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軍政-訓政-憲政」包藏帝國主義侵略用意

看板DPP作者 (千樹萬樹梨花開)時間16年前 (2009/08/03 04: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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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引述《shaka1aka (千樹萬樹梨花開)》之銘言: : : 但自己本來就應該盡其所能地讓自己成為多數;又或是讓主張成為多數人能理解同時 : : 的選項之一,進而減少修法可能遇到的阻礙。 : 許多國家自決前都沒有經過主管國同意耶 : 照你這裡的說法 你認為:當年的自決都是錯的嗎!? 主管國是誰? 就你來看的話,你標的的主管國是誰? 你若是跟中華民國政府要這個自決權的話,合法的管道是修法。 更何況,若只看到殖民地因為宗主國無力(或無法繼續剝削)而放棄其控制力,就以為 東帝汶車臣的事情不會發生的話,那是否太傻太天真? 一體有兩面;要談,就別紮個稻草人,先把你的標的確定好再說吧。 用稻草人當掩護,東拉西扯是談不出個結果的。 : : 這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 : 而自決的部分,是跟誰自決,這也有關係的。 : 意思是 1.要看膚色嗎? : 有的膚色或族群比較高等 沒有要看膚色啊。 魁北克獨立是因為魁北克跟加拿大膚色不同嗎? : 2.或者說 要看國家? : 有的國家比較NICE,中華民國比較差勁 你要先把你的標的找出來才行。 若是要跟中華民國討自決卻是做給PRC看的,那就是標的錯誤的事。 而要跟中華民國討的話,合法管道是取得民意多數,修法甚至於修法後再公投。 非常規方式的話,也能革命啊;顏錦福不是成立台灣義勇軍嗎? 真的沒其他方式了,就去參軍吧。 : : 我是不懂,若真的一邊一國了,那又為何又要再搞一次台獨? : 我是搞民主不是搞台獨 你誤會了 民主或是你宣稱的自決,都是多數決的。 少數要能影響多數,那要團結同時能讓多數瞭解到少數主張的是什麼。 不管是同情亦或是認知,都是讓原先的少數變成多數的方式。 就拿DPP所謂的『台灣主體意識』的彰顯來說好了;這就是從原先的少數慢慢推廣 並讓更多人瞭解/接受,進而形成所謂主流思想的結果。 若真是搞民主,就該這樣做。 不爭取成為多數,不尋求過半數的同情或支持,不暴動恐怖攻擊,不推翻現有政權, 光靠在BBS上幻想,是不會成為多數或主流思維的。 : : 回到問題的原點,是哪個族群要求自決? : 各族自決權是否是民主的人權項目之一 : 若是 則所有民主國家族群都應當有自決權 何謂『若是』?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主張『是』的話就順便把支持的證據拿出來。 如果靠假設性發問來幻想式自問自答,這種『我感覺™』的三神器就免了吧。 : 我問:該不該有自決權 : 你說: 誰要自決權了? : 有沒有苦主 與 該不該有族群自決權 是兩回事 : 記得 阿扁貌似曾遇到某部族請求獨立 : 阿扁應該是沒能力處理 或者阿扁有帝國主意思想 所以沒回應 是啊,所以呢;你要跟阿扁決鬥嗎? : : 不然魁北克獨立公投失敗這麼多次,他是吃飽太閒嗎? : : 和平的方式就得面對多數決的殘酷。 : 你的意思是 你支持「二戰時入了伙 不輕易允許脫身」這個主張 魁北克在二戰時『入了伙』的嗎? : 你舉個例子,但是沒有談到這例子的邏輯 : 我問:該不該有族群自決權 : 你說: 某人也沒有 : 別人有沒有 與 該不該有 是兩回事 請說說你的「道理」 你要主張合法的方式的話,那就是多數決。 如果合法的方式達不到,在不走非常規方式的情形下,又想達成自己的訴求,那就只 能說是『吃飽太閒』或是『痴人說夢』而已。 : : 如果要跟科索沃東帝汶或車臣一樣的話,那就不要迴避戰爭的必然與質疑。 : 你這句話的意思是: : 若國內要爭取族群自決 你主張戰爭教訓他們 : 或 若我國要爭取族群自決 你認為會被戰爭教訓 : 但是 我前文是問你 你總需要有個「道理」吧 : 你動手教訓之前 能否說說道理呢? 合法的方式已經說過了,要用非常規的方式,都是違法(當地法律)居多。 警方不能鎮暴的情形下,自然就是軍方來平定『叛亂』。 任何一個有管轄權的區域(包括你自己的住家)都是如此。 如果你是戶長,而你的親屬在不能得到你的諒解與同意,同時也沒有法律上的支持( 分家),那麼他要從你家『自決』些什麼,你會眼睜睜地讓他胡作非為嗎? 當然,就你提的例子,因戰爭而使得國家/宗主國的控制力變弱,進而讓想自決的可能 與可行性提高;這是一個方式。 而我的回答是,若在一般時期,任何族群想要自決就只有合法與非常規方式,兩種選 擇而已;而合法方式過不了關的情形下,那是要抱怨什麼? 抱怨用非常規方式會被教訓所以皮皮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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