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民旅遊卡

看板DPP作者 (蒼魔)時間17年前 (2008/11/20 14:54), 編輯推噓5(5018)
留言2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2 (看更多)
  休假補助是一種「給付行政」,雖不必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但仍應適用「法律優 位」原則。簡單的說,雖然可以逕依行政命令開辦,但不能牴觸現有法律。目前研究的「 休假補助費改以國民旅遊卡支付」制度,並未立法,只有行政命令。惟限制公務員只 能使用「特定銀行之信用卡」、在「特定時間」內、到「特定商店」消費,這是對人民財 產權之限制,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不宜以行政命令訂定。 此外,當公務員申請休假補助,只能使用國民旅遊卡,將形同強迫公務人員申辦信用卡。 而在作業規定中,公務機關竟負有將公務人員的個人資料無條件提供給銀行之義務!這些 個人資料包括了「強制休假補助額度」、「休假日期」、「有無調職、離職、停職、休職 等情形」!何以行政院竟能「強迫」公務人員把個人資料提供給銀行?為了領取休假補助 費,公務員必須把「出賣隱私」給銀行,如果拒絕就拿不到錢,甚至沒有拒絕的餘地!此 一行政命令,有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顯不符「法律優位」原則。是故,休假 補助金如欲改以國民旅遊卡之方式發行使用,仍應立法為之,始屬妥當。 -- 或許DPP 的人批評消費卷批評得很愉快。 但是,看一下DPP 政府推行的國旅卡,國民黨的消費卷最少是不違法的。 另外DPP 推行的國旅卡造成基層公務員(含公務人員)違法率提昇,KMT 的消費卷似乎沒有這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9.14

11/20 16:16, , 1F
姑且不從法律層面去談,DPP當年想扶植觀
11/20 16:16, 1F

11/20 16:16, , 2F
光產業的企圖是可以被看見的。只可惜國
11/20 16:16, 2F

11/20 16:17, , 3F
旅卡真的是個鳥方法,就觀光局內部人的
11/20 16:17, 3F

11/20 16:17, , 4F
說法,就像用小石頭丟水池,噗通一聲。
11/20 16:17, 4F

11/20 16:18, , 5F
再看看花蓮那一狗票掛國旅消費的土產店
11/20 16:18, 5F

11/20 16:19, , 6F
如果哪天國旅卡拿掉,花蓮的觀光人數真
11/20 16:19, 6F

11/20 16:20, , 7F
能滿足那麼多土產店嗎?不可能。
11/20 16:20, 7F

11/20 16:21, , 8F
只能說當初的美意反而造成了惡害啊...
11/20 16:21, 8F

11/20 16:26, , 9F
印象中以前國旅卡開辦以前 好像是採用錢直
11/20 16:26, 9F

11/20 16:27, , 10F
當時是直接發錢沒錯,不休假獎金。
11/20 16:27, 10F

11/20 16:27, , 11F
接匯入帳戶給公務人員 後來才改變名目改
11/20 16:27, 11F

11/20 16:28, , 12F
國旅卡
11/20 16:28, 12F

11/20 16:30, , 13F
讓公務人員把錢拿來刺激消費而不是拿現金
11/20 16:30, 13F

11/20 17:05, , 14F
基本上拿現金不等於不能刺激消費...
11/20 17:05, 14F

11/20 17:06, , 15F
事實上開辦國旅卡後,很多十職等以上的
11/20 17:06, 15F

11/20 17:07, , 16F
根本就沒時間(或不應該)請假,他們根本
11/20 17:07, 16F

11/20 17:08, , 17F
就沒機會用到國旅,那試問,那筆錢是直
11/20 17:08, 17F

11/20 17:08, , 18F
接給他們,還是留在國庫裡比較能刺激經
11/20 17:08, 18F

11/20 17:09, , 19F
濟?
11/20 17:09, 19F

11/20 17:09, , 20F
再說了,當初國旅的目的是要刺激觀光,
11/20 17:09, 20F

11/20 17:10, , 21F
相對的其他產業就會被犧牲掉,但最後觀
11/20 17:10, 21F

11/20 17:10, , 22F
光有沒有因此搞起來?還是只搞出一堆只
11/20 17:10, 22F

11/20 17:11, , 23F
靠國旅消費生存的土產店?
11/20 17:11, 23F
文章代碼(AID): #199GcS85 (DP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9GcS85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