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民進黨的未來 by 姚人多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2年前 (2012/01/19 14: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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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ccn (demultiple)》之銘言: : 雖然我是外行的 但關於扁案我非常有興趣阿~ : 那我們大家就來多看點資料好了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你這是實問虛答 : : 我希望你提出到底哪些待遇不合理, 結果你回答我叫我去看新聞 : : fine. : : 就用你的回答來討論好了 : : 你的回答同樣是以偏概全, 甚至扭曲了這些團體的論點 : : 當時司法團體所提出的看法, 是只有一面倒的批判嗎? : : 不是, 當時司法團體分成兩種看法 : : 有些認為羈押不合理, 有些則認為這樣的羈押符合我國司法一貫的處理原則 : : 你的回答只說明了部分現象, 犯了以偏概全的問題 : : 而這些認為羈押不合理的法學專家、團體 : : 其論點是如你所說的, 是因為國民黨惡行使得阿扁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嗎? : : 我試舉幾個例子 : : http://0rz.tw/NQzDD : : 這是台灣法律網廖元豪教授教授的見解 : : http://www.jrf.org.tw/newjrf/Layer2/publishing_1.asp?id=2359 : : 這是司法改革雜誌70期相關討論, 雜誌需IP授權才能閱讀 : : 如果你沒辦法讀的話, 就看一下標題, 大概也能知道在討論甚麼 : 原文貌似是這一篇 : http://mypaper.pchome.com.tw/liaobruce/post/1311502782 (2008-12-14) : 但我想或許大家可以把看的重點擺在標題: : 扁式人權,小民也想要(聯合報) : (我就在想 廖元豪會幫阿扁說話? 看起來就不像同一國的阿) : 我不是很想引起一些情緒的話與或思考啦 但這文的最後一句是這樣說的: : "如果陳水扁的案子,能夠喚醒我國司法人權的進步,進而保障更多弱勢無力的被告, : 那也算是阿扁贖罪於萬一了。" : 照你這樣說關到死就好啦.....有這種邏輯嗎?!! 這就好笑了 認為「長期羈押陳水不合理」的學者, 就一定要跟陳水扁一國嗎? A1Yoshi在他的那篇文章裡頭講了一堆, 說很多出來聲援的司法改革團體都不是綠的 結果你現在用和阿扁是不是同一國來檢視廖元豪的話可不可信 你這是要打A1Yoshi臉嗎? : : http://0rz.tw/uvGZK (2009-9-7) : : 這是黃東熊在台灣北社舉辦之 : : 《三度延押陳前總統,合理合法否?》司法人權座談會的發言 : : 這些專家學者們無疑都認為, 阿扁長期羈押是不合理、侵犯人權的 : : 但是他們也都指出, 阿扁受長期羈押, 並不是因為阿扁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 : 而是台灣羈押制度及執行制度的人, 「把被羈押人當犯人」 : : 在這種思維下建立的制度及執行, 侵犯了僅僅只是嫌疑人的人權 : : 所以說, 問題是出在制度, 而不是阿扁受不公平待遇 : 你的意思是說是因為制度問題所以不能讓阿扁出來嘛 : 好 那我們來看曹長青怎麼說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y/4/today-o10.htm (2009-5-4) : 最早審理扁案的法官,可能也是看到這個問題,於是遵從法治原則,裁決不再羈押陳水扁 : 。檢方上訴到台灣高院,結果被駁回。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人們看到馬政府的司法部, : 居然「臨時換法官」,而且換上了原來審理馬英九特支費案時裁決無罪的法官。恰恰這個 : 法官,對陳水扁一再羈押。如果這不是政治報復,又怎麼解釋? 臨時換法官? 