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帝愛超越同志愛 教會界反同志遊行
※ 引述《caseypie (吟遊詩人)》之銘言:
: ※ 引述《donikaku (我愛森永牛奶糖~)》之銘言:
: : 我記得我04年下半到05年中間有跟教會去過一次遊行,
: : 主題不太記得了,但內容就是潔淨台灣島,不受偶像污染之類的,
: : 台灣民間信仰太多了,通稱偶像崇拜....不太可能一個個點名去反XX遊行吧....
: 不需要一個個點名阿
: 不合聖經的行為那麼多,是有教會一個個點名出來遊行?
: 還不是只會直接指明同志
: 那要宣揚「潔淨台灣島,不受偶像污染」
: 大可直接指明大甲鎮瀾宮,去那裡遊行阿~
我只是就我所知曾有過反偶像的遊行來反駁你們所說,
教會只針對同志遊行的部分而已。
請問,每一年、每一次的基督教會遊行你都有參與過、瞭解過嗎?
如果都沒有的話,請不要無的放矢了。
: : 至於反同性戀遊行的遊行,
: : 雖然我立場中立,
: 明明家住桃園就不要裝了
: : 但是就一個基督徒來說,
: : 我可以理解為何有些教會領袖要這樣宣示,
: : 因為上帝的愛的確是大過同性戀的愛啊!也是大過所有人與人之間的愛....
: 那不也大過異性戀的愛?
: 那群教會領袖幹麻不出來宣示反對異性戀
因為異性戀在聖經中並不是罪。
而異性戀性中行為錯亂的那些人,
也沒有出來遊行大聲嚷嚷說要讓他們有合法的性愛權~
除非他們是行為明顯的一群人,
否則教會也不能隨便看到一群人就在路上對他們說:「你們犯姦淫是不對的」吧?!
: : 因為聖經中就是明白寫著不要姦淫,不要順服於情慾之中,那是罪,
: : 難道看著一個自己愛的人,在做神所不喜悅的事,
: : 還要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做,而不提醒警告他們嗎?
: : 父母愛不愛小孩?難道因為愛小孩就不管教小孩嗎?
: : 父母會不會告訴小孩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對自己不好的不要做?
: : 假如因為愛,就允許兒女去做自己眼中錯的事,那是溺愛吧~
: : 而且,對很多保守的基督徒來說,錯亂的性行為就是不潔的,是罪,
: 是的,所以手淫、算安全期、帶保險套、吃避孕藥都是不潔的
: 夫妻行房只要不是為了生小孩,都是不潔的
: 含有情愛和情慾成份的性行為都是不潔的,是罪,性行為只能拿來生小孩,其他都不行
: 怎麼沒看過基督教出來舉辦反手淫、反避孕遊行?
: 各衛生局舉辦避孕說明會的時候怎麼沒看到教徒舉牌抗議?
這些人有「集體出來遊行」說他們這些行為都是無罪,要社會不要歧視他們嗎?
然後因此要求其他人正視他們愛手淫、愛劈腿進而影響其他人的行為嗎?
教會中若有人犯這些錯,被知道了,都是會被輔導的~
你們那麼愛唱高調,引人注目,
那別人真的正視了,也表達反對立場,
因為你們的部分訴求的確和他們的價值觀有衝突,
這樣就不行了嗎?
: : 因此要呼籲大家不要犯上帝眼中的罪行。
: : 假如把基督徒三個字拿掉呢?
: : 對很多保守的人來說,錯亂的性行為還是不好的~~~
: 按照聖經,錯亂的性行為那麼多
: 只會挑同性戀開刀,根本就是假上帝之名自行歧視
有人有錯亂的性行為被教會發現,教會會對其進行個別輔導,
但還沒有見過他們集體出來辦遊行的啊!
哪來的歧視之說?
