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同性戀是罪』你怎麼理解的?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戲謔人生)時間9年前 (2015/04/10 14:16), 9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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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Hb68 (sCHb68)》之銘言: 你說「若A版本的演化論將『自然唯物主義』當成預設又要否定「信」、「上帝」, 為何在自己的設定之下,不否定自己對『自然唯物主義』的信仰? A版本的演化論不就跟信念無關嗎?但是, 要訴求A版本的演化論跟信念無關,必須用信念去信仰『自然唯物主義』, 然後達到否定上帝的目的,這我實在看不出 A版本的演化論 如何自恰? 」 這是倒果為因的敘述,因為否定上帝並不是目的。達爾文也不是為著反基督, 所以去發明一個演化論給大家信;人們傾向接受萬物演化,也只是因為這個解釋, 比起前人的解釋要較為合理。 因此,用「信念」或「信仰」這類概念性的名詞來和稀泥,無疑是過度簡化了人們 從接受神創論到更接受演化之間的過程與理由。 每個嘗試用唯物主義來定義跟貼標籤別人的唯心主義者,我會覺得很奇怪, 既然這些人認為自己是從信仰上帝的角度去排斥同性行為,認為唯心主義才是真理, 認為自己對同性行為的厭惡是來自於一個意識影響物質社會的因果, 是上帝意志的體現云云.. 那麼其他接受同性行為的人難道不也可以是唯心主義的產物嗎? 上帝也創造了這麼多接受同性行為的人,而且創造了更多同性戀, 這種完全不會繁殖的族群從來沒有從人類社會中消失,不是種神蹟嗎? 人們越來越接受同性行為,反對的越來越少,這不是上帝意志的體現嗎? 用唯心論自己打自己臉其實還奇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0.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8646608.A.E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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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論述(已經定義)裡就是在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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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然唯物主義的演化論反對超自然因素』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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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一個不是反對上帝的演化論版本來跟我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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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跟淘汰是不一樣的概念。 就好像你找到物體起火的原因,所以淘汰了這一切都是火燄小精靈造成的解釋。 這是有什麼好批判的? ※ 編輯: windcanblow (61.228.120.170), 04/10/2015 14: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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