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板規一補充
共 2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8: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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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同意這種作法. 要 tyhoon 不能夠在基信板發言更於法無據. 因為他並沒有違反板規. 而且你說的具體事證 很顯然並不構成我能依照板規處分他的理由. 況且 要具體到多具體?要兩造對質?要法院判決?. 至少這都超出一個板主的職權. 即使他真的是一個騷擾犯. 我們國家的法律最多也只能禁止他去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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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7: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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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BG有辦法提供明確的證據,你可以禁止tyhoon在本板發言. 另外. 我覺得你根本性地誤解了BG對你的請求:她是希望tyhoon從本板消失. 而你只能給她一個「tyhoon不能回你文章」的處理. 反倒不如我所說的,拿到具體事證,個案特別處理,一勞永逸. 這種事務本就不需要經由板規處置,或是有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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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7: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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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在於 我該同意 BG 板友的要求嗎. 將來 tyhoon 如果繼續回應 BG 板友的文章. 我能夠按照 BG 板友的要求桶他嗎. (如果一樣是只有一個推字這樣的情況). 很顯然的就是我並沒有這樣的具體證據. 而我認為即使 BG 提供這樣的證據. 按現有板規的執行原則我可能也不能對 tyh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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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ndcanblow (戲謔人生)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6: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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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目前只是BG單方面地要求tyhoon完全不可以回她的文章. tyhoon可沒有要求BG作什麼,也沒對BG在板面上作什麼. 不然你早就可以桶他了不是?. 我沒有說個案處理等於你必須單獨處理. 更沒有說這種騷擾行為可以任憑你「心證」. 事實上只要BG提供一定的具體證據,證明tyhoon四處尾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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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0→)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時間14年前 (2011/09/14 16: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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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顯然今天的問題是兩個使用者互相干涉的情形. 我不這樣認為 我認為個案處理比起板規增修更糟. 因為板主無可能去花時間驗證 僅只能憑自己的心証. 如果板主可以「心証」然後選擇個案處理. 那無疑將來板主可以「個案處理」更多類似的檢舉. 因為的確 我必須說 tyhoon 並沒有違反任何板規. 沒有這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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