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主權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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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和台灣人的常見的一個糾結點﹐在此我就借momo的話分析一下
大陸政府堅持認為台灣的主權屬於PRC﹐此主權是繼承ROC
台灣泛藍則認為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統治范圍包括金馬台澎
台灣泛綠最喜歡引用的則是主權未定論+(領土)主權在民說﹐後者對台灣民眾很有吸引力
當大陸朋友支持武統而與台灣沖突的時候﹐
糾結的核心大致是﹕
大陸網友認為武統是維護中國對台灣的主權的最後手段
而台灣網友則認為大陸無權決定台灣主權歸屬
如果不考慮主權在民說﹐
單單是法理上台灣主權未定論vs台灣主權中屬說﹐打成平手一般不成問題
所以主權在民說能否獲得公眾認同就成為了關鍵
主權在民說﹐很好解釋﹐
就是一個地區的主權歸屬必須由當地全體民眾自主決定
該地區以外的人無權幹預
似乎很有道理﹐很容易獲得輿論認同
實踐起來卻是問題多多﹐這裡我隻說與我們所處現實最相關的一個
因為某個地區的往往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均衡現象
而兩個極端部分往往具有天然的分離傾向
而各個地區之間同樣也是不均衡的
結果反而造成了區域間的強者更強﹐弱者更弱﹐區域發展更加不均衡
舉例﹕
假如我今天在我家﹐政府催我交稅﹐
我煩了﹐幹脆自己做一扛旗﹐
插在我家樓上說“本人宣布獨立建國﹐不用再給政府交稅了﹗”
土地的產權是我的(假設我不在大陸﹐而是住在XX國)﹐
所以我最為這塊土地上的唯一居民﹐自然有權利決定這塊土地的主權歸屬
假設稅務局發現我不交稅﹐還獨立了﹐又不好侵犯一個“主權國家”﹐那怎麼辦啊﹖
當然是斷我家的水電燃氣了。
於是我指控XX國打壓我﹐
然後我把之前交稅的一半交給yy國﹐
請它保護我﹐yy國答不答應呢﹖
我是個窮人﹐就孤單一人沒多少錢﹐yy國當然不會答應我了
那麼現在我們把這裡例子擴展一下
一個人可以因為不願意交稅而宣布獨立﹐
一個地區能不能因為不願意向中央納稅而宣布獨立﹖完全可能啊
誰最不喜歡納稅呢﹖一般最窮者和最富者﹐最不喜歡納稅
前者沒錢納稅﹐後者納稅比率最高(累進稅率)
獨立了之後﹐之前在XX國能憑借國民待遇而享受到的公共服務﹐就享受不到了
這無疑是一個損失﹐所以國民待遇的高低很重要
但是現代國家也經常實行地方自治﹐
地方憑借自身財力提供公共服務﹐
而中央未必一定向地方財力較弱的地區傾斜﹐較貧窮的地方往往容易成為中央財政的負擔
而較富裕的地區﹐往往負擔較重的中央財政﹐而從中央獲得的服務又未必有付出的多
以上兩者自然的獨立傾向﹐又容易為財政較好的第三者﹐也就是yy國所利用
而作為政治幹預的工具﹐
第三者往往隻需對最窮者給予較少的補貼﹐或者從最富者獲取較少的收入
就可以獲得兩者支持而進行幹預
如果XX國與yy國實力懸殊﹐那麼就……
而主權在民的結果﹐是取消了XX國幹預的合法性﹐而增加了yy國幹預的合法性
因此越是發達的地區﹐越崇尚主權在民說
而相對較不發達的地區﹐則可以依靠大民族認同以及各種遏制地方自治傾向的手段來應對
最為不發達的地區﹐主權在民說也經常被用作各種工具
我相信很多台灣人和大陸人﹐潛意識裡都意識到了各自所處的位置
有很多紛爭其實沒有所謂的對錯﹐你所恨的不過就是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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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不周愛﹐因為不愛人矣。
-------------《墨子‧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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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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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至少出現過5-6次“公共服務”這個詞﹐你說的情況我早就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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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現在覺得這篇問題好多啊﹐有點想刪了
唉~~以後要想好﹐條理清楚了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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