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2011-04-09新版規試行v2.0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藍色之夢)時間15年前 (2011/04/09 23:31),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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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就跟政府是否應該介入市場一樣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 就是政府介入越少越好 政府只要維持基本的市場運作 其他得自然會有看不見的手去完成 言論市場也應該如此 在廣大的資訊不對稱之下 自然而然會產生有公信力的節點(node) 大部分的資訊還是會透過這些節點向外擴散 在ptt明顯的就是使用推文數和作者查詢 所以我覺得 ptt版主能作的 不過是把鬧版的文章砍掉 剩下的事情 就不應該介入了 介入太多 大家就不會想po文了 這是所有人的損失 ※ 引述《momoTT (momo)》之銘言: : 2011-04-09新版規試行v2.0,版友可以回復本文發表意見,但每人僅限一篇,更多回 : 復或者新開針對本文的主題都會被刪除。如有必要板主群會新開主題回復這些意見。 : 1、所有的違規分成以下幾類一次判罰。 : a.輕微干擾本版秩序,直接刪文,版面秩序良好不設水桶,如果不好一律水桶七天 : ,本類主要是一些不處理版面也不會很惡化的違規,比如偶爾一行文,某些無關 ^^^^^^^^ : 文,某些諷刺文。 ^^^^^^^^^^^^^^ 怎麼判定 誰來判定 標準在哪裡?? : b.干擾本版秩序,刪文並水桶14天。 : c.嚴重干擾本版秩序,刪文並水桶21~27天。本類違規至少會有兩篇文章包括洗板, ^^^^ 一樣問題 怎麼判定 誰來判定 標準在哪裡?? : 大量無意義重復推文,一人分飾二角,嘴炮造成版面失控等。 ^^^^^^^^^^^^^^^^^^ ^^^^ 這裡誰不是嘴砲? : d.張爸文,無關廣告,水桶中再使用分身發言,所有分身水桶3月。 : 2、違規分類中,cd兩種會進一步細化,ab兩種不會,版主會在執行時詳細說明並對 : 所有id盡量保持一致。 : 3、按現有組規,劣文處罰之前會有提醒。 : 4、在置底推文或寄信給版主檢舉違規,和之前一樣,版主會來分類並判罰。版面檢舉 : 一律刪文。 : 其他說明﹕ : 1、針對id短期內所有文章一次判斷違規類型,也就是說不會按文中語句來累積水桶 : 天數。 : 2、可以看出新版規中版主很自由,不過大部分判罰都是刪文和14天水桶兩種,公平 : 執行應該較容易。當然現在想試探版主和版規已經意義不大,如有必要,請至 : 組務版學習組規及案例,以便維護你的正當權益。 : 3、m文為版主個人喜好,如果你要求m文,可以寄信告訴板主群值200銀以上的文章, : 但不接受推薦其他id文章。 : 4、本板建議的稱呼如下,建議列表外的稱呼都可能水桶。 :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ROC(中華民國).台灣.中國.中國大陸.台灣/大陸地區.大陸. : china.taiwan(大小寫皆可)。 既然是"建議" 怎麼會有罰責? : 5、本板建議的文章長度如下,建議外的都可能被刪文。 : a.發文或回文需三行以上,超過半行以上才算一行 : b.文章價值,在文章編號前按大寫Q即可看到,價值高於30 : 6、轉錄文章的限制 : a.轉錄文章須附連結須得原作者同意,並不得修改標題或部分內文。 : 沒有授權同意的可提供網址,或節錄部份內容不超過1/3即可。 : b.轉貼新聞須附連結並不得修改標題或部分內文。 : c.兩者都須附上三行以上的心得可供版友持續討論(轉錄自己文章亦同)。 : d.每人每天轉錄總計限制在5篇以下。 : e.若轉錄新聞或文章的標題有違反版規之虞,版主得另行要求改正。 : 其他未盡事宜可參考站規、組規、友板先例及本版判例隨時補充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212.204.79 ※ 編輯: chunhua 來自: 98.212.204.79 (04/0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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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像這類PRC人來的多的板,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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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嚴一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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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43, , 3F
沒辦法,對岸憤青太多,有的來了就滿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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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話,噴完關七天或是換個免洗繼續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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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話有管髒話的rule 這種分辨起來很容易 但是不能用"無意義" 這種模凝兩可的標準來判斷 文章的價值 這跟以前的刑法一百條 "意圖"叛亂有什麼不一樣 更不能用 因為怕有人講髒話 而當作緊縮言論尺度的原因 這跟台灣以前因為匪諜 所以戒嚴的想法是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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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講的"政府不應介入太多",在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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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應該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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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言論自由應該是基於法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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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是ROC人,網路言論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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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46, , 9F
以熱度來說..這邊是髒話率極低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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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分還可以在現實中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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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47, , 11F
而對這些愛噴噴的憤青,等於就喪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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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47, , 12F
這個節制(當然啦,對雙方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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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48, , 13F
所以個人認為,這類板還是管嚴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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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unhua 來自: 98.212.204.79 (04/09 23:55) 回應關於樓下T大 因為版主的規定 "但每人僅限一篇" 我只能在這邊回應 對於髒話 這是有社會一致的共識 妳舉的例子 都是大家公認的髒話 被水桶或是其他處置 沒有人會有意見 這本來就應該管 沒有人反對 但是判定無意義而禁止言論發表 這是有問題的 ※ 編輯: chunhua 來自: 98.212.204.79 (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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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Change大,prc人常來的地方嚴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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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57, , 15F
此外,如RPWT,LZSB等是否要歸到髒話?
04/09 23:57, 15F

04/09 23:57, , 16F
謝謝你的建議,想知道怎麼判的話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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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58, , 17F
z-3-2判例
04/09 23:58, 17F

04/10 00:09, , 18F
無意義是甚麼意思?在板規哪一條?
04/10 00:09, 18F
"某些無關文,某些諷刺文,洗板,大量無意義重復推文,嘴炮" ※ 編輯: chunhua 來自: 98.212.204.79 (04/10 00:12)

04/10 00:15, , 19F
大量無意義重覆推文是指之前有人在玩推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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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0:16, , 20F
補血放血那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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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23, , 21F
我觀看這版是因為這裡有他國(PRC)的國民出沒,
04/10 11:23, 21F

04/10 11:24, , 22F
不是因為板規.
04/10 11:24, 22F

04/10 19:06, , 23F
所以#1DdxuJaG lkcs這種就是無意義推文?
04/10 19:06, 23F

04/13 12:23, , 24F
推阿米巴原蟲式
04/13 12:23,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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