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不該破除宗派教會?
※ 引述《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之銘言:
: 從歷史可知, 這些特別名稱產生或"屬某某", 乃分裂的結果.
教派是分裂的結果,這是對的。
也許在約民國四○到六○年代期間 你指責"教派"等於"宗派"
我也會舉雙手贊成。
: 這些特別名稱或次要信條或"屬某某", 若過分強調,也會影響信徒往來與交通,
: 例如可能造成隔離,隔閡,不接納其它次要教義,不接納其為主內弟兄姐妹,...等.
: 故特別名稱與分裂間有著循環因果的關係.
不過教派的"名稱"一定會持續性的反過來造成分裂
這個說法跟現在眾教派間的現況不符。
當初成立不同教派的創立者現在非蒙主恩召即垂垂老矣
對六○年代後出生的這輩而言,
XX會、XX堂的意義 真的只是一棟建築物的名稱而已
j大你上面說教派會影響信徒的連結和合一,
是因為教派會對次要信條過分強調,不接次要教義即不接納為主內弟兄姐妹。
這在歷史上的確曾經發生過,
但現在教派間至少99%沒有這種情形,剩1%是特例願主憐憫
例如浸信會喜歡浸禮,但現在你去問哪間浸信會會不承認點水禮的
: 你若真要個更具體的聖經依據, 也許勉強的依據就是哥林多前書1:12保羅說:
: "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 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或者你們是浸入保羅的名裡嗎? "
也許在你們的幻想中 "公會"的人仍然會因為教派不同就彼此不為伍
那你們要不要從召會出來 看看民國101年的今天 "公會"的情況是如何?
誰還會在嘴巴上說你是XX會的,我是OO堂的,你們的教義我們不能接受?
(強調,是單就你們所說的"公會"而言)
: 信徒嘴巴講我是屬OO, 在聖經中就不被稱許, 更何況創立教派.
: 教派林立已是事實, 不合聖經, 且是不易變遷的傳統(就像牧師制度),
教派林立的"原因"是結黨與分裂,因此造成教派林立的"原因"不合聖經
但當教派結黨敵對的狀況已經消失
XX會、XX堂這些字眼 除了被掛在會堂的門上、被寫在週報上
不再被掛在信徒的嘴邊,
教派還符合"宗派"的定義、還需要被定罪嗎?
這就讓我想到
以前認識一個媽媽 她為兒子取的名字裡有個"龍"字
後來他們全家信主 一直想叫兒子去改名字(她覺得名字有龍就是屬魔鬼的)
但是兒子已經是執業多年的律師 改掉名字誰還知道他是誰?
這位媽媽跑去找牧師,問兒子有沒有改名的必要
牧師說 既然她兒子受洗了,在行為上勵志以耶穌為榜樣,
改名就徒存形式而已
改名ok,但不改名會減少神對這位弟兄的愛嗎?不會。
而改名了神就更喜悅這位弟兄了嗎?也不會。
神根本就不會介意你的名字有沒有個龍字,
我想神真的會看重的,只有信徒在心態上、在行為上是不是已經合一了
心與行為合一了 就是合一了 是討神喜悅的。
至於教會的建築物外掛的牌子是什麼,
都是次要的。
: 但信徒若有心回歸聖經, 至少身處在教派中仍可存有合一的心, 有機會時促成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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