,還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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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理解,既然不想溝通還打那麼多字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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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chon (1.163.246.221), 03/29/2017 0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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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講明了不溝通,那應該是...傳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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