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旅遊卡
※ 引述《PlasmidDNA (evo n610c)》之銘言:
: ※ 引述《soma (蒼魔)》之銘言:
: : 根據原來的行政命令是"休假補助"
: : (公務人員休假規則
: : 根據那個違反信賴保護的行政命令才是"旅遊補助"
: :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 所以就是我講的, 這個強制休假補助不是你的薪水, 是讓你休假, 給
: 你去玩用的, 跟你的薪俸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 其實不是什麼官逼民反, 公務員本身就是官了, 只是公務員自己搞不
: 清楚這筆費用是幹什麼用的, 一心認定錢是自己的 - 事實上真的不是.
原來的休假補助,並沒有要求旅遊,是『休假就付』
所以公務員是被不按法治的政府擺了一道。
也許尊夫人的缺可以安心放假,所以感覺不受影響。
但並不是每個公務人員都有如此福氣。
: 你提到不休假獎金, 像歐美國家是沒這個東西的, 你有假不休是不是?
: 活該拉倒. 我在歐洲跟人家講不休假獎金, 他們快笑翻了, 還有人問
在勞基法裡 這叫"加班費"
所以歐美國家加班不用給加班費?
: 我台灣的勞工是不是想錢想瘋了. 那我只好說是, 因為東方人的觀念
: 裡, 旅遊本來就是一種浪費, 還是拿錢較實際. 但不管怎樣, 那個錢
: 依然不是你的薪水, 只是一種不合時宜的補助而已. 況且依現行規定,
: 如果你的假在 14 天以上者, 休滿 14 天後, 其它的假不休的話還是
: 可以請錢.
所以只要休不到14天這個問題就會存在,對嗎?
: 這個想法的確是很好, 因為如果公務人員真的有休閒旅遊概念的話,
: 以目前數萬公務人員, 再加上其家屬, 的確是可以提供不少發展觀光
: 產業的動力. 只可惜想法雖好, 但公務人員不配合, 效果自然沒有.
拿什麼配合,拒絕招返嗎?這種地方一堆眉角都是小失誤就法辦了,
有這麼大心臟的人也不多見啊。
: 問題是你總不可能一年 365 天, 天天都被召返吧.
上班時間幹麼招返
就是放假才要啊XD 而且這部份是沒有配套的
(現政府取消異地限制可當作一種配套,不然會因為放假需待命
而無法跑太遠,在屏東的話尤其悲慘)。
何況,我的重點在於,在祭出消費券之前應先處理這部份的
巨大浪費。
以美國跟日本來說,都有先處理公務員福利以擴大內需成功的例子,
何況,這麼幹得成本還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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