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同性戀婚姻」的議題-我個人的看法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levelupupup (C'est pas bon)時間15年前 (2010/11/20 00:00)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 5人參與討論串3/22 (看更多)
原文恕刪,且上一篇我打完但是存檔發生錯誤,所以我再打一次
感謝您回覆我之前寫的”給耕耘會的一封信”
希望我們以下是基於聖經的真理和社會的公義做討論
在討論同性戀的議題前,我們要先定義什麼是同性戀
1.同性之間產生愛慕與情感的吸引關係
2.同性間的性行為
同性戀的認同存在著以上兩種關係,但不必然會同時發生
我認識的同性戀當中有的只屬於第一種的純愛而沒有第二種同性間的性行為
而此種純愛關係,聖經當中並沒有說明是錯的
如果把以上兩點的同性改成異性,社會大眾卻鮮少對之產生疑異
此外聖經當中所指的罪都是針對性的放縱,不論男女/男男/女女
(利18:22、利20:13、羅1:26-27、哥前6:9、提前1:10)
至於男男的性行為也不是因為『上帝是關心你,不希望你痛,所以不願意你做』
而是放縱的性行為會使人沉迷,罪使得人與神隔絕
不管何種性行為上的性取向,這都是個人需要克服的情慾之罪
同性戀婚姻的權利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現今的法律只保障異性戀婚姻下的權利,而沒有原則性和一般性
的通則,以下列出同志伴侶無法因婚姻保障而被剝奪的權利
1.稅務:同居者無法享有所得稅減免優惠
2.遺產:同志伴侶一方過世時,另一方無法繼承遺產
3.醫療:同居者沒有手術同意權,發生事故時也無權申請事故撫慰金
4.保險:保險法16條:同居人或朋友不能互相做為對方的受益人
5.撫養:即便兒福聯盟沒有規定同志不可以收養小孩,但審核上不會列為優先考慮
以下幾點為同志在社會價值觀下所承受的壓迫
1.同志長久以來受到媒體的汙名化
2.傳統價值觀的不諒解
3.傳宗接代的壓力
4.教會舉著上帝的教條行殺人之實的恐嚇行為
5.同志受到言語上的訕笑與性暴力和性歧視
以下連結希望你/妳看了會產生憐憫之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DDOemeyS9c
很遺憾的,這些霸凌行為只是冰山一角…
同志的訴求
我並不是要鼓吹同性戀的文化,而是要鼓吹愛與和平,
這麼多的不平等與不公義,人們卻不願意去看見與聆聽,
而這也是同志大遊行的訴求之一,希望同志被看見與被接納
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約13:34)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4.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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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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