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多數統治"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leeyilung (自由)》之銘言:
: : 這討論串看下來,似乎alwayscat是讓意識型態牽著理性在走,
: : 沒什麼意願去看懂 RIFF 在說什麼。
: : alwayscat的論點就是,你之前改名是違反程序的,我現在執政、我人多(多數決),
: : 就是要把它改回來啦。alwayscat的確(故意)忽略RIFF所提到的幾個面向。
: 幽默,我就是喜歡這種幽默。
: 有人說板主怎麼會M這種廢文,我說你們大錯特錯,板主深意你們完全不懂
: 就是要M這種文章,大家才會知道,所謂民主法治四字
您才幽默呢,我從沒有說之前的做法沒有問題,
也從沒支持過把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我不喜歡民進黨那種粗糙的做法。
不過似乎有人一直看不懂問題點在哪裡。
: 在某部分人心中還停留在幽默的階段。
: 不過幽默歸幽默,還是得讓比較不幽默的人,譬如我,來分享一下正確的觀念
: 首先讓我們來面對第一個問題,馬政府將郵政改回原名,跟多數決有關嗎?
: 答:沒有關係
: 所謂改回原名,跟某些人卡在腦袋裡轉不出來的改名二字,完全無關。
當然有關。民進黨就是人數不多,沒辦法修改郵政法。
人數掌握在國民黨手裡。
: 現在馬政府只是讓郵政回歸法律規範下它應有的法律地位而已
: 我國郵政法涵蓋所有的郵政業務,其特許經營的對象是「中華郵政」,非「台灣郵政」
: 當然扁政府時期的交通部也有提出解釋,他們是這樣說的:
: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只要董監事會同意之後即可改名。
: 問題來了,大家都知道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今天你避開特別法去談普通法,裝死乎?
: 我們現在在談什麼?我們在談的是法制的部份。
: 馬政府只是讓一個不合法的黑機關回歸法制而已,跟改名...無關。
: 當然,日劇CHANGE有教,要用小學五年級都懂的方式來談政治,今天我就這麼做
: 小明身上有100元,被小華搶奪而去。警察逮捕小華,搜回贓款並返還小明。
: 問題:
: 一、 警察從小華身上搜回100元,是否與小華同樣該當強盜罪?
: 二、 小明拿回本有的100元,跟民主制度下的多數決有無關係?
這個舉例非常差,因為跟改名完全不相干無法相提並論。
小明的錢是小明的,完全是他的私有財產。毫無疑問。
但中華郵政呢?國民黨的嗎?
你要跟我講法制,我只能說:廢話!我不知道郵政法是個問題嗎?
: 首先我要對被你隨意曲解的「大眾諮商」再做一次解釋
: 並請你要引用前請先搞清楚Ranney在這邊說這些話的用意為何
: 現在不是在考你造句或作文,你的曲解對釐清事實毫無幫助。
: 大眾諮商有兩個重要內涵,一為具備民意表達途徑,二為決策者斟酌採用
: 沒錯,少數和多數同樣都要有表達的機會,但意見那麼多,決策者如何斟酌?
: 這問題就回歸到多數統治上了,理解了嗎?
你後三句話等於把大眾諮商閹掉。等於沒有大眾諮商。
下次大哥您在講民主政治的時候,請記得不用提大眾諮商。
因為大眾諮商=意見太多=多數決。
況且我們也沒看到民意什麼時候表達說要把台灣郵政改回中華郵政。
: 接下來你會開始哭哭說,那少數就活該被多數強暴嗎?哭哭!哭哭!
: 唉呀,所以我不就提到憲法了嗎?
: 其實這就算我不提,小學五年級也該知道了吧
: 憲23就是在限縮政府權力保障人民嘛,政府一切施政作為也都該「依法行政」
: 那還有什麼好哭哭的呢?
很好啊,依法行政,掌握多數的國民黨可以修改郵政法等相關法令,
讓台灣郵政法律地位更確立。
: 我們在談民主的時候也同時在談論法治,所以民主法治這四字才會連在一起用
: 我不曉得是你小學老師只教你「少數..多數..」還是怎樣
: 其實這些東西在談什麼?談法治嘛!
: 多數決萬能?要不要全民公投把林志玲許配給我看看成不成?
哈 我本來才想舉這個例子回你咧。不是一直強調民主就是多數暴力嗎?
後來覺得這個梗用到爛了,所以沒用。
: 避談法制只講多數決?你哪個小學教出來的?我教訓你老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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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跟你避談?不是一直跟你說國民黨可以去修法嗎?
怎麼有人老是忽略對方講的話然後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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