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是「被自首」?港府拒我司法請求陸委會批:企圖將台灣納入一中框架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地獄空蕩蕩,惡魔滿人間)時間6年前 (2019/10/22 09:16),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司法問題,司法解決 港男要來台受審,應該循正式司法互助管道處理。 不論是簽訂正式司法互助協議,或是採用個案協助引渡,重點都在由官方對官方正式管道 交涉。除了交人,更要移交案件證據等司法資料。 港男要送台,相關程序該由港府的司法行政單位處理,以政府機關和台灣政府對口,透過 正式官方管道移交(引渡)。 這樣做,才會有馬英九等藍營人士所說,肯定臺灣司法主權的意味。 但如果港男只是以「個人身份」搭飛機「被送台」,那就跟司法互助完全無關。這種做法 ,對台灣不利,對香港也有害。 對臺灣不利的部分在於: 繞過政府機關的私人投案,不但沒有肯定司法主權的意味,甚至可能被中共拿去操作國際 宣傳,形成「一國兩制、特區互助」的印象。 對香港不利的部分在於: 假設港男「以私人身份被送台」成真,下次也可以有港人在牢裡「大徹大悟」,自願以私 人身份被送中。 那就不用有什麼送中條例了。以後,先抓了人,關一下,用各種方法讓他「大徹大悟」就 直接送中。連法院形式書面審查都免了。 私人身份送台,對台、港都不利。但台灣有部分總統級人士,包括韓國瑜、馬英九,倒是 很歡迎這種私人身份被送台的方式。思慮如此欠周,若當總統,一定會在兩岸事務出大問 題。 中共在港人逆權運動進退失據。現在還想要消費港男殺人案,操弄牽動台灣大選。 就看有多少台灣人會上當受騙囉。 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問題是嫌犯台灣犯案證據明確 台檢警也發通緝令 : : 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自願來台 台灣都沒有立場不抓 : : 何況嫌犯自願來投案 跟一中架構有啥關係? : : 政府先把這個因果講清楚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130.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571706961.A.E74.html

10/22 09:45, 6年前 , 1F
詞窮、語塞、崩潰、怒噓、說笑死。
10/22 09:45, 1F

10/22 10:14, 6年前 , 2F
邏輯不通,犯人肯來求之不得才是
10/22 10:14, 2F

10/22 10:15, 6年前 , 3F
不過在主權上,台灣可以將他拒絕入境就是
10/22 10:15, 3F

10/22 10:20, 6年前 , 4F
放棄審判權也就是放棄主權
10/22 10:20, 4F

10/22 10:20, 6年前 , 5F
主權之一就是終審權
10/22 10:20, 5F

10/23 08:20, 6年前 , 6F
終審權是在境內,與對於罪犯拒絕入境
10/23 08:20, 6F

10/23 08:20, 6年前 , 7F
兩者並不相違背
10/23 08:20, 7F

10/23 08:24, 6年前 , 8F
所以如果他非入境而是成功偷渡
10/23 08:24, 8F

10/23 08:24, 6年前 , 9F
這時才來談終審權
10/23 08:24, 9F
文章代碼(AID): #1ThbXHvq (CrossStrai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文章代碼(AID): #1ThbXHvq (CrossStra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