: : ===================== 以上是我個人對教會這次行動的解讀 ======================
: : ===================== 以下是我對同志朋友的一些想法 ==========================
: : 今天同志大遊行,你們要爭取的是什麼?社會對你們的諒解與不歧視?
: : 還是要法律上面認可同志婚姻?立一條不得歧視同志的法律?
: : 可是,法律是最最下策的作法了吧?!
: 不要根本沒有去稍微讀點資料就來講垃圾話,顯露自己的無知,很難嗎?
: 同志缺乏法定伴侶關係牽涉到多少實務問題,前面g兄講的很清楚了
: 納稅、保險、醫療、遺產繼承,一大堆事實存在的問題
: 你什麼都不知道,只會扯什麼歧視歧視
: 八成是自己只會歧視,所以其他的都不知道也不想管啦
你才是在顯露自己的無知吧....這次的同志遊行,訴求完全沒有你們所說的那些,
什麼婚姻、伴侶關係、納稅保險醫療這些的訴求,通通沒有。
你們的訴求是什麼?讓我來貼給你看好了~
紅色:性愛 - 廢除惡法,性權就是人權
性愛是個人生命力的根源,是人類文明創造的動力。
不論是LGBT為實踐其同志生命的各種性愛主張、生活方式、言論型態,
或是任何性少數族群的非婚姻、非生殖的性愛生活方式或職業,
都不該受到歧視、污名、剝奪。
人享有自主、多元選擇性愛的自由,這種自由應該受到尊重、保障,
不可被剝奪與限制,也不該以異性戀、特定階級的單一標準來衡量其價值。
我們主張廢除箝制自主性愛、違反人權的三大惡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 -->
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
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 -->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
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
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
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不再以偽稱的「妨害善良風俗」、「保護兒童青少年」、「掃除猥褻」之名,
濫行反人性、違憲、侵犯人權之實,
讓包含LGBT在內的性少數、青少年、成人自主的性愛不再被污名,
不再生活於惡法壓迫的恐懼之中。
橙色:力量 - 集體展現,我們就是力量
2007年,我們都是那一萬五千分之一的色點,我們一同佔據街頭,
高舉彩虹,把台北街頭粧點出最美麗的那一條人龍彩虹。那一剎那,
我們一起感動,一起驕傲,因為我們知道,只要齊心齊力,
就能展現出無比大的彩虹力量。
遊行外的每一天,回到各自的生活,在各個角落,
每一個同志多少承受著必須隱藏性向、性別表現、性別認同的壓力,
面對他人的不諒解、鄙夷,甚至排擠與暴力。在勢單力薄的處境中,
同志大多選擇隱忍、得過且過,因為我們無法有力的回擊。我們感覺孤單。
可以不是這樣的!集體能夠展現出力量,如濃濃的太陽光芒,耀眼的美麗彩橘,
那是生命的核心、是創造希望的能源。
為了捍衛LGBT權益、打造社會公義、追求自由信念,我們肩併肩,
昂首齊步再度踏上台北街頭,我們正走在一起,我們就是力量。
黃色:希望 - 勇往直前,打造希望種子
台灣這塊土地的希望,正由現在的你我一起打造。
從最初個人獨自承受社會歧視與壓迫,到今日眾人集結在一起,
台灣的同志運動正逐步發展出多元的面貌與行動。
我們一路從個人的性別認同到多元的情欲文化與伴侶關係;
也從害怕如何向父母出櫃,翻轉成同志也有權成為父母生養下一代。
別忘了當初我們總以為自己是世上唯一的怪胎,
到現在我們要爭取原本屬於我們的權利。這十多年來,
