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原本是基督徒後來不信了的八卦?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12年前 (2014/01/15 00:56)推噓0(0推 0噓 11→)留言11則, 4人參與討論串21/21 (看更多)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你從沒懂過聖經
: 舊約摩西律法 不過是人類所有法律的影射和縮影 而所有法律其運作的原理是一致
我不太懂「人類所有法律的影射和縮影」這是哪裡來的?
目前法律與法理學的起源應該不是來自摩西律法吧?
: 就是法律本身是 被動 消極
: 就如同 法律的設立 本身有教導 顯惡 刑罰的種種功能
: 但卻無法叫人為善 法律只能約束你不能行惡 但無法強迫你有行善的義務
: (你無法單靠守法而成為好人)
其實法律是可以強迫人們行善的。
例如強制人們有救助路倒的人的義務。
單純只是統治者用法律對人們課以怎樣的義務而已。
只是人們缺乏意願的救助到底能不能稱為好人,或被強迫算不算是行善這樣。
這是一個基礎倫理學的問題,還不到是個法律問題。
而事實上法律的用意也不是要人們變成好人或行善,而是運作社會與國家。
: 你遵守法律 最大的報酬就頂多是遵守遊戲規則而生活 不被處罰
: 所以無論時代怎變 怎開放 不管多嚴或多寬鬆 法律的性質 都是不變
: 他都是有其運作的上限
: 就是因其有上限 (而法律與人的關係 有其絶對必要性的存在)
: 聖經才有在法律以外 為解決這法律所製造出來的問題
: 而有福音的必要 而新約就為解決這難解的法律問題而存在
我會這樣的理解,你是要說聖經帶來的是除了法律規範外的一種道德,
而這種道德刺激人們自我約束與提昇品性,以解決過於制度化的法律規範?
這是我的猜測,雖然我還是不懂你想表達什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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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利未記 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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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76.205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2.116.176.205 (01/15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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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法體系有不同的公平與公義原則,
我相信希臘羅馬時代與現在對於公平公義的考量是有很大的差異。
更別提歐洲中古封建時代的法律運作更不見得是依據你所謂的公平與公義原則。
他們自己有自己的玩法。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2.116.176.205 (01/15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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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法律有要求多數人「信」服在歷史上的時間也不過幾百年,
有好幾千年是不考慮這件事。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2.116.176.205 (01/15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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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的順序錯了啦,幫他改名字不太好。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2.116.176.205 (01/15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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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01:10,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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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跟馬太福音有何關係?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64 (01/1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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