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調查下覺得自己已獲永生的板友們
→ outra:你沒看清楚?千年國是獎賞,要得勝者才進得去 09/26 20:28
→ outra:還有聖經就說信而受浸沒加別的 09/26 20:28
→ outra:而且你根本分不清楚新約的重點是什麼,"恩典" 09/26 20:30
→ outra:人想靠自己的好行為無論多努力,都跟得救完全無關 09/26 20:30
第一 聖經的意思 是這叫人得救的恩典的"來源" 不是因你做了什麼好事
或你有多了不起而來的(不是從你自己)
而是神 單方面所賜的
所以不在乎你的行為 (並不是否定 不要好行為 反而行為能顯出你的信)雅客書
第二 講行為 就 等於律法主義?
這要分開兩部份來看
就是好行為 跟 守律法的行為
簡單講 就是 做善事 跟 守律法的兩種行為 應分開來看
主 所指責的是 猶太人 死守律法規條 守字面上的意義
(只有敬虔的表面 無敬虔的實意)
======守律法的行為====
馬太福音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
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
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
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馬太福音 23:27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
,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
不法的事。
『設立律法的用意』
新約 說 摩西律法的用意 在於叫人認識何為罪 並遵守 不去犯到罪 而活著
羅馬書 7: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
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提摩太前書 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
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
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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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守法 本是每個人的義務 人本不該 說謊 殺人 偷東西
你守住了律法 有什麼可誇的
但猶太人 卻想以 守律法而稱義
所以主說了
馬太福音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這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義 指的就是守律法的義)
===做善事的行為===
另一種行為
就是做善事 反而是聖經 鼓勵的
提摩太後書 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
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提摩太前書 6:11 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
忍耐、溫柔。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
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提摩太後書 3: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歌林多後書 9:8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
能多行各樣善事。
馬太福音 25:34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馬太福音 25: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
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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