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營區車禍影片遭PO網 海巡署追洩密外流者

看板Cga作者 (反動思想)時間13年前 (2012/02/24 23:20), 編輯推噓0(223)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前文吃光光........... 大家似乎真的又要被CGA唬了,針對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這個部份 大家把法條看清楚的話...就可以知道原因了~~~ 若我的中文解讀沒錯的話. 對義務役而言 最後怎麼告也告不到 相關法律條文: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 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員 違反保密義務者,除應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外,且應視 其當時身分、所洩漏機密之內容、有無對價關係等情節,分別適用普通刑法 或其他相關之刑事特別法予以論罪科刑。公務員依法所應保守之秘密,包括 國防上應保守之秘密、軍事上所應保守之秘密、職務上所保管或持有之秘密 等,實務上最常發生且與公務員攸關的違法類別,殆為刑法第132條「洩漏 或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不知CGA有沒有看清楚法律上所寫的...... 想亂嚇人一通 ※ 引述《dkl1027 (kevin)》之銘言: : 不過,更嚴重的是,營區內的監視器畫面竟被PO網公開, 涉及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海巡署將徹查 ,到底是誰外流,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49.137

02/25 00:12, , 1F
很簡單,CGA凹說你正在執行公務,是廣義的公務員即可
02/25 00:12, 1F

02/25 00:33, , 2F
現在恐龍法官那麼多 會怎麼坳 怎麼判 誰知道阿!
02/25 00:33, 2F

02/25 01:31, , 3F
回一樓..但,勤務表上沒排定勤務時,是不算執勤哦!!
02/25 01:31, 3F

02/25 08:38, , 4F
勤務表可以事後改~~~(誤).....= =+
02/25 08:38, 4F

02/26 23:32, , 5F
也許你的中文沒問題 但法律這玩意兒光靠中文是沒用的
02/26 23:32, 5F

02/27 02:00, , 6F
你中文還OK 但法律觀念很差
02/27 02:00, 6F

07/29 19:04, , 7F
法律常識也太差 義務役也是廣義的公務員好嗎?
07/29 19:04, 7F
文章代碼(AID): #1FHwgw7R (Cg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Hwgw7R (C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