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iPhone板板主iPhone3G處分不當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麥子)時間8年前 (2016/02/17 15: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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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1. 就我目前對於板主判決的理解,我認為板主認定的依據是, : : 被轉錄的原文(含新聞內容、心得以及其下推噓文),即具有爭議性, : : 故板主認定被轉錄的原文具有引戰的內容,並依板規進行處分。 : : 板主以轉錄具爭議性的文章而導致引戰,作為處分的理由我認為並無不當。 : 在此做幾點說明 : 1.第二行的「其下推噓文」在本案中並不成立,因為我在轉錄該文至iPhone板 : 之後就立刻將全部推文進行刪除了,還請您再次做確認 依照板主在 #1MiDsjee (ComGame-Plan) 所回覆的內容, 我會理解為板主依據轉錄原文所含之推噓文及申訴人對推噓文的回覆, 認定申訴人轉錄該文時,該文即具有爭議性。申訴人反駁所持之理由, 乃認定上述推噓文及申訴人對推噓文的回覆,僅存在於 MobileComm 板, 並不存在於 iPhone 板,故於 #1Mi8M5vm (ComGame-Plan) 申述: 「而使用在MobileComm板的回文來水桶並連續劣退我兩篇文 章,我認為確實是相當不妥的!」 針對這項論點,我要說的是,即使該推噓文及申訴人對推噓文的回覆, 在轉錄約 25 秒後即被刪除,仍不能改變上述文字曾出現在 iPhone 板的事實。 既然上述文字曾出現在 iPhone 板,即受到 iPhone 板板規之限制與板主之管理。 亦即板主以上述文字作為證據,於 iPhone 板進行處分,僅是引用出現於該板之事證, 並非「使用在MobileComm板的回文來水桶」。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 我會將這些推噓文以及申訴人對推噓文的回應,作為可受考量的證據考慮在內。 因為當該推噓文及對推噓文的回覆,與轉錄原文一同被轉錄至 iPhone 板時, 板主即已具有看板違規行為的認定權,對這些文字是否違反規範進行認定。 故,若是板主認定這些推噓文及對推噓文的回應說明該文具有爭議性,並據此認定引戰, 這些推噓文及對推噓文的回應作為判決依據是沒有問題的。 簡言之,我不接受「板主不得依被刪除之文字進行判決」這樣的論點。 : 2.再者,我無法理解所謂爭議性何在,自由時報是台灣具有相當公信力的媒體 : ,其審核記者所發表的文章相信都是具有公信力的,或是說,板規裡面應該 : 要定義哪些媒體的報導不能登嗎? 根據板主於本板所作的解釋 (#1MiDsjee (ComGame-Plan)) ,我認為板主的認定, 和該則新聞是由哪一個媒體發表的無關,而與該則新聞的內容及申訴人的發言有關。 故若無其它證據說明板主之判決是針對自由時報,我不處理這個論點。 : 3.我的心得又有哪裡具有爭議性,是否可請做詳細說明?謝謝,針對iPhone板 : 板規6.c.: : c.國外新聞/轉貼請附上簡單翻譯,畢竟不是每個人英文都那麼好。 : 國內新聞/轉貼請附上簡單介紹/心得,證明一下你是真心想分享情報給版友們。 : 以上若明顯複製貼上、洗文章者,比照板規5.d,劣退。 : 我也將我在手機板上的心得轉錄過來,證明自己是真心想分享情報給板友們 : ,如果我真要引戰,根本不需要在心得內說任何iPhone的好,直接嘲諷批評 : 即可? 直接嘲諷批評是引戰的行為,不代表沒有直接嘲諷批評就不是引戰的行為。 在考慮到轉錄原文所附的推噓文以及申訴人對推噓文的回應, 我認為 iPhone3G 板主於 #1MiDsjee (ComGame-Plan) 所持之論點, 已經明顯說明為何該文轉錄至 iPhone 板時具有爭議性。 如果申訴人不同意,請說明板主認定上述文字具爭議性或引戰不妥的原因。 : : 2. 