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同性戀婚姻」的議題-我個人的看法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一期一會)時間15年前 (2010/11/19 22:0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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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lddragon (nameless)》之銘言: : (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並不代表我的教會或是其他基督徒的看法) : 在說明這個問題之前,我必須事先強調的是對同性戀的各種歧視、傷害都是我不認同的。 : 我特別是痛恨這種冒上帝之名的殺人行為: http://ppt.cc/4uXY : 但是平心而論,就現今法律來說,有禁止同性戀同居,或是禁止兩個同性戀者間合意的性 : 行為等等的限制嗎?我就認識過有兩對在一起超過六年的同志,最後連他們自己的家人都 : 知道而默許,也接受了這樣的狀況(或許雖然會感到有點無奈,畢竟中國人還是很重視傳 : 宗接代的問題)。 : 更進一步,我想問的是:在他們之間的關係中,到底缺乏了婚姻權利中的哪一些東西? : 1、同性戀者同居,會被告抓去關嗎?並不會,至少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規定。 : 2、同性戀本來就不能生小孩;但是,中華民國法律有規定同性戀就不能收養小孩嗎?也 : 沒有。 同性戀之所以難以收養小孩,是因為收養要經法官許可,而法官往往不准。 另外,即使拿到了法官的許可,也不能共同收養(民1075) 日後在監護權、財產繼承等方面都可能會有問題 : 3、中華民國法律有遺贈的規定;如果同性戀者雙方要互相設定彼此為財產繼承人,有規 : 定不可以嗎?還是沒有。 三個字:特留分。 : 強調通過同志婚姻法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想了很久,我想只有在「同性戀同居時,雙方其 : 中有一個人發生出軌的問題時,無過失的一方沒辦法以通姦罪,對外遇者和外遇的對象加 : 以起訴」,這會是個很麻煩的問題。 夫妻合併報稅。 夫妻互贈財產免課贈與稅。 健保費。 夫妻的財產制。從民1004~1046,洋洋灑灑一大串。 DNR ...... 問題多得是,看要不要去想而已。 -- Gereulach éü,Sicé dozzote dar carsarr factina. Farer dozzoth,R'a sotle nilora rÿal dar üaiponéra. Frybarec éü, gereulach éü,Farh a lomi zacsantto loréïl. (星たちよ──汝の命短き眷族の望みを聞くがよい。 我らの望みヽそれは──汝の本降ちゆくを看取ること。 帝國よヽ星たちよ──我らヽともに永遠を抱か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8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12.178 (11/19 22:13)

11/20 00:09, , 1F
合併報稅其實不划算...
11/20 00:09, 1F

11/20 00:23, , 2F
it depends.
11/20 00:23, 2F

11/20 02:29, , 3F
特留份的法律我懂,但指明遺贈能給的財產比特留份多。
11/20 02:2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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