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了無新意的黨魁選舉共識
這裡並不想討論黨主席之爭,
而是想討論那篇民主數學的問題
因為你對民主的理解與我有些許不同
95%可不可以用多數的地位剝奪5%的權利??
原則不許,但例外可許
這例外就是,如果5%的基本權利獲得充分保障之下
如果因為社會公益的考量,經由公平的表決
95%同意而5%反對,就依前者的意見而實施
縱然5%無法獲得原權利之外更多的權利或利益亦然
此一機制,是所有民主制度的基石,也就是多數決.
回到文林苑這件事
如果符合以下要件,都更是符合公平正義的:
都更案所有住戶都具有相等的權利,
事實上確有都更之必要 (社會公益)
公平的表決,
多數住戶同意都更,
王家事後補償方式如同其它住戶,
這邏輯很簡單,所有住戶的權利性質相同(都是財產權),
權利的地位相同(事前事後的補償或救濟)
事後可獲得更多的私益(新房)和公益
對於95%有利之事沒有理由對5%反而不利
更不用說王家似乎有說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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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212.115
※ 編輯: stayinalive 來自: 59.112.212.115 (05/05 21:4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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