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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到底是現代法院還是宋朝衙門?
共 27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wChu (好球)時間16年前 (2009/07/30 23: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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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疑點是,明明公使錢之後還有四個機關的意見. 為什麼有些人總是看不到呢,莫非是不認得國字?. 其次,都是兩年前的事了,判決書再長,一天看一百個字也該看完了. 為什麼還有人看不完呢,莫非只是想靠夭,不是想管到底怎麼判的?. 火耗干特別費什麼事,稅收干首長的錢什麼事. 要可議,也是先議你,兩年的時間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dioshuang (達哥)時間16年前 (2009/07/30 22: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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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只是為了要向大家解釋特別費的由來而已. 當然要從可考察出來的最早時候說起啊. 雖然我也是覺得這部分根本沒有說明的必要. 他是法官,又不是歷史老師. 是負責審判,又不是在教歷史. 除掉這部分,對整體來說沒有任何影響. 倒是吸引許多人對宋朝歷史產生興趣. 而只注意到公使錢. 歷史老師該高興嗎?.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arcloud (傷心嗎?)時間16年前 (2009/07/30 22: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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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認真回的 還是只是酸?. 還是你根本沒看判決書 只看了新聞?. 我比較傾向認為你是在開玩笑. 要是有新事證 拿出來大家看看也無可厚非 最怕就是"XX說了算".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8.197.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jo (疾風之狼)時間16年前 (2009/07/30 22: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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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規未盡詳細之處參考前例,的確是各國司法常見手法,. 參考到他國甚至前朝也是無可厚非... 但是有個原則是,越晚判的前例越有優先的採用的考量.. 此處最大的疑點在於,蔡守訓要何要到宋朝的公史錢!??. 在參考相關類似法案的前朝法律中,怎樣排也該是清朝的火耗歸公制度有優先考量權.. 蔡守訓捨200多
(還有21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wChu (好球)時間16年前 (2009/07/30 20: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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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有寫公使錢嗎. 有人眼睛有問題. 後面四個機關的意見通通看不見. 這種人是有什麼臉靠背那麼多啊. 那裡大?或者說,一個睜眼說瞎話. 判決書選擇性閱讀的人. 他講的話有什麼可以聽可以信的. 不過就是在哭爸.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