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未按判決結果執行的版主是不是該被拔除 …
首先,我要說的是,這完全是局外人的觀點。
本串由rondeau所提出的問題,給人的感覺是想詢問
「一案的判決下來之後,蓄意性的不執行該判決的執行面此一行為是否要拔除板務」
首篇文章由群組長推文提出的該文中,判決為以下兩點:
一、對於數位使用者予以處分
二、該公告後的文章禁止一些行為
如果對應到原詢問,則為:
一、對於數位使用者予以處分→有執行,並無蓄意性不執行,不符合問題要件。
二、該公告後的文章禁止一些行為→該文為明令禁止,屬於規範,若要符合問題要件,則
為有明顯、大量、不想看到也會看到的違反該規範之
行為出現才會符合。
因此,兩點完全不符合問題要件,那,rondeau是在問什麼?完全讓人不知所措。
而之後的推文隱約的點出rondeau真的想要、期望的結果的點為
「要DIABLO看板增加板規,其規定為該板#1Ak__nV8一文中提及的規範內容」
那麼,就跟原問題「毫無關聯」。
若為此要點,首先該看板板主已做相關規範,且已明文說了
「並於本公告後禁止發錢或提供利益,唆使他人到特定文章下噓文或推特定文字
初犯警告一次並刪文處理,再犯水桶一個月」
那表示已經做了規範,而問題訴求為希望該規範放置於板規中。
既然這樣,為什麼不直接找板主明說:
「在#1Ak__nV8 (DIABLO)公告一文提到的規範可否直接寫在板規內,以免觸犯規定?」
反而直接來組務板詢問與訴求毫不相符的詢問,這樣只是浪費rondeau你自己的時間
以及相關處理人員的時間,要把這件事情搞清楚反而浪費非常多的時間。
而到本串第四篇文章,rondeau的推文可以得出,在本板有個相關判決 #1AjvCT2X
,而訴求要點為該文中的最後一行內文
「並請板主群新增相關規範,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在本板#1AjvCT2X一文中的發文時間為2009/09/21,
之後在#1Ak__nV8 (DIABLO)一文的發文時間為2009/09/25
很明顯的,已經按照要求做了規範了。
因此訴求很明顯的「不明顯」、「無法讓人捉模」
從一剛開始就把明確的訴求提出不就好了嗎?
至於其他個人臆測可能有中傷之嫌,不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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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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