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B_Online板板主 top90233a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黃金戰士跳恰恰)時間13年前 (2010/09/06 00:34), 編輯推噓5(5017)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18 (看更多)
我想他整篇論點 應該都跟之前的討論串差不多 我就不予回應了 比較有趣的是 當事人所提出的 第一篇 關鍵字在 "身為板主 應該避免過於衝動的言語" 因此我將之列為 挑釁引戰之板規 下列為當時的文章 =============================================================================== 作者 kblddanny (快樂過生活)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說明 時間 Sat Aug 1 19:37:01 2009 ─────────────────────────────────────── 昨天晚上 有篇文章在說誰誰誰是BUG卡 連續發了兩篇 但是有涉及到引戰 所以還是水桶了 我引用一下棒球板的板規 ▌第九條 無關板旨文、豪洨文、灌水文、洗板文定義如下:      無關板旨文: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豪洨文:內容誇大、不盡屬實者。      灌水文:單純增加文章數之無意義文或重複、無義字詞比例過高(如          第三行、第二行、賀一行等無義贅字),難以得知其文章旨          意者。發表網址連結文章無附加評論者亦同。      洗板文:同一使用者於30分鐘內,發表三篇(含)以上相似內容文章 或許 更適用豪洨文、灌水文、洗板文來進行懲罰 對於這幾篇 實在是很難找到一個十分貼切的板規來處理 還有人說罵髒話是狀聲辭 我引用一下棒球板的板規 ▌第四條 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內容請勿涉及國罵、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包含      所有XXX、E04等暗喻字眼,違者經板主裁定後給予至多30日水桶處分 這邊就有規定說 不能罵國罵 連暗喻的字眼都不行 還有 前陣子對於本尊被水桶者還開分身上來推文發文的 既然被水桶了 還開分身上來 如果只有重新計算 我覺得被懲罰者並不會得到任何教訓 我想針對這部分在對板規調整一下 對於以上所說的 我覺得板規還可以再更好 所以我才會想說 將板規 修正一下 免的有人又來鑽板規的漏洞 其他

08/01 00:26,
版主威能呀~版主威能呀~厲害呀~厲害呀
08/01 00:26

08/01 09:00,
那就要看誰要第一個出聲第一個犧牲呀樓上~
08/01 09:00
我不知道你是對於板主群有任何意見或是有其他看法 如果有意見 請寫信給我 別在推文偷偷酸 飲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8.117

08/01 19:42,
那兩篇被噓到X2,其實等到X3就可以處裡了。
08/01 19:42

08/01 19:42,
髒話本來就不被允許,開分身推文也不可以,你沒有判錯。
08/01 19:42

08/01 19:43,
錯字:板規還可以"再"更好
08/01 19:43

08/01 19:43,
關於分身 我想要加重懲罰時間 本來桶七天就變十四天
08/01 19:43
※ 編輯: kblddanny 來自: 220.129.148.117 (08/01 19:43)yu32235:重新計算 就已經有加重了 我覺得沒有再加重的必要性 08/01 20:10