我們不斷的用自我生命來改變這個社會,也豐富了這個社會對於未來的想像。
有想像的未來便是希望。
雖然個人力量薄弱,面對的處境複雜且險惡,但當我們齊聚,
一同抗拒任何形式的壓迫與不公,我們開拓了社會思考多元未來的空間,
也創造了希望的種子。
同志運動近二十年,我們正一起往這條有希望的路繼續前進。
綠色:自然 - 看見差異,自然展現本性
綠色代表自然,而「不自然」恰好是同志族群常會遇到的指責。
隨著人類對大自然瞭解愈多,我們愈來愈發現,同性的、異性的、
各式各樣不同的性愛方式,是普遍存在於自然環境與動物界中。
不過,只有人類這種動物對性少數有所歧視且投以異樣眼光。
隨著台灣同志運動的發展,我們看到了許多不同的同志主體:
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彼此之間的差異,以及那份彼此相異、卻又不約而同,
努力活出自我的生命力與美感。同性戀與雙性戀同志,用著他們最真實的樣貌,
不顧旁人目光勇敢地追尋感情;跨性別同志積極地實現自己的性別,
甚至承受社會眾多的敵意。
這些,是我們努力作自己、不加以遮掩的自在本性。
這,就是自然,當然也該受到尊重與祝福,並享有平等的權利。
歧視少數的行為,反而是不自然。
藍色:自由 - 自主多元,解放身體自由
我們要免於恐懼的自由。
同志遊行是集體出櫃行動,在隊伍中可以勇敢高喊:「我是同志,我很驕傲!」。
我們能夠勇敢出櫃,就是一種自由。我們更希望能勇敢地在生活中跟朋友、同事、
親人出櫃,不需隱瞞自我的同志身分,獲得做真實自我的自由。
我們要身體自主的自由。
每個人都不該受社會既定性別刻板印象束縛,
男生可以戴耳環、留長髮、穿性感小泳褲;女生可以頭頂俏麗俊帥的短髮、
穿上束胸塑造自己的身體。我們都可以變男變女變變變,做最自在多元的自己。
我們要慾望解放的自由。
同志擺脫傳統性別框架-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或男、女我都愛。
同志慾望自由流動,只要關係中伴侶同意,守貞不是唯一選擇。
我們認為情感與性愛有多元可能性,安全性行為比守貞更重要。
紫色:藝術 - 活出自我,創造繽紛藝術
代表藝術的紫色,不紅不藍,是撫媚妖饒最具同志文化敢曝(Camp)的特色。
長期被視為怪胎、異纇、邊緣,卻勇於活出自我的LGBT族群,
精采豐富的身體展演,情感堅持表現,提供發展多元社會一扇彌足珍貴的想像窗口。
跨性別中有趣的行動裝扮實踐(扮裝、變性、第三性,性別難辨戲耍越界),
男女同志情慾角色自我創造界定(T、婆、不分、哥、弟、妹),
雙性戀多層次、多變項的對象選擇(愛男也愛女,抵抗單性戀壓迫),
非正典文化的酷異力量集結積累,創造出城市紋理縫隙,有了瑰麗驚艷花朵,
點綴單調乏味的異性戀空間。
二二八和平公園有了另類同志文化解讀,紅樓商家再創文化地景新貌;
平胸T的身體自在展現,熊族的自信身材養成選擇,看見了多樣繽紛身體新美學,
就是一種令人激賞的藝術表現。
請問哪一項訴求是有關同性婚姻、繼承醫療等問題呢?
每一項在我看來都是:性、性、性!
社會秩序防護法第80條,的確有問題,不應該只罰娼,更要罰嫖~
此外,司法院大法官早在2007/1/26作出釋字第六二三號解釋指出,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並未違憲。
難道你想看到自己的下一代還沒成年,就會為了金錢販賣自己的身體嗎?
(喔!差點忘了,同性戀是不會有下一代的,不用為這個擔心)
還有那個刑法第235條,
我之前說過了,法律是最低的標準,
因為我相信老子說的,大家不遵守道,才需要德,
大家不遵守德,才退而求其次要求仁,但大家都沒有仁,
最後就只能用禮儀來規範人的行為了。
人的道德高,自然就不會去犯一些奇怪的法了。
譬如:
1. 人人都不會行賄,防範貪污的相關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2. 在此之前,我想都沒想過有這種法律存在耶!(一整個嚇!)
