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板規一補充
共 2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ntilnow (雲淡風清)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6:2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他可以發表啊 犯到我的,我自然會提出檢舉. 而不是透過版主去喬他 限制他的發言有人提出類似的論點不代表民情相同. 貴版能夠接受版主去喬出個平靜,但在本版.... 就我認知應該是「讓你說 ,但有犯到我就檢舉」. 這是我所謂的「民情不同」我不會看到二檔發言就檢舉,除非他有攻擊到我. 但BG的情況不同,是
(還有58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6:1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個人事務歸個人,基信板發言歸基信板. 一個使用者在板面上的發言只受板規最低限度約束. 而不該受另一人的意志與喜好而干涉. 任一使用者在基信板的發言權應是等同的. 若BG覺得備受威脅,也必須要對方在基信板上. 作出過度越界言論時,才能申訴板主處理. 我個人是願意相信BG所陳述的一切. 並且同情她的遭遇
(還有401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6: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 這你就太過臆測我的立意了. 而且我可以說我捫心自問 我無須這樣的偷渡. 對我一點好處也沒有. 因為組務代管的版規根本就還比天主教板的版規嚴格的多. 也有利板主的多. 可是你並沒有確切說明到底民情在哪裡不同. 而且我前篇文章已經提出貴板前板主 steelfinger 有類似的意見. 難道 st
(還有27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ntilnow (雲淡風清)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5: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顯然你想趁BG提出這個問題 偷渡天主版版規到基信版上. 我的重點在於民情不同,當然 你要說是我的自由也可以. 你所謂的必要,是建立在解決BG的問題方面. 但從BG的文章不難看出,你立這個版規根本也解決不了她的問題. 會打電話的還是會打 會跟的還是會跟 會騷擾的一樣會騷援. 只是徒留無謂的天主版版規在
(還有16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5:3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並沒有我覺得如何就如何. 而且類似的意見一樣在貴板也有人提出. #18WK3mRv (Christianity). 那為什麼有拿出來用的必要. 那很顯然是回應 BGirlAlu板友 #1ERvsOIA 這篇文章. 或者說 untilnow 板友你有更好的作法. 能夠解決 BGirlAlu 板友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