是周占春自己請辭的吧 周占春請辭之後不換能怎麼辦?不用審? 既然提到周占春, 我想問一下 周占春那個「金改等經濟事務並非總統職權、與職務收賄罪構成要件不符       所以阿扁雖然收錢但無罪」 結果被最高院罵到臭頭的判決 你看得下去? : 你覺得曹長青不公正的話 我們再來看孔傑榮怎麼說 :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10000609.html (2009-9-22) : 扁案中發生最陰險的事,恐怕是法務部試圖將陳水扁所委任的辯護律師鄭文龍移送律師懲 : 戒委員會懲戒,理由是鄭文龍在會見陳水扁後,公開發表質疑司法不公以及其它言論,法 : 務部認為鄭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雖然臺北律師公會認定法務部的指控不能成 : 立,然而臺北地檢署依然決定將鄭文龍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這讓人聯想中國對維權律師 : 的打壓,以及新加坡對敢言司法不公者的對付手段。 孔傑榮這段話很顯然是沒搞清楚狀況吧? 法務部是因為鄭文龍公開發表質疑司法不公以及其它言論 所以把鄭文龍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討論嗎? 不是吧 是因為鄭文龍手抄了六頁阿扁的家書, 還在媒體前公開朗讀 因為阿扁當時是收押禁見、禁止通信的狀況 所以鄭文龍此舉等於是變相破壞了法院的禁止通信的禁令, 所以鄭文龍才被移送 阿扁那時候用了好幾個律師, 哪一個不是在媒體前大喊司法不公、司法迫害 除了鄭文龍之外哪個被移送了? 以下是法務部新聞稿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142009&ctNode=27518&mp=001 這件事情, 與其說法務部打壓陳水扁 不如說鄭文龍高調遊走觸法邊緣, 讓法務部忍無可忍吧? 北市律師公會雖然力挺鄭文龍 但事後中華民國律師公會承諾會通盤檢討律師倫理規範中有關律師發言的部分 明訂律師對外發言之尺度 (詳見2009年1月20日, 法務部與律師業務聯繫會議記錄) 孔傑榮不管是法學還是人格涵養都令人尊敬 但其實孔傑榮專欄對於台灣新聞的描述常常出錯 畢竟他在外部, 而且不懂中文, 對台灣新聞的接收很可能都是二手消息 難免會有轉達錯誤的地方 像在圍馬嗆陳事件中 孔傑榮在專欄中稱讚蔡英文 「要求民進黨檢討自身未能在示威群眾之間維持秩序的缺失」 有看當天新聞的都知道, 蔡英文從頭到尾都是在卸責跟撇清關係吧 說甚麼民進黨的活動只到五點半, 五點半之後的群眾不是他們帶去的 甚至把當天的失控, 說成是黑道滋事 http://www.nownews.com/2008/11/06/301-2361632.htm : 如果說檢方對陳水扁及其律師的行為不妥當,則臺北地方法院對本案的前期處理就更是異 : 乎尋常。最初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周占春,將陳水扁從審前羈押中釋放,激怒了陳水扁的 : 眾多反對者。而後周占春表示願退出此案審理,臺北地方法院才遲遲決定把案子移轉給已 : 經負責吳淑珍案的蔡守訓法官合併審理。蔡守訓與周占春看法明顯不同。蔡法官第一次成 : 為媒體焦點是因為他在二○○八年總統選舉之前,負責審理前國民黨主席、臺北市市長馬 : 英九的貪汙案件,最後他判馬無罪。在扁案,蔡法官推翻先前釋放陳水扁的決定,很快裁 : 定將陳水扁二度羈押,並在此後一次次駁回陳的保釋聲請 : 所以阿所以 問題的重點是在於制度 還是公平性呢? : 有看過一句話這麼說的: : "請你注意一個常識:他們做什麼都是對的,都是合法的" : 從您的思考真是再次印證了這個邏輯 這個邏輯應該要去問2007年那些無條件挺扁的獨派人士才對吧XD : : 你的文章很顯然是扭曲了這些專家學者的論點 : 我們對"司法檢調單位提出的批判"也是很多種啦 : 所以您的引用也不遑多讓 : 邏輯的部份就懶得回了 您高興就好~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9.57.129 ※ 編輯: IBIZA 來自: 124.219.57.129 (01/1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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