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為什麼拒絕交保、絕食抗議 / 蘇治芬於雲林二 …

看板DPP作者 (dodgerswei)時間15年前 (2008/11/13 07:18),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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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 器扣住我們,然後扣住我們這種涉嫌貪污那麼重大的帽子,就算未來我在法庭上,被無 : 罪開釋,但老實說這段過程,如果以國外來講,你無罪開釋可能社會會還給你一個公理 : ,但是以台灣現在的媒體它不可能還你一個公道,到時候我們無罪開釋的話可能在報紙 : 上就只有這麼一點點(手比小小一個方塊),就好像邱義仁一樣,起初他被收押時我就心 : 裡很不舒服很難過,所以今天我會拒絕交保。 : 我也覺得因為邱義仁的代誌……讓我覺得……因為你說邱義仁污錢的話,我絕對不相信 : ,我們對邱義仁認識太久,你說邱義仁你會認為他有污錢嗎?(問她妹妹蘇**),我是絕 : 對不會相信他會污錢,所以我覺得這種東西…這種東西…是讓我覺得…覺得…… : 我絕對不接受這種公器的宰制,所以我今天就想說你,想說我怕被關,我們在聲押庭上 : 不是二邊在對談嗎?(說現場的狀況),我不怕被關,我也不怕坐牢,我願意接受配合調 : 查,但是我覺得你們的程序一定要嚴謹一定要尊重,因為我們還是無罪推定論,所以目 : 前我還是個無罪推定的人,所以你也要尊重我目前當個無罪推定的人。 : 我的意思就是說,你的証據要相當充份,但是他在聲押庭的時候完全舉不出來啊,你知 : 道嗎?他的提示是怎樣嗎?他就是這樣子用(手比公文的高度),我們有監聽譯文一堆,你 : 就用這樣就對啦(手又再比一次),像道具! 他像道具一樣就是監聽譯文,這算哪門子啊! : (敲桌),這太過份了吧! : 我們是民選的首長,現在不要說咱是一個縣長或咱是一個民進黨員,就算台灣老百姓他 : 們也不該這樣子,我是說我這件事要凸顯以後你們地檢署要聲押,你要聲押一個人要有 : 充份的把握還有你要有充份的証據,還有你一定要尊重當事人,我覺得太過……像我們 : 這種人被他們踩在腳底下(歎氣)……這樣我用一世人…… : 我已經參與政治三十冬,我三十冬裡面……三十冬裡面……啊!我是一個拒絕接受行賄 : 的人,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人家一直要拿錢給我們,咱一直不跟人家拿,現在反過 : 來變成這樣…… : 勇伯(按:李進勇,蘇治芬偵訊時之陪同律師,曾任基隆市長、法務部政次)問我為何 : 要拒絕交保,我告訴他我為什麼敢進來被它收押,我跟他說的很白,我要抗議這種…… : 對抗宰制的工具,我不願意成為被宰制的工具,所以我要行使我的抵抗權。 : 我也跟他說,你不用擔心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已經做到這樣了啊…這麼的窮, : 做縣長是越做越窮,交保金六佰萬,不然你有多少錢(問勇伯)? (縣長仿勇伯語氣:撿撿 : 有佰凸萬),審判長對我說做一個縣長選一個舉花幾仟萬,怎麼可能沒錢,我說你不知道 : 我們的選舉原本就是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寄付。 : 我不願意成為一個被宰制的工具,邱義仁被收押,我以一個三十幾年的朋友的交情,讓 : 我思考很多,讓我對目前偵查的過當,然後對一個台灣民主幾十年應該被尊重的人物, : 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待遇,讓我真的覺得很悲哀,所以就是從邱義仁的事件到這個,我應 : 該要用另外一種方法,去跟台灣人說,我參與政治一世人,如果到最後地檢署以這種方 : 式來對待我的話,應該有所反擊,我用我的身體來表達。 : 我有一句話:「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打拚 : 成這樣只是想要樹立一個典範而已,不然參與政治是要做什麼。要跟台灣人說,一個應 : 該受社會上尊重的人,敬重的人,像這種重大貪污,又六佰萬交保,是要去哪裡拿六佰 : 萬?它把我們當成是誰?當成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嗎? : 縣政的部份,交給李副縣長,你跟應元說一下,有關縣政的部份,讓他扛這個重擔,跟 : 他謝一個多謝。 : 我想跟縣府的同仁說,我跟你們在一起三年,雖然我曾經疾言厲色過,但是在公務上 : 我謹守分際,尊重公務人員,從來不曾要求過公務人員蓋\過一顆你們不想蓋的章,那 : 如果同仁們知道,你們相信我的清白,那就請你們用msn或email告訴我的孩子………我 : 比較放心不下我的孩子。 : ( 蘇治芬 口述, 幕僚於雲二監 整理記錄, 2008.11.06 09:30) : 心得: : 台灣緬甸化 : 期待蘇志芬的故事也能像翁山蘇姬一般登上國際雜誌 : 臺灣人加油 向勇敢的台灣女性致敬! 翁山蘇姬可以交保喔 蘇是很勇敢 可是不代表她對吧 現在什麼時代了 什麼事情要照法律來做 不是以前蔣中正戒嚴極權的時代了 都已經政黨輪替過了 陳水扁都當過八年總統了 馬英九才上任不到一年 就可以把全台灣所有的公務員 所有的檢察官 所有的法官 所有法院的工友 都換各腦袋喔 我想連陳水扁做八年都沒法這樣吧 所以才會有人報料 不聽他的話 蘇治芬講的話真的沒什麼邏輯 如果每個人都學她 那法院可以關門了 以後綠營有人犯罪 就用排藍條款 讓綠營支持者投票 看她是不是無罪好了 還有像呂副前總統說什麼不用戴手銬 她是在指導檢察官怎麼辦案嗎 總統犯罪也一樣要被告 這才是人權的典範吧 她所謂的人權 就是綠營人士都是聖人 無罪 其他人有罪就該抓 而且檢方並沒有要讓大家看陳水扁戴手銬 表示並沒有要汙辱陳水扁 只是照規定做 是陳水扁自己要獻給大家看 這又變成是檢方汙辱陳水扁了 最後 台灣緬甸化 等你去緬甸住過 再發表言論吧 台灣比那邊自由 有法治的太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9.137

11/13 09:26, , 1F
求你先去學好標點符號。
11/13 09:26, 1F

11/13 10:11, , 2F
這跟標符號有什麼關係阿??
11/13 10:11, 2F

11/13 12:58, , 3F
前總統陳水扁傳出在北所絕食抗議..真的發生
11/13 12:58, 3F

11/13 20:54, , 4F
你國文先學好在來談邏輯
11/13 20:54, 4F

11/16 00:42, , 5F
什麼鳥文章
11/16 00:4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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