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老闆要我賠錢= =已刪文

看板CareerLady作者 (FeDe)時間12年前 (2011/09/21 13: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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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原PO的文章,讓我想起曾經的奴工生活 我以過來的經驗和您分享 大學時期,我也誤打誤撞進了一間補習班當計時工讀 時薪以100/h計算,除了發傳單,上至教學,下至刷馬桶我都要做 加班是常態,一個月能放個4天假可說是謝主隆恩 一個月後,我發現薪水怎和工時不成正比 經過縝密精算後,發現原來補習班也搞責任制??喔,對了。假日還叫義務幫忙 由於奴性驅使,再加上不想被冠上七年級生爛草莓的罪名 於是我決定....做到畢業 經過一年多的辛酸血淚,中間過程我不知道換了多少個同事 聽了多少則BOSS對七年級生的惡評 我終於要畢業了,也明確告知離職日期後另謀出路 BOSS呢 這麼好的奴工,當然好說歹說的勸留 勸留無效 一直到快到預告的離職日期,我被陷害出包(往事不堪回首所以略過), 總之也是涉及到賠償問題 和BOSS談判了許久,經過分析整理所得結論大概要我簽兩年奴隸條款否則就是賠錢了事 起初我也如原PO打算退一步認賠一半 但BOSS一直鬼打牆,還擺明"簽了,就不用賠啦" 最後一次談判破局,他深知我去意以決,所以轉而向我要求賠償全額 後來我受不了度日如年的生活,直接找勞工局申訴,最後不只拿到了薪水 ,連同加班費也拿到了 我想告訴原PO的是: 老闆擺明要你賠償,三個月僅是能凹你一天是一天的幌子 且既然知道那份合約不具法律效益,那麼您大可直接攤牌 沒必要奢望他三個月後會突然轉性 況且我當初都覺得那三個星期已經夠煎熬的了,更何況是三個月 再來,交接根本不需要到三個月,您可以用張A4紙列清單把工作內容一一備註, 教材講義也要逐一項目列出,交接時請對方打勾 最好是要求離職當天就把當月薪水結算,(但通常會叫你等下個月發薪日) 若當天拿不到,留下帳號請他匯款免得相看兩相厭 最後祝原PO早日脫離苦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35.177

09/21 13:28, , 1F
好文推!!有GUTS的作法!
09/21 13:28, 1F

09/21 16:43, , 2F
沒錯!! 有問題就打去勞工局問!!
09/21 16:43, 2F
文章代碼(AID): #1EUN58GU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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