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老闆要我賠錢= =已刪文
看了原PO的文章,讓我想起曾經的奴工生活
我以過來的經驗和您分享
大學時期,我也誤打誤撞進了一間補習班當計時工讀
時薪以100/h計算,除了發傳單,上至教學,下至刷馬桶我都要做
加班是常態,一個月能放個4天假可說是謝主隆恩
一個月後,我發現薪水怎和工時不成正比
經過縝密精算後,發現原來補習班也搞責任制??喔,對了。假日還叫義務幫忙
由於奴性驅使,再加上不想被冠上七年級生爛草莓的罪名
於是我決定....做到畢業
經過一年多的辛酸血淚,中間過程我不知道換了多少個同事
聽了多少則BOSS對七年級生的惡評
我終於要畢業了,也明確告知離職日期後另謀出路
BOSS呢 這麼好的奴工,當然好說歹說的勸留
勸留無效 一直到快到預告的離職日期,我被陷害出包(往事不堪回首所以略過),
總之也是涉及到賠償問題
和BOSS談判了許久,經過分析整理所得結論大概要我簽兩年奴隸條款否則就是賠錢了事
起初我也如原PO打算退一步認賠一半
但BOSS一直鬼打牆,還擺明"簽了,就不用賠啦"
最後一次談判破局,他深知我去意以決,所以轉而向我要求賠償全額
後來我受不了度日如年的生活,直接找勞工局申訴,最後不只拿到了薪水
,連同加班費也拿到了
我想告訴原PO的是:
老闆擺明要你賠償,三個月僅是能凹你一天是一天的幌子
且既然知道那份合約不具法律效益,那麼您大可直接攤牌
沒必要奢望他三個月後會突然轉性
況且我當初都覺得那三個星期已經夠煎熬的了,更何況是三個月
再來,交接根本不需要到三個月,您可以用張A4紙列清單把工作內容一一備註,
教材講義也要逐一項目列出,交接時請對方打勾
最好是要求離職當天就把當月薪水結算,(但通常會叫你等下個月發薪日)
若當天拿不到,留下帳號請他匯款免得相看兩相厭
最後祝原PO早日脫離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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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7.3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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