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于黨是否代表人民
關于選舉的問題,我最早就講了,我找到的那篇微博內容,真實性我們可以拉出來
一點一點討論。
我并不認為那篇微博上講的內容就一定是真。
其次,按照你們一貫的觀點,這樣的內容早就在大陸被刪掉了,那么請問這算不算
用事實打臉你們?這種文章并沒有被刪掉。
我為什么說2006年和2012年是拉到一起來講的。
你引用的文章先說,在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選舉,中國泛藍聯盟成員作為
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獨立參選,后面又講,獨立候選人之一,新余鋼鐵
公司職工魏忠平在2012年2月28日……。
先說獨立參選,又講某某某是獨立候選人之一。所以我才說這個是拉到一起講的
。
關于被打斷三根肋骨。
我為什么講其律師不說?
因為那篇微博的原話是,其訴訟不被受理,自己被人打傷了(2012年被打斷三根
肋骨)報警沒有人管
而你給出的版本中還包含了非法拘禁(被關在礦坑)。
你的這個版本側重點是在被非法拘禁,這是非常嚴重的情節。而我找的那篇微博
側重點沒有非法拘禁,甚至連三根肋骨也只是順帶在括號里面講一句。
按道理來說,這么嚴重、這么重要的情節不可能被其律師所忽略。
因為被拘禁后打斷這個性質完全不同,而且限制人身自由不準出去參加選舉,這就
更嚴重了。其律師沒道理不講。
所以我對你給出的那篇事實保持高度懷疑。
以上僅是我針對我找到的博客內容與你最早引用內容進行對比而言的。
--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223.126.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7240597.A.61A.html
→
02/17 01:37, , 1F
02/17 01:37, 1F
→
02/17 01:41, , 2F
02/17 01:41, 2F
→
02/17 01:42, , 3F
02/17 01:42, 3F
→
02/17 01:46, , 4F
02/17 01:46, 4F
→
02/17 01:50, , 5F
02/17 01:50, 5F
→
02/17 01:51, , 6F
02/17 01:51, 6F
→
02/17 01:52, , 7F
02/17 01:52, 7F
→
02/17 17:53, , 8F
02/17 17:53, 8F
→
02/17 17:54, , 9F
02/17 17:54, 9F
→
02/17 17:54, , 10F
02/17 17:54,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