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白天不可以放沖天炮.晚上可以放煙火?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原來白天放鞭炮會有公共危險的疑慮
: 所以警察大人要不顧危險的登上行進中的車子
: 來制止放鞭炮的人
: 還要把他銬起來才行
: 那麼以後鹽水蜂炮還可以放嗎?
: 他也是有機會射向民宅呀?
: 而且還會射到人喔...
: 另外就是跨年時的一堆煙火秀還可以辦嗎?
: 煙火放的量可是比這次多了幾十幾百倍吧...
: 而且很多都是在人口住宅密集的區域...
: 不知道警察會不會一樣去取締呢?
我覺得這可以分幾點來看
第一.
遊行者放沖天炮有沒有違法?
有違法的話是違反那一條法令
再來就是台灣很多場合都會放鞭炮沖天炮
怎樣的施放才算合法?
怎樣又是違法的?
似乎也沒清楚的規定
是不是警察依照當時的情況自行判斷有無違法?
警方的說辭是因為沖天泡的方向是向著飯店大門
可能會有讓人受傷的疑慮(公共危險罪?)
所以才加以制止
那麼是不是只要大聲廣播一下
請放沖天炮的人不要向著門口或是建築物射就可以
如果對方沒回應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不知道警方對這類行為有無標準作業程序?
就像非法遊行舉牌3次令其解散一樣
有的話也可以公布給大家作個參考
第二.
員警直接衝上行進中的車子制止
這一個行為是不是警方的標準作業程序
如果是.那麼是不是要在加以修改
避免類似的情形再度發生
如果不是.那麼是不是要加強宣導
不要再發生類似這次的事件
第三.
因為推擠而使員警受傷
我認為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
出手的人一定都有錯
畢竟員警受傷躺在加護病房了
不管怎樣道歉是必要的
至於故意或是過失傷人
那應該是由司法去認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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