我也不擔心我會有犯這條法律的可能~
因為我壓根都不想去從事這條法律說不行的事。
這樣的說明懂嗎?
話說,法律只保護懂法的人,都不一定會保護好人了,
假如你不是好人,那還是乖歪弄懂法律吧~
P.S. 我所就讀的大學也沒有邏輯課啦~所以我邏輯不好,請見諒。
人類是靈性的動物,
豈是只為了身體的需求而存在?
除了性和情慾以外,人生還還有許多有意義的事要做吧?!
至於你們愛怎麼穿、怎麼打扮,說實在,沒人管你們。
(只是....偶爾在餐廳想要叫店員,把小姐叫成先生、先生叫成小姐....是還蠻糗的。)
: : 法律規範了人的行為,但卻不能規範人的內心,
: : 同志要人家尊重你們,但這尊重也是贏來的,而不是去遊行什麼的就可以獲得的。
: 在12世紀以前,貴族也是這樣說農奴的
==> 有錢就是大爺的心態
: 在18世紀以前,士紳階級也是這樣說下層農民/勞工的
==> 有錢就是大爺
: 在19世紀以前,男人也是這樣說女人的
==> 會賺錢可以養家活口的還是大爺
: 在1963年以前,美國白人也是這樣說黑人的,還順便刺殺了黑人民權運動領袖
==> 黑人又是不一樣的故事了~
: 對比這一連串的爭取人權的歷史,你的文字還真是讓人噁心
: 擺明了就是歧視,還裝住中壢咧
我有比你有錢嗎?沒有!
教會有比同志有錢嗎?沒有~
教會捍衛的,是一般的道德觀念,跟你的膚色、教育水準、職業都沒有關係吧~
你說的那些,他們要求的是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由意志、
在法律面前齊頭平等的天賦人權。
你們要求的呢?(不要再跟我說什麼同性戀婚姻了~因為根本不在你們訴求裡面。)
你們要求的,在我看來,是全面的性解放吧?!
可以大聲嚷嚷地賣淫、引誘兒童性交易、促使他人完成性交易~
這就和基督信仰大大地衝突了~
: : 很多同志的確性行為很混亂,性伴侶換來換去,
: : 而且比較自由開放,對自己的情慾常常不加以掩飾,
: : 容易造成大眾的反感。
: 很多異性戀的確性行為很混亂,性伴侶換來換去,
: 而且比較自由開放,對自己的情慾常常不加以掩飾,
: 容易造成大眾的反感。
: 阿你怎麼不去「不尊重」(好河蟹的字語)異性戀?
這是比例問題吧!
我身邊的異性戀,也有性行為混亂的,但我認識的異性戀多,
所以比例顯得少。
但我認識的同志不多,所以比例顯得高~
但這也不是重點,因為反正被我知道了,我都會勸他們不要那樣~
勸不聽,我就知道這種人應該少來往,免得自己都被污染了~
重點是,那些性行為混亂的異性戀又沒有出來遊行、合理化他們的行為。
: : 譬如:
: : 我朋友去了幾次某健身房,就跟我說,那裡很多gay,沖澡間的拉簾還被挖洞,
: : 去三溫暖時,他覺得很不舒服,有被偷窺的感覺。
: 偷窺的犯罪者明明就是異性戀佔絕對多數
: 哪一次警方查獲更衣室、廁所或是房東裝針孔偷窺
: 是裝在男生房間、或是女生犯案裝在女生房間?
: 根本從來都是異性戀在偷窺嘛
這是不一樣的問題吧!
異性戀偷窺,你還可以有所防範,
我們一般人本來就對異性的防衛之心比較高了,
在女廁看到男生,很明顯就會立即反應,對方「變態!要偷窺」,
但是你看到同性的,誰會立刻想到,對方竟是喜歡偷看同性、有偷窺意圖的人呢?
