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板規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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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非常火紅的前台積電女博士也主觀認定真的有CIA頭目將來迎娶. 而且軍機飛到台灣只要US800的油費,相當便宜. 我當然不是要談他被詐騙,或他想要藉著被騙的印象脫罪. 這位劉小姐,也是到處被人性騷擾啊. 正確的說,到處宣稱人家性騷擾他 #1ERvCwWu (Gossiping). 你覺得是 1.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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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贊成這個意見 只是我想把經一定程序稍微定義清楚. 我認為的程序是. a版友舉證b版友之相關版上文章證據 貼文版上. 經版主審查、版主認為無理由裁定駁回. 有理由則進行實質審理 寫出判決文後公告之產生效力. a版友得請求b版友不得推文或回文之舉動 違反者以板規1處置. b版友不服該公告 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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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主張必須要佐證. 事實上 無論是性騷擾或是騷擾的問題. 都是由被騷擾方的" 情緒 "來定義的. 而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現實尺度多少來定義. 換句話說這是由被騷擾方具有絕對的主動認定權. 根本不需要外在證據來證明任何事情. 當然如果殺錯了 還有版主在 自然有另外的申訴管道可以處理. 這種行政救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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