08/01 20:11,
還有Baseball版是超級大板 容易一下子就失控 和BBO這種性
08/01 20:11

08/01 20:12,
質差異甚大 我想沒有必要用到像Baseball那麼嚴的版規
08/01 20:12

08/01 23:29,
我有看錯嗎?這裡不是BBO版?怎麼會是棒球版?
08/01 23:29

08/01 23:31,
我用BBO板規桶人 有意見嗎?
08/01 23:31

08/01 23:35,
身為版主 火氣可以不用那麼大 不用那麼嗆 比較有利溝通
08/01 23:35

08/01 23:35,
請先看看對方的口氣可以嗎?
08/01 23:35

08/01 23:37,
我是口氣差囉?
08/01 23:37

08/01 23:40,
請先看清楚文章在推文吧 我並不覺得你的口氣好
08/01 23:40

08/01 23:42,
難怪有人說BBO版開始文字獄了 不意外~
08/01 23:42

08/01 23:43,
我也覺得你口氣不太好!!!
08/01 23:43

08/01 23:44,
難怪BBO板人氣越來越少~
08/01 23:44

08/01 23:45,
不妥
08/01 23:45

08/01 23:48,
身為版主竟然可以嗆板友版主給你當 這真的是很誇張!!!
08/01 23:48

08/01 23:51,
當然版眾的語氣不一定好 但版主身為替大家服務的角色 又容
08/01 23:51

08/01 23:52,
易起爭議 最好是可以氣度大一點接受大家的批評指教
08/01 23:52

08/01 23:53,
這點火龍前版主真的就非常棒 不太容易跟他人起爭執
08/01 23:53

08/01 23:54,
如果版主要和要和棒球版比 在那個版上版主敢直接跟批評版主
08/01 23:54

08/01 23:54,
的版眾對嗆嗎? 這是一個心態的問題
08/01 23:54

08/01 23:56,
像版主如果想和s版友溝通 可以直接寄信給他 不必針對性的拉
08/01 23:56

08/01 23:56,
出來 放在「公告」裡面質疑他 這樣的觀感當然就比較差
08/01 23:56

08/01 23:57,
感謝樓上 我會檢討的 3q
08/01 23:57
============================================================================== 第二篇 文章代碼(AID): #1BFV75Se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blddanny水桶 時間 Fri Jan 1 20:59:45 2010 ─────────────────────────────────────── 此篇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這篇 #1BFQcIxh (BB_Online) ============================================================================== 作者 kblddanny (飲料) 看板 BB_Online 標題 [公告] kalotter水桶30天 時間 Fri Jan 1 15:51:43 2010 ───────────────────────────────────────

01/01 15:40,
難道K版主不用出來面對嗎?
01/01 15:40
不用 板規A-1 (5) 累犯 30天 到期來信 ============================================================================== 這一篇在板上引發眾怒 初步的看 我個人認為是挑釁板眾 所以這次三十天當成是A-5來算 最後是有關警告的部分 跟我回給當事人的信一樣 我認為計算次數時 不是用 "因違反此板規而被判決水桶幾次" 而是用 "違反此板規被板主公告糾正的次數" 以上是我的回應 麻煩了 謝謝 --   ▃▃█▃▃ ▃█▃█▃ 俱樂部宗旨: 團員:黃金戰士跳恰恰  ▄█▄ █ █ 隨性打球 ─ │ │ │ ┌ ▃▃▃█▃▃▃ ▃▃▃▃ 快樂第一 ║ ║ ║ ║ ║ ║ █▂▂█ ● █ ● ▅▅▅▅▅ │ │ │ ├ █▂▂█ ▃▃█▃▃ 俱樂部blog: ║ ║ ║ ║ ║ ║ █ █ ◢ █ ◣ http://0rz.tw/SGBSk─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57.77

09/06 00:38, , 1F
你怎不寄信前板主b大看看這篇是用哪條判的
09/06 00:38, 1F

09/06 00:38, , 2F
不是你自己認為是哪條就哪條,這不是你任內
09/06 00:38, 2F

09/06 00:38, , 3F
判罰的水桶
09/06 00:38, 3F

09/06 00:40, , 4F
因為我覺得很明顯...
09/06 00:40, 4F

09/06 00:41, , 5F
所以重點很清楚那是你覺得,並不是當初判決
09/06 00:41, 5F

09/06 00:41, , 6F
的當任板主的判決
09/06 00:41, 6F

09/06 00:41, , 7F
我想還是求證當時板主的判決比較有公信力
09/06 00:41, 7F
※ 編輯: top90233a 來自: 114.42.157.77 (09/06 00:45)

09/06 00:46, , 8F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當時的判決不能用
09/06 00:46, 8F

09/06 00:46, , 9F
後來的思維決定,當時判決確定除非經過
09/06 00:46, 9F

09/06 00:47, , 10F
小組長改判,否則效力不會隨著後人解釋而
09/06 00:47, 10F

09/06 00:47, , 11F
跟著改變...就算現在k某說是X3才自桶也
09/06 00:47, 11F

09/06 00:48, , 12F
不行,違規理由就是「版務處理不當」
09/06 00:48, 12F

09/06 00:48, , 13F
可是我們好像沒有這條板規...那這樣...
09/06 00:48, 13F

09/06 00:48, , 14F
是要給站長決定嗎??
09/06 00:48, 14F

09/06 00:49, , 15F
對 所以他錯判!當時「正確」的救濟途徑
09/06 00:49, 15F

09/06 00:49, , 16F
沒這板規的話,為何你老要解釋成你所想的
09/06 00:49, 16F

09/06 00:49, , 17F
應該是被亂桶的人,來向小組長檢舉,然後
09/06 00:49, 17F

09/06 00:49, , 18F
小組長會給k一條「失職警告」,才正確
09/06 00:49, 18F

09/06 00:51, , 19F
其實板主違規該是組務來判orz...
09/06 00:51, 19F

09/06 01:01, , 20F
那就先這樣 給站長決定好了 大家都辛苦
09/06 01:01, 20F

09/06 01:01, , 21F
09/06 01:01, 21F

09/07 13:37, , 22F
推啦~~~~~支持T板主 加油!!!!! 耶 XD ^^
09/07 13:37,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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