在男廁看到有人偷看你,還以為對方是在打量比較,
誰知道他竟然是光明正大地看、在腦中意淫你呢?
同性偷窺同性,根本是防不勝防吧!
一般人外出住在旅館裡,
譬如參加公司旅遊、參加旅行團、和同事一起出差,
通常也是和同性別的人住同房間,
難道會和異性同房嗎?
這是因為對同性的防衛心一般來說都比較小,
可以一起換衣服、泡溫泉等,都無所謂,
但是很少人可以在異性面前也這樣無所謂吧?
反正你有的我都有,我有的你也都有,
結果卻......被看光光了~搞不好對方還在腦海中意淫你,
那我們幹嘛只防範異性啊?
再說,你以為一個同性朋友對你很好,
是因為單純地喜歡你這個人,單純是好朋友,
所以你也很開心接受對方的友誼,
結果!搞半天,他對你好,竟是和異性一樣,
是別有所圖,想追求你和你上床,這不是很叫人......無言嗎?
: : 還有以前的二二八公園 (or青年公園),到了晚上也很可怕......
: 大安森林公園到了晚上也很可怕
: : 還有我朋友說在gay bar,有暗室,黑漆漆的伸手不見五指,遇到可以的就上....
: 哪個玩咖聚集的pub不是這樣?跳舞跳一跳直接拉去廁所,要走了還可以扛屍體回家咧
比例問題~
: : (以上是在我還不是基督徒時,就聽過了,當時聽了就覺得點點點....=.=)
: 你怎麼不去對異性戀也點點點,也不尊重一下?
: 異性戀搞這些性犯罪和淫亂性行為的比例要高太多了
: 擺明就是歧視嘛
那些異性戀玩成這樣,被我知道了,我也是會勸阻他們啊~
哪來的歧視?
反倒是同志朋友那樣玩,我都見怪不怪了~
因為不會有製造下一代的複雜問題,
只是希望他們做好保護,不要講細節給我聽就好了。
: : 當然,每個團體都有害群之馬,
: : 我相信不是每個同志朋友都是這樣,
: : 我有個很要好的同志朋友,只要他不跟我講性方面的細節,
: : 跟他出去都很開心很好玩,因此我個人並不歧視同志朋友,
: : 只希望他可以做好保護措施。
: : 我相信那些去參加反同志遊行的基督徒,
: : 並不是反對你們個人身為人的本來面目,
: : 而是反對你們的行為....
: 那些基督徒怎麼不去反異性戀遊行,說異性戀性犯罪頻繁,性行為淫亂?
: 不是說反對行為而已嗎?
: 每天看到的性犯罪和性交易新聞盡是異性戀,雜誌上炫耀自己性伴侶多的也盡是異性戀
: 基督徒怎麼不辦個反異性戀遊行來反對「這些人的行為」?
: 擺明就是歧視嘛
我知道,這些事有些教會禱告同工會持續代禱,
只是這些人又沒有集結出來遊行....
該說,你們是樹大招風嗎?XD
: : 我真心相信,尊重是靠你們的表現出來的行為贏來的,
: : 要別人不歧視你們、尊重你們,要改變別人根植內心的看法,
: : 都是要靠你們的行為吧!
: 上面人權爭取歷史時已經說過了,這段顯得非常噁心
大家交流溝通,你們也不要只一味要人家瞭解你們,
你們也來瞭解一下別人的想法啊!
從根本去解決才對吧!
不要一直說別人歧視你們~
心裡一直覺得你們是受歧視的,那別人說啥做啥都是歧視你們了吧。
: : 當你們用食指指著別人罵時,別忘了有四隻指頭是向著自己的。
: 以上這句拿來當作你這個住中壢的歧視天王的註解,真是太適合了
我可沒有指著你們罵~只是說說自己經驗和想法罷了~
罵你們的典範....應該是axxxxe老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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