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看板DPP作者 (NorthSeven)時間17年前 (2008/08/04 10: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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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幽默,我就是喜歡這種幽默。 : : 有人說板主怎麼會M這種廢文,我說你們大錯特錯,板主深意你們完全不懂 : : 就是要M這種文章,大家才會知道,所謂民主法治四字 : 您才幽默呢,我從沒有說之前的做法沒有問題, : 也從沒支持過把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我不喜歡民進黨那種粗糙的做法。 : 不過似乎有人一直看不懂問題點在哪裡。 看來有人患了選擇性失智症,沒關係,我來讓他醒醒,請看下面笑話幾則 笑話一: 「alwayscat的論點就是,你之前改名是違反程序的,我現在執政、我人多(多數決), 就是要把它改回來啦。alwayscat的確(故意)忽略RIFF所提到的幾個面向。」 笑話二: 「不過如果簡單跟你說:「是!民進黨之前改名程序不完備,的確有強暴的味道。」 不代表現在國民黨把名字改回去就不強暴了。 換言之,這叫半斤八兩,國民黨在做跟民進黨一樣的事。」 小朋友,我也從來沒說過你認為之前作法沒問題啊,我也沒說你支持台灣郵政啊 我從頭到尾在打的是, 你把國民黨回復法制的作法跟民進黨"改名"混為一談! 甚至還有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多數決"呢,你說幽不幽默? 我的文章應該沒那麼難懂吧,我看大家都看懂了,怎麼就你不懂?繼續無視? 於是笑話三和四就出來了 「果然是意識型態牽著理性走,這一段自動跳過當做沒看到?」 「真是嘴炮王,抬摃最會,看文章的能力卻有問題。」 : : 在某部分人心中還停留在幽默的階段。 : : 不過幽默歸幽默,還是得讓比較不幽默的人,譬如我,來分享一下正確的觀念 : : 首先讓我們來面對第一個問題,馬政府將郵政改回原名,跟多數決有關嗎? : : 答:沒有關係 : : 所謂改回原名,跟某些人卡在腦袋裡轉不出來的改名二字,完全無關。 : 當然有關。民進黨就是人數不多,沒辦法修改郵政法。 : 人數掌握在國民黨手裡。 笑話五出現了 前面的問題是「馬政府將郵政改回原名,跟多數決有關嗎?」 你回答是「當然有關。民進黨就是人數不多,沒辦法修改郵政法。」 請問你的邏輯觀念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 : 小明身上有100元,被小華搶奪而去。警察逮捕小華,搜回贓款並返還小明。 : : 問題: : : 一、 警察從小華身上搜回100元,是否與小華同樣該當強盜罪? : : 二、 小明拿回本有的100元,跟民主制度下的多數決有無關係? : 這個舉例非常差,因為跟改名完全不相干無法相提並論。 : 小明的錢是小明的,完全是他的私有財產。毫無疑問。 : 但中華郵政呢?國民黨的嗎? : 你要跟我講法制,我只能說:廢話!我不知道郵政法是個問題嗎? 廢話!你當然不知道啊,不然我怎麼能把你電的這麼慘? 你要是知道的話,還會把不需修改郵政法的回復原名,和需修改郵政法的 改名混為一談??再裝就不像囉。 說真的我的例子真的是舉的超棒的,棒到連你故意想詆毀它涵意,都不自禁的幫它說話 你問到一個好問題,中華郵政是誰的財產?是國家的私財嘛,是人民的共財嘛 它的效力和地位,也就是使之生效的契約在哪?就是郵政法嘛。 今天小明就是國家,而警察是國民黨,你哪隻眼看到我說警察把100塊給幹走的? 我都跟你說是讓小學都懂的舉例了,你不用跟我扯跟改名無關不能相提 「舉例」二字為何你國小老師沒有把你教好嗎? 有本事找出我例子中的邏輯破綻,不然,你就繼續獻醜吧。 : : 大眾諮商有兩個重要內涵,一為具備民意表達途徑,二為決策者斟酌採用 : : 沒錯,少數和多數同樣都要有表達的機會,但意見那麼多,決策者如何斟酌? : : 這問題就回歸到多數統治上了,理解了嗎? : 你後三句話等於把大眾諮商閹掉。等於沒有大眾諮商。 : 下次大哥您在講民主政治的時候,請記得不用提大眾諮商。 : 因為大眾諮商=意見太多=多數決。 我後面三句話在告訴你,提出這理論的A.Ranney是這麼定義他自己的理論的 所以你要控訴這位政治學者自己閹了自己,無妨 台灣政治學界一堆大頭都是拜Ranney長大的,你可以把這些話拿到他們面前講 請問你可以自以為是到什麼程度啊? : 況且我們也沒看到民意什麼時候表達說要把台灣郵政改回中華郵政。 太幽默了嘛!講這麼多你就是完全不懂嘛! 跟民意無關,跟回歸體制程序正義有關! 懂了沒? 「二、 小明拿回本有的100元,跟民主制度下的多數決有無關係?」 小學生可以懂的邏輯問題,請問你還要用多少時間跟我盧? : 很好啊,依法行政,掌握多數的國民黨可以修改郵政法等相關法令, : 讓台灣郵政法律地位更確立。 沒有人說不行吶,你大可投書國民黨反應這問題,說服他們廣大民意如此 至於成與不成,那就是你和國民黨的問題了 去做吧,雖然我不認為你有這個行動力。 : 哈 我本來才想舉這個例子回你咧。不是一直強調民主就是多數暴力嗎? : 後來覺得這個梗用到爛了,所以沒用。 繼續無視?前面自己才剛提到「依法行政」,現在又把法律忘了? 沒關係,我繼續給你機會來跟我談民主法治 我再重申一次,民主就是多數暴力。 去翻書尋典或是你要信口亂扯都行,來,反駁我啊。 : : 避談法制只講多數決?你哪個小學教出來的?我教訓你老師去。 : ^^^^^^^^^^^^^^^^^^ : 誰跟你避談?不是一直跟你說國民黨可以去修法嗎? : 怎麼有人老是忽略對方講的話然後再扭曲。 當然有啊,就是你嘛! 別人在講國民黨回歸法制序跟"多數決"無關 你被踢爆了就硬扯說國民黨可以修法改名跟多數決有關 怪了?我什麼時候跟你談到"國民黨要不要修法改名"的問題了? 笑話又出現了 「真是嘴炮王,抬摃最會,看文章的能力卻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48.57 ※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59.114.48.57 (08/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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