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民進黨的未來 by 姚人多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demultiple)時間12年前 (2012/01/19 01:3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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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是外行的 但關於扁案我非常有興趣阿~ 那我們大家就來多看點資料好了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你不是很會找新聞?去看看司法改革團體對羈押阿扁時,對司法檢調單位提出的批判 : : 嘛。要再更有心一點,可以去那邊實習個幾個月,看看他們到底是不是真的是綠的。 : : 台灣啊,就是妖孽橫行大小媒體,真正的中道力量始終被困住,甚至邊緣化。難怪這 : : 國家真的快完了。就看這最後的四年,大家怎麼拼囉~ 民進黨可以不在,但民主一 : : 定得守住。必須完成台灣民主鞏固的歷程,那是與中國對抗最後的防線以及底線。 : : 講到這個,你還可以看看昨天應曉薇的新聞,看看她說什麼,是不是就像我講的那樣 : 你這是實問虛答 : 我希望你提出到底哪些待遇不合理, 結果你回答我叫我去看新聞 : fine. : 就用你的回答來討論好了 : 你的回答同樣是以偏概全, 甚至扭曲了這些團體的論點 : 當時司法團體所提出的看法, 是只有一面倒的批判嗎? : 不是, 當時司法團體分成兩種看法 : 有些認為羈押不合理, 有些則認為這樣的羈押符合我國司法一貫的處理原則 : 你的回答只說明了部分現象, 犯了以偏概全的問題 : 而這些認為羈押不合理的法學專家、團體 : 其論點是如你所說的, 是因為國民黨惡行使得阿扁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嗎? : 我試舉幾個例子 : http://0rz.tw/NQzDD : 這是台灣法律網廖元豪教授教授的見解 : http://www.jrf.org.tw/newjrf/Layer2/publishing_1.asp?id=2359 : 這是司法改革雜誌70期相關討論, 雜誌需IP授權才能閱讀 : 如果你沒辦法讀的話, 就看一下標題, 大概也能知道在討論甚麼 原文貌似是這一篇 http://mypaper.pchome.com.tw/liaobruce/post/1311502782 (2008-12-14) 但我想或許大家可以把看的重點擺在標題: 扁式人權,小民也想要(聯合報) (我就在想 廖元豪會幫阿扁說話? 看起來就不像同一國的阿) 我不是很想引起一些情緒的話與或思考啦 但這文的最後一句是這樣說的: "如果陳水扁的案子,能夠喚醒我國司法人權的進步,進而保障更多弱勢無力的被告, 那也算是阿扁贖罪於萬一了。" 照你這樣說關到死就好啦.....有這種邏輯嗎?!! : http://0rz.tw/uvGZK (2009-9-7) : 這是黃東熊在台灣北社舉辦之 : 《三度延押陳前總統,合理合法否?》司法人權座談會的發言 : 這些專家學者們無疑都認為, 阿扁長期羈押是不合理、侵犯人權的 : 但是他們也都指出, 阿扁受長期羈押, 並不是因為阿扁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 而是台灣羈押制度及執行制度的人, 「把被羈押人當犯人」 : 在這種思維下建立的制度及執行, 侵犯了僅僅只是嫌疑人的人權 : 所以說, 問題是出在制度, 而不是阿扁受不公平待遇 你的意思是說是因為制度問題所以不能讓阿扁出來嘛 好 那我們來看曹長青怎麼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4/today-o10.htm (2009-5-4) 最早審理扁案的法官,可能也是看到這個問題,於是遵從法治原則,裁決不再羈押陳水扁 。檢方上訴到台灣高院,結果被駁回。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人們看到馬政府的司法部, 居然「臨時換法官」,而且換上了原來審理馬英九特支費案時裁決無罪的法官。恰恰這個 法官,對陳水扁一再羈押。如果這不是政治報復,又怎麼解釋? 你覺得曹長青不公正的話 我們再來看孔傑榮怎麼說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10000609.html (2009-9-22) 扁案中發生最陰險的事,恐怕是法務部試圖將陳水扁所委任的辯護律師鄭文龍移送律師懲 戒委員會懲戒,理由是鄭文龍在會見陳水扁後,公開發表質疑司法不公以及其它言論,法 務部認為鄭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雖然臺北律師公會認定法務部的指控不能成 立,然而臺北地檢署依然決定將鄭文龍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這讓人聯想中國對維權律師 的打壓,以及新加坡對敢言司法不公者的對付手段。 如果說檢方對陳水扁及其律師的行為不妥當,則臺北地方法院對本案的前期處理就更是異 乎尋常。最初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周占春,將陳水扁從審前羈押中釋放,激怒了陳水扁的 眾多反對者。而後周占春表示願退出此案審理,臺北地方法院才遲遲決定把案子移轉給已 經負責吳淑珍案的蔡守訓法官合併審理。蔡守訓與周占春看法明顯不同。蔡法官第一次成 為媒體焦點是因為他在二○○八年總統選舉之前,負責審理前國民黨主席、臺北市市長馬 英九的貪汙案件,最後他判馬無罪。在扁案,蔡法官推翻先前釋放陳水扁的決定,很快裁 定將陳水扁二度羈押,並在此後一次次駁回陳的保釋聲請 所以阿所以 問題的重點是在於制度 還是公平性呢? 有看過一句話這麼說的: "請你注意一個常識:他們做什麼都是對的,都是合法的" 從您的思考真是再次印證了這個邏輯 : 你的文章很顯然是扭曲了這些專家學者的論點 我們對"司法檢調單位提出的批判"也是很多種啦 所以您的引用也不遑多讓 邏輯的部份就懶得回了 您高興就好~ -- 版主抱歉阿~ 這篇文也只有紅色那句和兩岸有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7 ※ 編輯: kccn 來自: 140.112.4.187 (01/19 01:43)

01/19 03:51, , 1F
喔,馬上任後廖說了一堆有趣的東西在FB上
01/19 03:51, 1F

01/19 03:52, , 2F
咧。還因為被我吐槽任公投審議委員會帶頭
01/19 03:52, 2F

01/19 03:52, , 3F
反公投、反民主而封鎖我。很讚的學者。
01/19 03:5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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