至於被轉錄的原文本身是否具有爭議性,或者有挑釁的意味, : : 在判斷上雖有其主觀認定的成分,但依據站規,板主為看板違規行為的認定權人, : : 故是否違反板規仍應依板主之標準來進行審視。申訴人若不服, : : 請詳細提出板主所持之標準違反上級規定、標準前後不一或嚴重偏離常理之處。 : 標準前後不一即是針對我轉錄過來的文章,有兩位板友othersHTC92與power : fans進行回文,然而,我的第二篇文章因「不合板旨」或「引戰」(板主於 : 公告與本系列串回文理由不同)而劣退,這兩位卻只是遭到文章刪除而已, : 我提出的檢舉案板主也沒有進行回覆。 從上述這段我沒有看到其它兩位板友文章遭到刪除與申訴人遭到劣退之間的比較, 在缺乏對原始違規行為的描述與比較,也未見對後續板務處分的比較的情況下, 我暫時不會處理板主是否有標準不一的問題。若申訴人詳細說明標準不一之論述, 並將所有相關文章轉錄至本板,我才會重新處理這一個論點。 : : 3. 對於申訴人提出應以其於 iPhone 板之發文與轉貼狀況作為評斷的依據, : : 我認為甚是合理。依照申訴人轉錄至 iPhone 板的文章的下述內容: : : 「推 john0312 : 這種標題... 我有不祥的預感. : : 發在這邊應該很安全吧,又不是拿去某版開戰 : : 我是很希望理性討論的 : : 推 comicduo : 標準的戰文標題啊 : : → azuel : e2000熱身ing : : 推 john0312 : 他已經被檢舉了. : : 我還希望她幫我說...我單槍匹馬難以應戰啊... : : 」 : : 我認為申訴人在將這篇文章轉錄至 iPhone 板前,就已經知道此文的標題與內容, : : 具有爭議性且可能會引戰,甚至提到自己「單槍匹馬難以應戰」等語, : : 更甚至將這樣的對話與文字轉錄至 iPhone 板,致使整篇轉錄文看起來更具有爭議性, : : 進而受到板規的處分。我認為板主依據這樣的文字作出引戰的判斷, : : 確實是依照申訴人於 iPhone 板上的發文與轉貼狀況所作的判斷。 : 1.誠如第一點所述,我並沒有把這些對話轉錄至iPhone板,我轉錄的時候就刪掉了 : 2.我想請問,板規在裁定時是否要考量當事人在他板的發言?我翻閱站規多次尚無看到相 : 關規定,還請多多指教。 已於第一段回覆。簡言之: 1. 這些文字並沒有在轉錄前刪掉,而是在轉錄「後」才刪掉。 導致這些文字進入 iPhone 板。而板主對這些文字自然具有看板違規行為之認定權。 2. 至目前為止,我認為板主引用 iPhone 板出現過的文字, 即足以證成該文被轉錄時具有爭議性。申訴人可另對此項認定進行反駁。 : : 4. 就目前呈於本板的證據,我會認為 iPhone 板對於引戰的標準雖然嚴格, : : 但是對於引戰的認定並沒有超出板規的規範,處分理由亦是依據在 iPhone 板的發言, : : 並非僅依據在其它看板的發言即作出處分的認定。若申訴人認為板主認定不當, : : 請進一步說明板主不應依上述發言內容認定轉錄文具爭議性且引戰的理由。 : 再次重申,我在轉到iPhone板之後旋即刪除所有原先的推文,如果我的新聞有問題,還請 : 板主說明清楚;如果我的心得有問題,也請詳細指出;如果推文有問題,這是不存在的吧 : ?也希望板主詳細說明清楚 已多次說明,應不須再重覆回應同一論點。 : : 5. 請申訴人將板主對此案的判決公告轉錄至本板,以完整申訴之程序。 : 已經附上,作為證據6使用,還請查閱,謝謝。 : 在此也為本人對於PTT操作規定了解的不周,向iPhone板板務群致歉。 : 此外,針對我第二篇回應板友powerfans的文章遭到劣文部份,板主以5.a板規進行處理, : 唯獨他又在上面回文的推文說偏題所以劣退,是不是能請板主做正式回應與公告?你用5 : .a的板規將為第一篇文劣退,但第二篇的理由究竟是什麼?為什麼沒有在公告裡說明?謝 : 謝! 若板主於原處分公告中未說明理由,請板主補述處分理由。謝謝。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41.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455693213.A.D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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