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老闆要我賠錢= =

看板CareerLady作者 (六仔)時間12年前 (2011/09/21 02:28),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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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感謝大家的熱烈回應((鞠躬 上禮拜六跟老闆提了辭職 他也很爽快的答應了 一直以來我不想撕破臉的原因在於 上班的時候 我也有看到這老闆的好 我不想因為一點事情 而去全部否定掉他一直以來有對我們好的地方 辭職了之後 因為我們事情比較多 所以交接需要到三個月((有夠長= = 但是我的合約上有很大的問題 除了我工讀期間無法享受勞健保(牴觸勞基法) 還有未做滿兩年因故離職 需付懲罰性金額三萬 老爸是在公家機關上班的 一看就知道這約有問題 因為上班是交易 沒有什麼懲罰不懲罰 這兩天問了勞工局以及就業服務處 非常的肯定這兩項條約是會使這份合約無效 我也不須賠償三萬元給他 禮拜一老闆娘陪我談 我先詢問他 違約金的部分是否還可再商量 老闆娘說可以 而違約金跟其他問題 等我們把全不東西交接完 你要走的時候再談即可 我點頭跟他說好 目前在等交接完時 看他會不會主動扣我的錢 如果他不扣錢 也不追究課本的損失 那就當做這件事情沒發生過 好好的離開 如果他到時候有索求任何損失賠償 再跟他攤牌 目前是打算 1. 如果收取違約金 直接告訴他 合約違法部份 如果堅持要收要扣薪水 勞工局見 2. 課本損失 我既然已經說出口要給他五千 說出口就不想在收回了 如果超過五千 就請調解委員會來仲裁 或者是民事法庭見 明天約了律師朋友 讓他在確認合約違法部份 經一事長一智 這幾天瘋狂的被男友嗆= = 禮拜日去吃豆花的時候 看到店面徵女店員 高畢 ''兩萬五 月休九天 男友看到還狂笑嗆我 還不快來當這家店員= = 不但薪水比賣豆花的少 還只能月休四天QQ 經過這次我更是知道要怎麼選擇工作 工作不是任勞任怨 是選擇對自己公平的交易 只希望我是前車之鑑 下次選工作的時候要考量的事情要看的遠一點 至於製作課本那部份 老闆娘還舉了例子告訴我以前也有一個帶班老師 也是一邊作美編一邊帶班 所以他覺得為什麼那不是我的工作 那是呀! 是那位老師走了之後他才請人專門負責美編的東西 我真想問那位老師會以拉嘛...我不信.... 頂多就是做做陽春的海報吧= = 雖然今天課本的檔案的確不是我自己生的((是之前那位留下來的檔案 我繼續編輯修改)) 但今天要不是我會以拉 ai檔的東西我不相信公司裡面有其他人會開呀!!! 之前只看過他們在用photoimpact 還不是很熟練 冏 那如果今天我不幫他做 他不是也要外包請人還編改嘛? 唉= = 我已經不想再跟他爭論課本是不是我應該做的了 算加班費也無意義了 我一小時才100元= = 合約上寫著 工作內容: 依公司之分配與指派,擔任教學及助教工作 如果他硬要跟我爭說 課本也算 實在太煩了= = 我現在就好好的交接 然後等著最後他怎麼來跟我算 1. 違約金 2. 課本賠償問題 我只想趕快轉換跑道 安安穩穩的賺錢等我家那隻工作經驗過分充足的男人來娶我((羞)) ※ 引述《pailon (這是個虛幻的世界)》之銘言: : : 那兩百本的費用是兩萬元!!!(我的薪水才23K 全勤+1K...) : 不管多少錢到底關你什麼事 : 你有簽約設計教材嘛?你有簽約還要校搞嘛 : 從頭到尾都不是你的事情 : 送去印前為什麼沒檢查這才是重點 : : 我跟我男友及家人說了這件事情 : : 他們都一律認為 我沒有必要去負擔那些費用 : : 我自己很迷惘 : : 因為東西交錯我自己也有責任在 : 我覺得你自己的心態有很大的問題 : 這是你的責任嘛?? : 你的職位是什麼?孔夫子都說過了不在其位不謀其職 : 有算老闆賺到的 還敢要求 : 你問他 要不要把之前請人的薪水付給你 那在說賠償 : 何況約勒 我不相信這有簽約 : 沒良心的老闆就是這樣 : 我第一次在補習班教數學 : 居然要我招生加寫教材還外加教室佈置 : 一開始我也沒拒絕 不過教室佈置我從國中就玩到高中 所以自己做的很開心 : 就是這樣老闆才會覺得真好連工讀生都不用請 : 結果連發傳單都要叫我去 我當然不會去 : 管他是不是學期開始了 依然只上我的課 : 老闆不爽 我說沒差 我回頭去上個人家教更好 : 我一直覺得 : 剛出社會遇到壞老闆運氣很差 : 但是自己要懂得替自己爭取 : 你男友的邏輯非常的棒 : 好好想想他的話 : 我以前也是想 畢竟是工作 忍一下沒關係 : 但是狠狠被前男友敲醒 : 不和邏輯的工作要我賠錢不可能 : 誰工作是來賠錢的 : 記得要是你說不出口 找男友去說吧 :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18.26 ※ 編輯: sakuryo 來自: 111.249.218.26 (09/21 02:41)

09/21 10:54, , 1F
我倒認為為了避免夜長夢多,直接上勞工局比較好
09/21 10:54, 1F

09/21 11:01, , 2F
有些事最好是趁現在你還有優勢(交接)的時候先談好,不然到
09/21 11:01, 2F

09/21 11:02, , 3F
時候花時間跟精神去跟他爭論也很麻煩的
09/21 11:02, 3F

09/21 12:29, , 4F
我覺得五千也不用,多做事不用多給錢,做錯要賠錢?妳硬一點吧
09/21 12:29, 4F

09/21 12:29, , 5F
直接去申訴吧
09/21 12:29, 5F

09/21 12:30, , 6F
交接照勞基法規定,一年是十天,你有做到一年嗎?他要久是他們
09/21 12:30, 6F

09/21 12:30, , 7F
問題好嗎?不要再被吃人夠夠了.
09/21 12:30, 7F

09/21 16:33, , 8F
妳以後還是會遇到這種老闆(在台灣工作機率很高),有時候
09/21 16:33, 8F

09/21 16:34, , 9F
該強硬就必須強硬,否則妳只能老是認賠退場。
09/21 16:34, 9F

09/21 17:19, , 10F
妳算額外工作(做課本)的酬勞給他,絕對超過他要你賠的錢!
09/21 17:19, 10F

09/21 17:20, , 11F
再拜託妳律師朋友陪妳去談吧,妳太好講話了
09/21 17:20, 11F

09/22 01:44, , 12F
請原po態度強硬一點!即然有寄檔案給老闆這步驟就表示在印之
09/22 01:44, 12F

09/22 01:44, , 13F
前他也「審核」過了,有錯誤就是他自己的問題,怎可以叫你賠
09/22 01:44, 13F

09/22 02:55, , 14F
小綿羊,「交接清單」也算交接好嗎,你快走吧
09/22 02:55, 14F

09/22 02:56, , 15F
這種局面難道3個月你有把握不被栽贓一次?
09/22 02:56,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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