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同志的訴求
同志都一直說要爭權,那他們到底是要爭什麼權
就以彩虹旗來看好了
http://twpride.org/main/?q=about%2Fmanifesto
紅色:性愛 - 廢除惡法,性權就是人權
橙色:力量 - 集體展現,我們就是力量
黃色:希望 - 勇往直前,打造希望種子
綠色:自然 - 看見差異,自然展現本性
藍色:自由 - 自主多元,解放身體自由
紫色:藝術 - 活出自我,創造繽紛藝術
1978年,舊金山的一場同志活動中,設計出彩虹旗作為同志活動的象徵,此後,在美國甚
至世界各地的同志社群,皆以彩虹旗作為同志文化、同志活動的代表。
在國外,彩虹的六色原各有其意涵,2007年,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團隊,融入了台灣在地文
化,將六色彩虹的意涵重新定義、詮釋,以表達「台灣同志遊行聯盟」對於同志運動的關
注與實踐態度。
此後,在2008、2009、2010年的台灣同志遊行,延續此「六色彩虹宣言」的同志運動精神
,號召群眾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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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來看去,這六點其實可以簡單濃縮為一句話,
我們要爭取放縱的自由,我們拒絕任何對此的束縛與限制
那麼我們反對這樣的訴求成為主流風氣,
是否應該被貼上歧視或迫害的標籤?
這實在應該思考一下
說實在的,我可以接受我們因為反對這些訴求,
被對方貼上"保守"或"傳統"之類的標籤
但要說我們這樣反對是在歧視跟迫害同志,
這指責是不是太奇怪了點?
就好像原本台灣農業有關稅保護,結果有群支持WTO的人跳出來說要貿易自由不受限
結果農民們跳出來反對這種主張,那支持WTO的人說這些農民在歧視或迫害他們
這樣的控訴是合理、是精確的嗎?
要我說這樣講的人真的很詭詐,明明是在反對事,
但他們卻故意把它說成是在針對人,弄到後來整個失焦。
教會跟護家盟應該要留心他們這種伎倆
只要強調我們反對他們的主張就好
不要被這些人牽引著變成一看到同志就反,
這樣反而中了這些人想帶風向的詭計
「教會重視守貞與聖潔的價值,反對淫亂放縱的思想與價值觀」
其實只要這樣主張就好了,不需要去抹黑鬥臭同志,跟他們對立
反正一堆社會研究都在針對他們,這些人喜愛淫亂的真面目
自然到最後會有客觀的數據事實來揭穿
我是很為一些守貞的同志感到可憐
我相信還是有少數堅持單一性伴侶相信真愛的同志存在
但說實在,你們內部風氣不改變,還在堅持彩虹旗自由放縱的主張
那你們背著這樣大的包袱,想要社會認同你們要求平權的訴求
可能路還很長要走
另外很多人說要支持同志,你要想清楚你到底是想要支持什麼
是想要支持他們在法律上享有一樣的權利與義務呢?
還是想要支持他們那渴望放縱淫亂的主張?
當你把你的頭像改成彩虹色的圖案的時候,
有沒有認真想過那到底代表你在支持什麼?
前者我認為可以談,因為那的確有不平等的疑慮,
即便婚姻制度不放寬,也應該針對他們有其他配套措施
法律上也有"准用"(比照的意思)的術語,
我個人認為修法讓這些族群能准用婚姻的相關法律規定
這對一個民主社會是必要的,也是值得鼓勵的舉措
就像軟Q的t大師所說的,有同志願意朝社會傳統價值靠攏,
願意將自己套進一個不單享有權利,同時也被義務約束的法律關係內
我認為我們基督徒應該是要採取鼓勵、支持的態度,而不是拘泥在教條上
以"反對同性性行為"為由,來反對這類正面的修法,這是不合宜的
但後者是想都不要想了,關平權屁事,
我看根本是超權了,完全是意圖改寫"社會善良風俗"的定義
如果同志堅持要二個訴求綁在一起談,談平權的同時還要社會接受你們的彩虹旗
那我想也只能對少數守貞的同志說抱歉了,這樣真的是沒有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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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0.25.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7483753.A.7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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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光第一個顏色紅色,我要他們承認自己追求淫亂,都有點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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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像手術同意書只限定病患本人或病患"家屬"可以簽名,同居人是不可以的
為這事還有一首歌MV刻意拍出這段來
像這類情況我認為就可以談,看是不是醫療法規應該要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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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挺奇怪的,不知道你是想表達什麼,底下如果我誤解你的意思還請見諒
你說的那些人應該會支持多元成家,期待婚姻的定義被擴張扭曲
那當這種人冒出來要求社會大眾同意他們的主張時
我們自然也會出來反對囉,你不需要這麼緊張跟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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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是同志嗎?我想先確認一下,免得被說是人身攻擊 @@
我看你講得好像一對一結婚是同志族群的主要訴求呢,科科
如果守貞對同志這麼重要,那請問為何彩虹旗上沒有它的位置呢?
如果你不是同志,你可以不用代表回答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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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麼說倒是解了我一個疑惑,原來也有「守貞在紅色的訴求裡面」這種說法
雖然個人覺得很凹,但的確不是不能把保守的主張包在激進的主張裡
但話說回來了,以現狀來看,「被迫守貞」與「選擇守貞」
應該是後者離同志更近吧,又何必說這點需要包在性解放裡面呢?
難道現在的同志,就沒有選擇守貞的自由,而必須跳出來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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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符合「被迫守貞」這個定義,在台灣可能只有登記結婚後的夫妻才勉強符合吧
因為台灣刑法有通姦罪,約束著夫妻不能與非配偶的人發生性關係
但若要說這叫被迫守貞也怪怪的,因為不想守貞的人有選擇離婚的權利,
他們有不繼續受婚姻所帶來的約束的自由,不是嗎?
所以既然台灣法律沒有強迫說「相愛的二人一定要結婚且終生不准離婚」
那到底何來的「被迫守貞」一說,實在讓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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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09:23, , 1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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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您這麼說,就不是「選擇or被迫守貞」這種層級的議題了,
而是越過法律,直接破壞「守貞」這個道德、禮法上的束縛,不是嗎?
不過您這樣打臉拿"一對一忠貞同志"這個概念來說嘴的Jeby171,會不會有點不妥呢?
當然我是覺得很棒啦,這才像我所認識的同志,勇於追求自由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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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某些人想塑造「自己追求忠貞然後還被教會無情迫害打壓不給活路」的悲情形象
覺得有點好笑罷了,我反而比較欣賞坦然承認自己追求性解放的同志朋友,至少比較真
再說這個可能就離題了,算了,請別在意我說的關於打臉不打臉的話,閒聊罷了
※ 編輯: eno4022 (140.130.25.32), 03/10/2016 11: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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